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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弱的问一句,12年前的逾期专票还能抵扣吗?

 二哥税税念 2020-10-21
标题这个弱弱二哥觉得用的很好,12年前的逾期专票,我相信大部分人早已将其忘到九霄云外了,抵没抵扣都无关重要。但提问者却还能想起这张发票,还能惦记着这张逾期未抵扣的发票实属不易,弱弱两个字将其对未能获取此发票抵扣权的些许不甘,但内心又不报太大希望的那种试探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了。

那12年前的逾期专票到底还能不能抵扣?
现阶段专票抵扣的时限政策是怎样的?

今天,二哥具体和大家聊一聊。

2019,国家税务总局一则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取消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的认证抵扣时限,从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

其实,文件出来后已经就意味着纳税人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认证抵扣期限了。

但是实操中,前面已经开具的相关凭证又以2017年1月1日为分界点,给予了不同的处理方式。


2017年1月1日之后呢,之前那怕是超过360天期限的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就可以正常的勾选抵扣了。

而2016年12月31日及之前的抵扣凭证呢?你就没法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勾选处理,平台也没法选择到这个时期之前的发票。

你如果要争取享受这个日期之前的发票的抵扣权,那么就还是只有按原方法走逾期抵扣申请流程,也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的规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国税局(机构合并后自然就是省税务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怎么处理呢?我们现在也是在我们的勾选平台来做这个事情。抵扣勾选里面有一个逾期发票抵扣勾选功能。


我们进入界面后首先要做一个事情,那就是采集逾期抵扣凭证,把信息先采集进去。

逾期抵扣申请支持手工录入和文件批量导入两种数据录入方式。

我们直接在逾期抵扣申请手工录入过期发票信息,如下图步骤。



录入后系统就有了这条逾期未勾选发票的信息了,状态是未审核。


然后,你就需要按照50号公告的相关规定,携带资料去税务局审核了(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资料,具体以税务局要求为准)。审核通过且比对相符的发票可登录系统进行逾期抵扣勾选。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50号和2017年36号规定报送以下资料:

(1)《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2)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
(3)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
(4)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

当然,你也别忽略了逾期扣税凭证抵扣的一个大前提,那就是客观原因导致的,什么是客观原因呢?比如自然灾害(地震给压废墟了、洪水给冲走了)等,如果你是自己主观放过期的,那基本没戏,这个提交资料的时候需要证明。

所以,12年前的逾期专票还能抵扣这个问题其实也清晰了,理论上你是可以去申请的,按流程处理即可。

政策也是清晰明了的,如果你的抵扣凭证没有勾选认证,现在要想勾选认证抵扣与,两条路。

1、2016年12月31日之前的扣税凭证,按50号文的规定提交申请走逾期抵扣流程。
2、2017年1月1日之后的扣税凭证,你直接去勾选平台去勾选,系统会自动推送出来,比如下面这张缴款书,2018年开具的,如果是以前360天期限早就过期了,现在也可以直接勾选了。


上面的说的的情况是发票根本没认证抵扣,实际工作中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有些人认证了但是没申报,也就是认证了没填写申报表附表2里面去。

这种情况,现在还能处理吗?

也是可以处理的,二哥以案例方式给大家说说。

2017年3月,二哥税税念公司从A公司购买一台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日期为2017年3月10日。

由于会计人员的疏忽,当月认证后没有在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导致税款一直未抵扣成功,那么2020年3月1日之后可以抵扣吗?

注意!新政策下,这张发票还可以抵扣。


45号公告第一条明确规定,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原因即使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8号)中规定的客观原因,也可申报抵扣。

如何抵扣?直接填写申报表即可。

二哥再延伸一下:

2016年4月,二哥税税念公司从A公司采购了一台设备,发票开具日期为2016年4月10日,由于会计人员失误,4月认证后没有次月申报期填写申报表抵扣,导致该张发票一直未抵扣,请问2020年3月起这张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凭证还能抵扣吗?


这种情况,不好意思。只有走审批流程,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规定的客观原因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发送《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继续抵扣通知单》,企业凭《通知单》再进行申报抵扣。


当然案例中二哥税税念公司是因为主观原因造成的,不符合政策要求,无法抵扣。

那么未按期抵扣的情况如何填写申报表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2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因此,纳税人应将已认证但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实践中,如果这栏次在申报时候系统有限制,那么还需要联系税务机关做异常比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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