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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维:从律赋格到文章学 ——论唐代律赋范畴向宋代文章学的整体迁移

 书目文献 2020-10-23

从律赋格到文章学

——论唐代律赋范畴向宋代文章学的

整体迁移

程  维

程维,文学博士,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师。主要研究方向:赋学。

[摘要] 文章学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与科举相关,而诗赋格则是最早研究科举行文技巧的一类著作;与诗格相比,赋格更接近后来的文章之学。唐代的赋格在很多层面上为宋代的文章学建立了轨范。以《赋谱》为代表的唐代律赋格建立了认题与立意论、章法间架论、破题论、体式论、句法论、用事论等等作文的法则,对宋元文章学有着相当大的启发作用。赋格向文章学的转变,大体有两条轨迹可循,即在科举层面上宋代的策论、经义对唐代律赋体式的仿效,和在文学层面上赋格的文法精神的沉淀及其与古文精神的结合。

[关键词]唐代 赋格 宋代文章学 迁移

(《赋谱》,张伯伟整理本) 

胡小石先生说:“研究唐代批评文学,最应当着眼的,是看他们转变风气的地方。唐代文人,一方面结束六朝以前,一方面又开启宋代以后此朝实为中国古今文学变化之枢纽。”[①]宋之相对于唐,在文学批评领域,变化最大的是文章学的兴起。出现了诸如陈骙的《文则》、孙奕的《履斋示儿编·文说》、王应麟的《辞学指南》之类的理论著作,以及吕祖谦的《古文关键》、楼昉的《崇古文诀》、谢枋得的《文章轨范》之类的评点著作等等。这样的变化在唐代有无根源?王水照先生认为中国的文章学得成立于宋代,究其原因是由于其时文化基础的丰厚和科举社会性的增强等等。[②]文章学与科举的关系是不言而喻的。而由唐沿宋的诗赋考试与此有无关系?

唐代考赋,开始并无定格,用韵、韵数等都还相对宽松。洪迈的《容斋续笔》卷十三“试赋用韵”条云:

    唐以赋取士,而韵数多寡,平侧次叙,元无定格。故有三韵者,《花萼楼赋》以题为韵是也。有四韵者,《蓂荚赋》以“呈瑞圣朝”,《舞马赋》以“奏之天廷”、《丹甑赋》以“国有丰年”,《泰阶六符赋》以“元亨利贞”为韵是也。有五韵者,《金茎赋》以“日华川上动”为韵是也。有六韵者,《止水》、《魍魉》、《人镜》、《三统指归》、《信及豚鱼》、《洪钟待撞》、《君子听音》、《东郊朝日》、《蜡日祈天》、《宗乐德》、《训胄子》诸篇是也。有七韵者,《日再中》、《射己之鹄》、《观紫极舞》、《五声听政》诸篇是也。八韵有二平六侧者,《六瑞赋》以“俭故能广,被褐怀玉”,《日五色赋》以“日丽九华,圣符土德”,《径寸珠赋》以“泽浸四荒,非宝远物”为韵是也。有三平五侧者,《宣耀门观试举人》以“君圣臣肃,谨择多士”,《悬法象魏》以“正月之吉,悬法象魏”,《玄酒》以“荐天明德,有古遗味”,《五色土》以“王子毕封,依以建社”、《通天台》以“洪台独出,浮景在下”,《幽兰》以“远芳袭人,悠久不绝”,《日月合璧》以“两曜相合,候之不差”,《金柅》以“直而能一,斯可制动”为韵是也。有五平三侧者,《金用砺》以“商高宗命傅说之官”为韵是也。有六平二侧者,《旗赋》以“风日云舒,军容清肃”为韵是也。[③]

