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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助力中小微:商业银行网贷新征程

 昵称72056340 2020-10-22

近日,银保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风险管理体系、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贷款合作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该《办法》的即将出台,对推动互联网贷款在传统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方面带来了新期待,这成为传统金融机构夯实在支持和化解突出风险间求得平衡的新尝试,可谓“银行互联网贷的新征程”。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小微企业”一词共出现了12次,再度成为高频词汇。报告中提出,要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

商业银行支持的新措施已经在路上,而在未来,市场仍然期待一个更加丰富的小微立体支持体系。

支持小微:商业银行再出发

何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答案是“以线上为核心的个人和经营贷”。《办法》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进行了明确定义,其中包含三个关键条件:一是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风险管理;二是贷款申请、风险评估以及授信审批、合同签订、放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需在线上操作;三是贷款用途主要为消费和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为强调核心环节线上操作的重要性,《办法》特别列举了不属于互联网贷款的贷款类型,包括借款人虽在线上进行贷款申请等操作,但贷款授信核心判断来源于线下的贷款;以及押品需进行线下或主要经过线下评估登记和交付保管的抵质押贷款。

为精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和提振个人消费,《办法》还规定了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以及固定资产、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从定义可以看出,互联网贷款并不是商业银行的某一具体业务,而是对满足条件的一类贷款的统称。这类新型贷款业务是传统商行互联网思维的再拓展,也是当前信息技术蓬勃发展下支持小微企业的有力尝试和抓手。

《办法》明确了互联网贷款应当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的基本原则。对于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对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办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授信额度上限,而是要求商业银行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能力,按照互联网贷款的区域、行业、品种等自行把控,且授信评估和审批的频率不得低于每年一次。

这种对授信额度不设固定上限的方式能够让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对借款方进行更充分、合理的授信评估,提高了业务的灵活度;而每次评估和审批的短期性则是为了在信用资质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调整,从而加强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

总体而言,互联网贷款是通过“小额”“短期”的约束条件达到“高效”“风险可控”的质量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释放出了更多的政策灵活性,对经营性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额度没有做硬性要求,而是“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能力”进行评估,《办法》中还多次用到“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情况”等类似表述。

放款控制上,银行应当根据借款人特征、贷款金额,确定跟踪其信贷记录的频率;在贷款支付时,应当根据借款人过往行为数据、交易数据和信用数据等,确定单日贷款支付限额;在受托支付中,应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水平、互联网贷款的规模和结构、应用场景、增信手段等确定差异化的受托支付限额;在风险模型开发测试过程中,银行也应结合贷款产品特点、目标客户特征、风险数据和风险管理策略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技术标准和建模方法。

《办法》以原则引导为主,不设单一限制和具体实施路径,一方面赋予了商业银行更高的自由度,能够充分发挥各银行资源、人才和技术优势,促进产品和技术进一步创新;另一方面也可以满足个人和小微企业差异化、多元化、场景化的融资需求,加速互联网贷款业务的落地和推广,以达到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的可获得性,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的目标。

什么样的新网贷?

从政策实施思路来看,《办法》对个人消费性贷款在授信额度、还款期限、审批间隔等方面的要求均以具体数字做出相应的体现,对经营性贷款则更多考虑到差异化的业务场景和融资需求,这都展现了更精准的政策导向。

目前市场上大型商业银行的互联网消费贷款最高额度大多集中于30万-80万元的区间范围内,《办法》设置的20万元上限可能将一定程度影响银行的获客能力和业务拓展,但其更深层用意是为了避免借款人未将大额资金用于消费,而是投入到资本市场,导致居民杠杆率快速上升。

对于个人和小微企业的经营性贷款,各银行、各产品之间对于额度、期限、流程、抵质押物等方面的差异化程度更高,如设定单一标准进行监管,将不利于线上业务的创新和推广,且现有的大部分存量业务也将面临整改。《办法》允许银行在授信额度和期限上进行灵活设置,可以让银行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进行产品创新和市场拓展,在疫情防控时期朝着支持小微企业的方向更进一步。

《办法》还明确了对合作机构的准入标准和相关业务程序,这一方面可以有效防范银行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而引发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也让对行业前景担忧的小贷、助贷、消费金融公司看到了新的发展空间。

商业银行在发放互联网贷款时,往往因借贷方需求不匹配、信息非对称或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影响业务的开展,因此会通过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电子商务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信息科技公司等非金融机构合作的方式进行第三方增信或联合放贷。

近年来网贷机构乱象丛生,暴露出诸多风险隐患,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的管理也一直缺少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行业标准,给银行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根据《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全行统一的准入机制,明确相应标准和程序,并对合作机构实施分层分类管理,并按照其层级和类别确定相应审批权限。银行应在贷前、贷中、贷后的各环节加强对合作机构的风险评估,并明确与第三方机构的权责,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贷款清收。

这种严格的管理框架规范了银行合作机制,提高了银行的风控能力,让银行以更包容的态度开展合作,也让第三方机构以更开放的方式拥抱监管。


制图:中国财富研究院 孙成乔

银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从2019年一季度到今年一季度,我国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长趋势较为缓慢,平均增速约10%,与政府工作报告中40%的年度目标仍有较大差距。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构成中,大型商业银行占比不到三分之一,体现出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的不足。

在传统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大型商行对借款人的信用资质要求严格,且线下审批流程较长,无法满足小微企业小额、短期的融资需求。鼓励银行发展基于互联网的线上贷款,可以大幅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有助于大型商业银行在开展普惠金融服务中起到更积极、更重要的作用,同时使小微客户更好地体验大行的下沉服务,获得更加可靠的资金来源。


网贷新起点:支持小微政策建议

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今年疫情暴发与全球经济低迷的双重影响下,实体经济面临了极大的冲击与挑战。在扎实推进中央号召的“六稳六保”的背景下,全国复工复产稳步进行,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增加。为了应对当前的挑战与实体经济的困难境遇,确保精准施策,应加大对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直达性的关注。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表示,下一步,将加大货币政策创新力度,提高金融支持针对性和精准度,其中包括实施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方案,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信用贷款占比。

深化“放管服”,充分发挥能动性。在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基础上,也应深化落实“放管服”。在支持中小企业的过程中,各银行金融机构应适时开通绿色通道,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企业在面对生死存亡的关头,银行能否雪中送炭,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及时高效地解决企业的资金困难,这是考验银行金融工作的最好时机。商业银行应积极打造全流程线上化的服务模式,推进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提升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提高信贷决策效率,降低中小微企业服务成本,推动综合融资成本的下降。这些政策性“礼包”快速、便捷地提供给中小企业,将极大地促进优质资源与市场活力进良性互动。

加快构建数字化风控体系。商业银行在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激活市场活力的同时,也要提升自身对风险的管控能力。疫情暴发后,银行信贷的风控难度加大,加快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风控体系可以帮助银行管理好在经济下行环境中面临的风险翘头。银行数字化的推进与大数据风控也切实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和单笔交易成本。

风险的管控也需压实各方责任、落实好银行及各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与各级监管机构的责任与企业股东等的责任。在风险可防控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应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与企业携手应对目前的危机与挑战。


作者:孙成乔 赵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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