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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四类型面积不计入公摊面积

 住建咨询 2020-10-22

近日,湖北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消息,《襄阳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已通过襄阳市规委会审议,即将正式发布实施,四类型面积不计入公摊面积。

  

据了解,《面积规定》涵盖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和产权面积等方面。其中,对于开发企业,《面积规定》明确了计容建筑面积与可售产权面积的计算规则,便于实现统一的土地、建筑成本及销售价格核算,消除了部分计容建筑空间不可售的问题,保障开发企业正当权益。

对于购房业主,《面积规定》规定,阳台不区分结构内外及是否封闭,均计算一半面积,让购房业主得实惠。明确外墙外保温层不计算建筑面积和产权面积,不计入公摊,施工可选保温材料范围更广,有利于建筑环保节能。对于符合条件的底层架空不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和产权面积,鼓励底层架空用于公共活动,满足住户对公共空间的需求;对符合条件的设备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引导合理设计设备平台,便于购房业主进行设备(中央空调、采暖设备、空气能热水器等)安装、维修和更新,减少对城市容貌的影响。

当前,襄阳市“多测合一”工作正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有序推进开展。“多测合一”的主要内容是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而《面积规定》的出台将为“多测合一”、“多验合一”的深入开展推进奠定良好的基础,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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