而清徐松《登科记考》卷五也认为“按杂文用赋,初无定韵”。而自大和以后,八韵就成了律赋的规定形态了。中唐以后,考赋体式越发严谨了,“取士命题,限以八韵,必以音律谐协、对偶精切为工。”[④]除了限韵之外,律赋还发展出了一定的格式,清人杭世骏说:“稽唐科举之制……至元和八年始专以诗赋试士,于是排体与律赋遂为举场必擅之技,有破、有承、有起、有束,法严体密,精此者不易。故士子之揣摩与主司之程度合若符节,其难也如此。”[⑤]可见,律赋考试的格式愈见周密。赵璘《因话录》卷三云:“李相国程,王仆射起,白少傅居易兄弟,张舍人仲素,为场中词赋之最。言程式者,宗此五人。”所谓“程式”,便指的格式。官方的文件也是如此。《唐六典·尚书吏部·考功郎中员外郎》载“试杂文两首,策时务策五条。文须洞识文律,策须义理惬当者为通。”[⑥]永隆二年八月《条流明经进士诏》云:“进士试杂文两首,识文律者,然后并令试策。”[⑦]所谓“识文律”,也是指诗赋的体式。《全唐文》卷九十一载昭宗《覆试进士敕》曰:

    既鉴妍媸,须有升黜。……其张贻宪、孙溥、李光序、李枢、李途等五人,所试诗赋,不副题目,兼句稍次,且令落下,许后再举。其崔砺、苏楷、杜承昭、郑稼等四人,诗赋最下,不及格式,芜类颇甚。[⑧]

其判定崔砺、苏楷、杜承昭、郑稼等四人的诗赋等次最下的理由是“不及格式”,而黜落张贻宪、孙溥、李光序、李枢、李途等五人的原因是“所试诗赋,不副题目”,即抱题不紧。可见试赋法则和格式的重要性。

正是由此,在举子间兴起一种律赋的参考守则,谓之“赋格”。据罗根泽考证,“一在初盛唐,一在晚唐五代以至宋代的初年。此两时代虽都讲诗格,但第一,前者所言,偏于粗浅的对偶,后者则进于精细的格律与微妙的比兴。第二,前者只讲‘诗格’,偶尔及于‘赋’很少及于‘文’,后者虽亦以‘诗格’为主,但也涉及‘赋格’‘文格’”;于赋格则列“和凝赋格一卷”、“宋祁赋诀二卷”及“马称(偁)赋门鱼钥十五卷”三种,又谓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载记《宾朋宴话》“叙唐以来诗赋源流”与考赋有关。[⑨]而据张伯伟先生《全唐五代诗格汇考》,则唐代赋格类著作有浩虚舟《赋门》一卷,纥干俞《赋格》一卷,范传正《赋诀》一卷,张仲素《赋枢》一卷,白行简《赋要》一卷,和凝《赋格》一卷等。又《直斋书录解题》卷二十二《赋门鱼钥》十五卷下云:“进士马偁撰,编集唐蒋防而下至本朝宋祁诸家律赋格诀。”可见,唐代的赋格还是十分发达的。尤为可喜的是他还从日本辑回唐佚名撰《赋谱》一卷,使我们能一窥唐代赋格的原貌。[⑩]

通过检阅《赋谱》以及唐代的一些律赋论,我们发现宋代所兴起的文章学在唐代的赋格中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发轫。而从赋格到文章学的演变,也是有理路可寻。

一、赋格与文章学的纵向比较

    唐代的赋格在文章学的不少方面为宋代建立了轨范。白居易《赋赋》谓考赋时“立意为先,能文为主”,这实际上是对命题作文的一种含蓄而典雅的说法,清梁章钜云:“古人但有诗,并无所谓题,三百篇以诗中字为名目,非诗题也。汉魏六朝亦未尝先立题后作诗,至唐人以词赋应制,然后命题而后作诗,他如少陵《漫兴》、义山《无题》等作,皆未沾沾于题。”[11]因为命题作文,所以先要审题。

(一)论认题与立意

祝尚书认为,“宋、元之际是我国古代文章学由成立到蓬勃发展的时期,而‘认题’、‘立意’学说,则是这时期文章学中的重要命题,也是文章学家们的主要收获之一。”[12]陈傅良在他的《止斋论诀》中写道:

凡作论之要,莫先于体认题意。故见题目,必详观其出处上下文,及细玩其题中有要紧字,方可立意。盖看上下文,则识其本原,而立意不差;知其要切字,则方可就上面着功夫。此最作论之关键也。

