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劳动法研究 (ID:laborlaw001)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在实务中计算较为复杂,特别是工作年限跨越08年前后,且各地规定不一,笔者总结了全国各地关于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式、计算基数等相关规定,供大家参考。 01 08年之后经济补偿金计算的“双封顶” 02 劳动者工作年限跨越08年前后 经济补偿金需分段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4月16日发布)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03 全国各地区经济补偿金分段 计算规则汇总: 04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汇总(应得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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