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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玉祥把溥仪赶出紫禁城是否明智?结果无可厚非,程序大错特错!

 历来现实 2020-10-18

1924年10月,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身为吴佩孚手下第三军总司令的冯玉祥,在吴佩孚跟张作霖军队打得难解难分的时候,给吴来了个釜底抽薪,带兵杀向北京,囚禁总统曹锟,取得了北京的控制权,悍然发动了"北京政变",把溥仪完全赶出了紫禁城,并修改了国民政府跟大清皇室签订的大清皇室优待条款,终于在北京完成了"辛亥未竟之功"。

大清皇帝即日起永远废除皇帝尊号。民国政府每年补贴皇室五十万元。皇室移出宫禁,自由选择居所。清皇陵由民国政府进行保护、祭祀。皇室私产归个人所有,公产归民国政府所有。

跟原来的"优待条例"相比,主要改变如下:溥仪搬出紫禁城,政府提供的费用从400万减少为50万,废除皇帝年号。

不过原来的条例已经埋有伏笔,溥仪也是只能"暂居"紫禁城,理论上早晚要被请出宫的。所以主要改动就是两条,废除年号,降低费用。

那么,冯玉祥这些做到底对不对呢?

表面上看,冯玉祥做得没错。

不错,皇室跟国民政府在1912年清帝退位的时候,签订的"清史优待条例"是一份合同,既然是合同就要遵守,合同约定的条款不能单方面变更。而废除溥仪帝号,降低费用,就是明显的违约。

但是别忘了,合同权利、义务是对等的,相互的;国民政府有义务遵守,清室也有义务遵守。条例中有一条白纸黑字写得明白:"清帝宣布赞成共和国体"。

但是众所周知,条例签订仅仅5年,清廷就毁约了。

1917年6月,张勋带领辫子军进京,12岁的溥仪在大清遗老簇拥下登上龙椅,宣布复辟。

这就是说,溥仪没有遵守拥护共和体制的约定(当然他还是个半大孩子,他说了也不算),合同要素不存在了,溥仪也就是失去了应该享有的一切权力。

而且溥仪虽然退位,依旧受到张作霖等大清旧臣的坚决拥护,相当一部分国民依旧怀念大清,溥仪在中国尤其是京津冀、东三省、蒙藏地区还是具有相当高的号召力。张勋复辟丑剧虽然收场,但谁也不敢保证,类似的丑剧不会再上演。

所以废除溥仪年号,将其赶出紫禁城是非常必要的,做的非常正确。

而且冯玉祥虽然是个军人,但是并没有为难溥仪,更没有伤害他,还答应每年给他50万元花销,应该说是很不错了。

客观地说,清廷被推翻的时候,袁世凯掌握兵权,革命党处于绝对弱势,对当初的优待条例非常不满,但形势所迫才答应了,可以说是权宜之计。一旦时机成熟,反悔是肯定的,因为中国人的思维,向来是爱憎分明、不爱妥协,拒绝中庸,不会像英国人那样开明,接受一个没有实权的国王享受至高无上的地位。

虽然说废掉溥仪后果严重,给了日本人机会,让他受到利用,在东北建立了伪满洲国。

但是日本人侵华政策是既定的,不会因为没有溥仪而改变;而且像溥仪这样愿意跟日本人合作的人大有人在,张作霖就是一个。

但是从法理上和程序上说,冯玉祥做得不但不对,而且大错特错,开了一个用枪杆子说话,不讲规则的坏头。

《皇室优待条例》是中华民国政府跟大清皇室签订的,如果修改和废除,也只有大清皇室和民国政府有这个资格和权力,需要谈判沟通。

冯玉祥一不是总统,二不是总理,三不是议员,只是一个地方将领,凭什么代表国民政府,代表全国人民去修改这个条例?

革命党人流血牺牲为的不仅仅是推翻大清统治,而是为了废除帝制,建立共和制度。民国建立之后,虽然有很多大佬专权独断,但没有人敢明目张胆把国会抛在一边,连袁世凯称帝都不敢硬来,也要假惺惺走程序。而冯玉祥竟敢用武力决定国家大事,这样做的性质太恶劣了,让革命成果毁于一旦,给野心家做了一个坏榜样。

所以说结果正义要建立在程序正义基础上,结果的正义不能掩盖程序非正义的恶心。从结果上说,不管溥仪后来选择了怎样的人生道路,冯玉祥做得没什么大毛病;从程序上说,冯玉祥犯了一个遗毒后世、无法弥补的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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