而这种“认题”之说,在唐代的赋格中其实已经相当成熟了。《赋谱》曰:“凡赋题有虚、实、古、今、比喻、双关”,要求“当量其体势,乃裁制之。”审题在诗歌考试中并不那么重要,唐代的诗格中很少有讨论到“认题”的,因为诗歌讲求意象性和跨越性。而在律赋考试中,“认题”却极为重要,前引《覆试进士敕》中很多人便是因为作赋“不副题目”而名落孙山。到宋代的试赋中依然遇到这样的问题,孙奕《履斋示儿编·文说》卷二“赋要识题”一条记述:

前辈作赋,须看韵脚,诚不易之论。然近年主司亦有以韵脚误人者,如吉州出“明哲通天地之心”韵脚云“此其实通而无间者”,而所取不主礼刑。“三代有道之长”韵脚云“三代长久,其故可知”,而所取乃专主教太子。筠州出“明主谨养其和”,以“知本末源流之谓也”为韵,而所取不主财货。乃知作赋须就题熟认,不可参入外意,必若太学出“天子当阳”,韵脚云“天子当阳,照临万国”,则以阳字为太阳,却不可不从。[13]

有考生审题时被韵脚所影响,因而造成了认题不准,没有被录取。宋代郑起潜的《声律关键》总结了唐宋两朝律赋的考试经验,说“命意最不可凿,只就题目推明,如题外添意,使客胜主,则又差矣。”[14]

    审题之后,要依题而立意。《赋谱》也按照不同类型的题目分别给出了对策。陈绎曾的《文式·立意法》代表了宋元文章学“就题立意”的最高水平,如果将之与《赋谱》对比,我们会发现有很多相似之处。

陈绎曾《文说》

佚名《赋谱》

凡天文、地理、物象皆景也,景以气为主。

“有形象之物,则究其形象,体其形势。”

凡议论、思致曲折皆意也,意以理为主。

“无形象之物,先叙其事理,令可以发明。”

凡实事、故事皆事也,事生于景则真。

“古昔之事,则发其事,举其人。”“今事则举所见,述所感。”

凡喜怒哀乐爱恶之真趣皆情也,意出于情则切。

“缘情体物,纵横成绮,六义备于其间。”

《文式·立意法》中“天文、地理、物象”类的“景”题,与《赋谱》“有形象之物”相近。陈绎曾认为这类题的立意不能溺于景物,而应该以“气”为主;而《赋谱》认为应当究其象,体其势,“势”近乎“气”,而思路一致。其举杨弘贞《月中桂树赋》“月满于东,桂芳其中”之句为证,而谓其“虽有形像,意在比喻。”是以此类题目应当跳脱物象。

《文式》认为“凡议论、思致曲折”的“意”类题目,应当“以理为主”;《赋谱》也认为“无形象之物”,要“叙其事理,令可以发明。”由其所举《大道不器》和《性习相近远》两赋,可见出这类题应当发明儒家之理,如白居易《性习相近远赋》曰:“噫!下自人,上达君。感德以慎立,而性由习分。习而生常,将俾乎善恶区别。慎之在始,必辨乎是非纠纷”。

    《文式》说“事”类包括“实事”和“故事”,即《赋谱》所言“古昔之事”和“今事”。对于这类题目,陈氏认为应当与“景”结合,“事生于景则真”,空中楼阁式的叙述会使人感到不真实、不实在;而《赋谱》所言“举所见,述所感”,“所见”便是“景”,“所感”便近“真”,其举白居易《泛渭赋》云:“亭亭华山下有渭”,很有带入感。

    《文式》说“喜、怒、哀、乐、爱、恶之真趣”之类的情感题,应当由情感而引入义蕴,所谓“意出于情则切”,一方面要不溺于情,一方面又要不离于情。《赋谱》也有“缘情体物,纵横成绮,六义备于其间”之论,亦指由情入理,而情物无间、情义相融。

    可见,二者非常相似。陈绎曾《文筌·识题法》中还提出了题之“虚实”的问题:

