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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系列06:临床试验设计的基本考虑(二)- 研究对象的选择

 松哥精鼎统计 2020-10-23
导读:
    研究对象在临床试验中又称受试对象,是受试因素所作用的对象,是由研究目的所决定的具有某种特征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为了使研究结论具有真实性,要求受试对象具有代表性和一定的数量,这也是临床试验“重复性”原则的要求。
    什么叫“样本的代表性”?如何体现受试对象的“代表性”?临床试验研究对象的选择有哪些要求?这是本期要探讨的重点。

1.如何理解样本的代表性







限于人力、物力和财力,任何一项临床试验不可能也不必要对所有的病人都纳入研究观察。你可能会质疑,一项仅涉及少部分病人的临床研究,其研究的临床价值和意义有多大?能否向外推及同质的别的病人?这就决定于所选择的样本是否能足以代表整个患病人群或某特定人群,简言之由样本的代表性所决定的。
何谓代表性? 所谓有代表性就是总体的一个具体而微小的“缩影”。这里的总体是指被研究的同类性质事物的全体,即总体是由性质相同的所有个体所组成。样本就是从总体中随机抽取的有代表性的一部分,即由部分有代表性的个体组成,而不是全部。既然一项临床试验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所有总体进行研究观察,那么抽取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抽取样本目的是为了用样本来推论总体,因此抽取的样本必须要有代表性,即能够很好的体现总体中的本质特点、变异等规律。


2.如何体现样本的代表性






第一,在性质上能代表总体,即总体所具有的一切本质特征都应能在样本中反映出来。第二,在数量上能代表总体,这里不仅指总的数量,也指总体中某特征个体所占的数量比例,也即个体的变异状况。例如某地新冠肺炎患者临床分型虽然大部分是为普通型,但是有少部分的患者为轻型或重型,那么,在抽取的样本中,也应体现出总体的这种分布情况。这种数量分布差异是由于构成总体的各个个体所具有的生物学差异所造成的。代表性的好与不好,就体现在样本能否在性质上和数量上都能真正地反映了总体的真实所在。第三,临床试验常以某一患病人群为受试对象。纳人研究的受试对象在疾病的诊断上是否相同,在疾病分型、分级、分期等方面的构成是否与患该病的人群相似,是衡量代表性的重要指标。

3.选择样本的基本原则






      在临床试验中选择代表性好的样本,需要遵循三条原则:

第一,严格按照研究目的所规定的总体性质和范围选择样本。

第二,保证足以代表总体的样本量。

第三,严格按照随机化原则抽取和(或)分配样本。

      今天我们只讨论第一条原则,后面两条原则后期将进行讨论。我们都知道,总体的性质与范围是由研究者根据研究目的来规定的。例如,“利托那韦片治疗轻/普通型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感染者的疗效研究:一项前瞻性、开放性、多中心随机对照临床研究”,则该研究总体的性质和范围就应是: 轻/普通型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感染者。即所选择的研究对象都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感染者;
②临床分型为轻/普通型。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一旦规定了总体的性质与范围,选择的对象就不能超越,这就是所强调的总体的同质性。总体的同质性是保证样本具备代表性的大前提。

4.如何选择代表性受试者







      临床试验中如何选择有代表性的受试者?

      临床试验常是针对某种疾病而言的,那么,如何使病例的选择体现出很好的代表性呢?按照GCP的要求,需要从下列几方面考虑:

建立正确的诊断标准是确保样本同质性的关键

诊断标准指能够正确诊断一个疾病或证侯的现行公认的标准。其来源有

①国际统一标准:如世界卫生组织(WHO)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的诊断标准;

②国内统一标准:包括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全国性学术组织制订的诊断标准;

③高等医药院校教科书记载的有关诊断标准;

④地方性学术组织制订的诊断标准;

⑤由著名专家撰写的医学专著所记载的诊断标准。



建立纳入标准


纳入标准是指根据研究目的,合格受试者所应具备的条件。通过确立诊断标准,建立了同质的基础。比如新冠病毒性肺炎临床分为轻型、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且患者的病程、合并症、性别、年龄、职业等各有不同,是否所有类别的新冠病毒性肺炎病人都适合于你的研究?如果不是,应有所规定。因此,确立诊断标准后还有必要根据研究目的、要求对病人的其他条件加以严格控制,这就是建立样本选择的纳纳入标准的必要性。
在一项具体研究中,被纳入研究的对象,除应符合诊断标准外,研究者还必须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及实施的可行性,对纳入研究的对象的其它条件同时做出规定。一般包括:
①对于病情、病型、病期、病程的规定;
②对年龄、性别、婚姻状况的规定;
③对职业、居住地、个人嗜好状况等的规定;
④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自愿参加试验者。

排除标准(Exclusive criteria)

    排除标准是指不应该被纳入研究的条件。为了排除其它情况对于研究结论的影响必须确立排除标准。通常包括

①不符合诊断标准和纳入标准者;
②虽符合诊断标准,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同时患有其它疾病或合并症者;
B.已接受有关治疗,可能影响对效应指标观测者;
C.伴有影响效应指标观测、判断的其它生理或病理状况,如月经周期,心功能、肝肾功能损害而影响药物体内代谢者;
D.某些特殊人群如被纳入研究则有悖于伦理道德。如孕妇、婴幼儿、未成年人、高龄患者、病情危重患者;那些接受试验治疗方案而可能加剧病情者(如“停药反跳”);
E.不合作者,如不愿意接受研究措施或因患有精神病未能合作者;
F.其它:如住地过远,未能随访者;研究者认为不应该作为受试对象者(应有充
分理由,且符合相关法规、伦理道德以及医学专业知识)。

5.小结







      笔者根据多年参与临床研究的经验,许多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在方案设计时,对于研究对象的选择为什么要考虑诊断标准、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研究者对此没有深刻理解其内涵,或者是知其然不其所以然。经常出现照抄别人的研究对象选择的标准,不根据研究目的胡乱拟定标准、不按照标准选择研究对象等现象。

      例如,在进行“利托那韦片治疗轻/普通型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感染者的疗效研究”的试验过程中,如果在选择研究对象时,不严格按照要求纳入轻/普通型患者,而误将重型和危重型患者也纳入研究,必然影响对于该药的疗效评价。

      笔者再次强调,诊断标准、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规定了研究对象(总体)的标准,是确定合格受试对象的互为补充、不可分割的必备条件。研究者在临床试验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选择受试者,其目的是避免选择性偏倚的产生,为得到科学的、可靠的关于干预措施的疗效和安全性的结论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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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系列---

临床试验系列05:临床试验设计基本考虑(1)-研究目的

临床试验系列04:统计学思维在临床研究中的重要性

临床试验系列0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临床研究项目分析

临床试验系列02:药物临床试验分期知多少?

临床试验系列01:多种“抗毒特效药”均在临床试验,您知道什么是临床试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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