古文一主于实,实题实做,叙事则实叙,议论则实议是也。时文一主于虚,虚题虚做,实题亦虚做。只此是古文、时文分处也。

他区分了时文与古文的不同,认为作时文,应当一律虚作,实题虚作,虚体也虚作。这完全与《赋谱》“虚”、“实”二类题的作法相承袭。《赋谱》认为“虚”题要“叙其事理,令可以发明”,其所举《大道不器赋》云:“道自心得,器因物成。将守死以为善,岂随时而易名”,可见是以理发理、凭虚证虚。《声律关键》“何谓命意”条举的一个例子也可以参考:“一题之意,如《汉网漏吞舟之鱼》,须说吞舟大鱼,尚且漏网,小者可知,便见汉法如此宽大。”[15]而“实”题则要“引其物像,以证事理”,还是要引实入虚。其后举例云:

《如石投水》云:“石至坚兮水至清。坚者可投之必中,清者可受而不盈。”比“义兮如君臣之叶德,事兮因谏纳而垂名”。《竹箭有筠》云:“喻人守礼,如竹有筠。”《驷不及舌》云:“甚哉言之出口也,电激风趋,过乎驰驱。”《木鸡》云:“惟昔有人,心至术精,得鸡之情”等是。“水”、“石”、“鸡”、“驷”者实,而“纳谏”、“慎言”者虚,故引实证虚也。

其论题之虚实,已经超过不少宋元文章学的水准。

(二)论章法间架

《赋谱》以人体部位来比喻文章的结构间架:

至今新体,分为四段:初三、四对,约卅字为头;次三对,约卌字为项;次二百余字为腹;最末约卌字为尾。就腹中更分为五:初约卌字为胸;次约卌字为上腹,次约卌字为中腹;次约卌字为下腹;次约卌字为腰。都八段,段段转韵发语为常体。

他认为新体赋即律赋,应当分为头、项、腹、尾四段;而腹部还可以分为胸、上腹、中腹、下腹、腰五段,则细分之可为八段,正好对应八韵之格。虽然这种以人体为喻的论文方式,在《文心雕龙·附会》就已经出现“夫才童学文,宜正体制。必以情志为神明,事义为骨髓,辞采为肌肤,宫商为声气,然后品藻玄黄,璃振金玉,献可替否,以裁厥中。”[16]但是这样精密而完整的框架式比喻还是第一次出现。而宋代以后这种比喻成了文章学的通用之语。欧阳起鸣《论评》称“头、项、赋、尾”,陈绎曾《文式》则分“头、腹、腰、尾”,而陈傅良《止斋论诀》引冯椅则称为“鼠头”、“豕项”、“牛腹”、“峰尾”。

而对于各个部位,应当如何章法,《赋谱》也有讨论,主要分散在“凡赋以隔为身体”一段和“《望夫化为石》云”一段。且将之与宋元文章学的章法做一比较,列表如下:

《赋谱》将赋头分为“破题”和“小赋”,其中“小赋”应该相当于《论学绳尺》的“名公论诀”中的“小讲”,指的是开宗明义、概括一章之主旨之句,即陈绎曾《古文矜式》所谓“欲包含一篇大旨”、欧阳起鸣《论评》所谓“乃一篇纲领……两三句间要括尽一篇意”也。相当于一篇赋的缩影,故称“小赋”。[18]《赋谱》认为赋的开头部分应当“清”而“明”,《古文谱》谓“贵明切”、《文式》“紧而重”、《古文矜式》“明而紧”,冯椅称“精而锐”,戴溪称“切而当”、“明而快”,可见由唐代赋格到宋元文章,起头大体上都遵循“明”这个原则,所谓“明”就是意思清楚明白,务使读者能抓住核心意思。而唐代《赋谱》曰“清”,宋代多要求“紧”、“锐”、“切”、“快”,可以见出由唐到宋文章学中开篇的变化。科举发展到宋代,对文章开篇的要求越来越急功近利,需要作者快速入题、快速抓住读者,庆历四年欧阳修在《详订贡举条状》中提出“小赋内不见题。意通而词优者非”[19],即要求律赋在首韵之内必须阐明题意。宋代的赋格《声律关键》第一韵下说“凡好语点出关键字”,也是其表现,从中我们可以看得唐宋之间出赋格的变化和文章学的变化。

《赋谱》认为文章的第二个大部分“项”,是应当叙“事始”,而举白居易《望夫化为石赋》为例:“原夫念远增怀,凭高流眄。心摇摇而有待,目眇眇而不见”,可见所谓“事始”即其文中所言“远征事始”之意。而此一部分,林图南《论学绳尺》和陈傅良《止斋论诀》都号为“原题”,即“推原题意之本原,皆在于此”,则是承继唐代科举的“远征事始”的章法。

关于文之“腹”部,《赋谱》倡“身体在中而肥健”,“肥”、“健”二字几乎概括了宋元文章学中关于文“腹”的所有论述。陈绎曾称“铺陈详尽、引用饱满”(《古文矜式》)、“贵详悉”(《古文谱》)、冯椅谓“牛腹欲肥而大”(《止斋论诀》引)、戴溪谓“讲题贵赡”(《论学绳尺》引)、欧阳起鸣谓“铺叙要丰赡”(《论评》)等等,皆是发挥“肥”之义。而《文式》之论“腰:欲健而恢”,《论评》论腹“如平洋寸草中突出一小峰,则耸人耳目。到此处文字要得苍而健,耸而新”,皆是发明“健”之义。宋元文章学认为文腹不但要丰赡肥大,还要“铺叙有条”(《论学绳尺》引戴溪)、“曲折周密”(《古文矜式》)、“中欲满而曲折多”(《文式》),而“最怕文字直致无委曲”、“若有腹而无腰竟转尾,则文字直了,殊觉意味浅促”(欧阳起鸣《论评》)。而《赋谱》论文腹的具体作法云“入胸以后,缘情体物,纵横成绮,六义备于其间”,“纵横成绮”则开宋代“曲折周密”论之端。

《赋谱》认为律赋的结尾应当“举一赋之大统而结之”,陈傅良也称“结尾正论关锁之地”,概指总括并完结文意,因而要收束有力。郑起潜《声律关键》论律赋的第八韵曰“此韵是一篇结尾,最要动人,尤见笔力。前辈云‘始人上梯,一级髙一级。’”可见律赋格是讲求结尾要能醒人耳目,这对宋元的文章学也有着不小的影响,欧阳起鸣《论评》认为文尾应当学习律赋的第八韵,“如第八韵赋相似。赋末韵多有警语,如徘优散场相似”,其论文受赋格的影响可见一斑。

(三)论破题

破题在唐代试赋中极为重要,甚至直接影响了自汉代以来赋体的整体形态。许结师曾作《曲终奏雅到发端警策》一文,专门讨论此问题。[20]吴景旭《历代诗话》卷二十《试赋》论唐宋试赋“最重破题警切,场屋间每于此定魁选”。《唐摭言》曾记载李程《日五色赋》的故事:

贞元中,李缪公先榜落矣。先是出试,杨员外於陵省宿归第,遇程于省司,询之所试,程探靿中得赋稿示之。其破题曰:“德动天鉴,祥开日华。”於陵览之,谓程曰:“公今年须作状元。”翌日杂文无名,於陵深不平,乃于故策子末缮写,而斥其名氏,携之以诣主文,从容绐之曰:“侍郎今者所试赋,奈何用旧题?”主文辞以非也。於陵曰:“不止题目,向有人赋次韵脚亦同。”主文大惊。於陵乃出程赋示之,主文赏叹不已。於陵曰:“当今场中若有此赋,侍郎何以待之?”主文曰:“无则已,有则非状元不可也。”於陵曰:“苟如此,侍郎已遗贤矣。乃李程所作。”亟命取程所纳面对,不差一字。主文因而致谢,於陵于是请擢为状元。[21]

仅以赋之破题,便能判断其为状元之才,甚至在其被黜落后重新擢拔,可见破题发端的重要性。[22]《唐摭言》卷三又有“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纪”条:

白乐天一举及第,诗日:“慈恩塔下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少年。”乐天时年二十七。省试《性习相近远赋》、《玉水记方流》诗,携之谒李凉公逢吉。公时为校书郎,于时将他适,白遽造之,逢吉行携行看,初不以为意。及览赋头曰:“噫!下自人上,达由君成,德以慎立,而性由习分。”逢吉大奇之,遂写二十馀本。其日,十七本都出。

文之优劣,全系乎发端,唐代闱场赋的要则于此可见。这种赋法体式肇启了宋代文章学发端之法、破题之法。《止斋论诀》云:“论之首,一篇之意皆涵蓄于此,尤当立意详明”,《论学绳尺·论诀》引戴溪说云:“破题欲切而当,欲明而快。破题、结题是终始着力处”,此类文论,在宋元极多,概出自唐代律赋之格。

(四)论体式

    《赋谱》曰:“当量其体势,乃裁制之。”是谓为文当因命题而定法式,而认为实题应当有实题的作法,虚题应当有虚题的作法,比喻之题则有一套比喻之作法,双关之题则有双关之格套。其论比喻、双关之体式曰:

比喻有二:曰明,曰暗。若明比喻,即以被喻之事为干,以为喻之物为支。每干支相含,至了为佳,不以双关。但头中一对,叙比喻之由,切似双关之体可也。至长三、四句不可用。若《秋露如珠》,“露”是被喻之物,“珠”是为喻之物,故云“风入金而方劲,露如珠而正团。映蟾辉而回列,疑蚌割而俱攒。”“磨南容之诗,可复千嗟。别江生之赋,斯吟是月。”月之与圭双关,不可为准。
    若暗比喻,即以为喻之事为宗,而内含被喻之事。亦不用为双关,如《朱丝绳》、《求玄珠》之类是。“丝”之与“绳”,“玄”之与“珠”,并得双关。“丝蝇”之与“真”、“玄珠”之与“道”,不可双关。

《赋谱》认为作赋者要认清明喻、暗喻、双关之别,比喻类的题目不可用双关之体式。《赋谱》未明论“双关”之法应当如何,而是一味说“若明比喻……不以双关”,“若暗比喻……亦不用为双关”,某与某“并得双关”,某与某“不可双关”,可见其是以双关解释比喻,可想而知“双关”之格在唐代赋格中是人人明了之法式。所谓“双关”,《作文大体》曰:“或可有双关之题,一题之中,二物相关也,上下分作,谓之双关也”,范仲淹《赋林衡鉴序》云“兼明二物谓之双关”。宋代文章之学亦承袭此赋格,《论学绳尺》曾举方能甫《光武以柔道理天下论》一文以示“双关体”:“先开其刚,与刚、柔作两门关,取柔放其中;开其定天下、治天下作两门关,取理天下放其中,是之谓双关体。”又如谢枋得《文章轨范》批点韩愈《争臣论》曰:“此一段六句是双关文法。韩文公专喜用之,可以为法。”

《赋谱》论明喻曰“以被喻之事为干,以为喻之物为支。每干支相含,至了为佳”,论暗喻曰“以为喻之事为宗,而内含被喻之事。”明喻之法是携喻体以张本体,如《秋露如珠》,“露”是本体,“珠”是喻体, “风入金而方劲,露如珠而正团。映蟾辉而回列,疑蚌割而俱攒”,是以本体为干,以喻体为枝。暗喻之法是宗喻体以涵本体,以其所举《朱丝绳》为例:“丝之为体兮,柔以顺德;丝之为用兮,施之则直。从其性而不改,成其音而罔忒。故君子体直以为象,履中而立身。岂委曲而取媚,将劲挺而惟新;既端懿以难匹,想高张而莫伦。”[23]以朱丝绳比喻君子当行直道,而此意是暗含于行文之中,是作者写“朱丝绳”而内蕴此涵义。陈绎曾《文筌》中“影题”之法:  

并不说正题事,或以故事,或以他事,或立议论,挨傍题目而不着迹,题中合说事皆影见之。

此与《赋谱》暗喻之法精神相通。而《赋谱》所论“实题”之法“虽有形像,意在比喻,则引其物像,以证事理”,“引实证虚”,则与《文筌》所举“引题”之法相近:“别发远意,使人不知所从来,忽然引入题去,却又亲切痛快。”宋方逢辰论律赋曰:

赋难于体物,而体物者莫难于工,尤莫难于化无而为有。一日之长驱,千奇万态于笔下,其模绘造化也,大而包乎天地;其形状禽鱼草木也,细而不遗乎纎介。非工焉能!若触而长,演而伸,杼轴发于只字之微,比兴出乎一题之表,惟工而化者能之。前辈赋《铸鼎象物》曰:“足惟下正,讵闻公餗之歌倾;铉既上居,足想王臣之威重。”因足、铉二象,而发出经纶天下之器业。赋《金在镕》曰:“如令分别妍媸,愿为藻鉴;若使削平僭叛,请就干将。”因藻鉴干将四字,架出擎空楼阁,愿为请就,又隠然有金方在冶之义。识者固知其为将相手。噫,化矣!上庠林君采长于赋,月书季考,每先诸子鸣。一日出示一编,曰体物赋料,自天文、地理至草木、禽鱼合二十门,凡涉体物字面,收拾几尽,阁笔寸晷者,得是编触起春云秋涛之思,或可以化无而为有矣。[24]

所谓“化无而为有”、“架出擎空楼阁”也是承《赋谱》“引实证虚”而来的。楼昉《崇古文诀》卷二十五评苏轼《倡勇敢》一文曰“看东坡文字,须学他无中生有。”谢枋得《文章轨范》卷三评苏询《高祖论》曰“又揣摩高帝不去吕后之意,作一段议论,皆是驾空凭虚,自出新意,无中生有,文法最高”,评苏轼《范增论》云“此一段最妙,乃无中生有,死中求活。”皆与律赋格相承袭。

唐代的律赋由于多年科举的经营,形成了不少体式格套,以方便应试。范仲淹在宋仁宗天圣五年编成《赋林衡鉴》,选录唐代以来律赋百篇以为士子津筏[25],其序按“体势”将律赋分为二十类。詹杭伦先生认为:“他分类的依据主要有二:一是按照题材分类,前十类大致如此;一是按照写作方法分类,后十类大致如此。”[26]这后十类分别是:“引类”、“指事”、“析微”、“体物”、“假象”、“旁喻”、“叙体”、“总数”、“双关”、“变态”。所谓“引类”即“类可以广者”,与陈绎曾《文筌》所谓“小题张而大之”的“张题”相近;“事非有隐者谓之指事”,《声律关键》有“名义”类,举《天子曰辟雍》、《五帝名学曰成均》为例,则与此相近;所谓“体物”即“取比象者”,则是继《赋谱》明喻之体而来;“兼举其义者谓之旁喻”,则与《赋谱》中宗喻体以涵本体的“暗比喻”一脉相承。[27]“总其数而述者谓之总数。”《声律关键》有“数目”一类,下举《皇极之主叙九畴》、《回闻一以知十》等赋为例,与此相近。这类格套分类在宋元文章学中也得到了继承,比如方颐孙编著《太学新编精藻文章百段锦》,全书分“遣文”、“造句”、“议论”、“状情”、“用事”、“比方”、“援引”、“辩折”、“说理”、“妆点”、“推演”、“忖度”、“布置”、“过渡”、“譬喻”、“下字”、“结尾”,凡十七格。其中不少与律赋体式相近。[28]

(五)论句法

《赋谱》开篇便说:“凡赋句有壮、紧、长、隔、漫、发、送合织成,不可偏舍。” 所谓“壮”,三字句也;“紧”,四字句也;“,上二字下三字句也,其类又多上三字下三字”;“隔”,隔句对也;“漫,不对合,少则三四字,多则二三句”;“发”,发语词;“送”,送语词。“隔”又分六体:轻、重、疏、密、平、杂。“发”又分为三种:原始、提引、起寓。《赋谱》发展了《文心雕龙·章句篇》以来的句法说[29],而将句法与章法结合起来,将“文气”以长短句式的排列组合形式化地呈现出来。这么细致的句法研究在科举之前是不可想象的;而因诗歌的体式限制,唐代诗格类作品中也不可能费心研究句法。因此,宋代文章学中细密的句法论,其源头必然溯自唐代的赋格。

律赋由于韵数的限制,而考生又多希望在有限的句数内求其变化,所以律赋的句法往往较为发达。《声律关键》曰:“赋限三百六十字以上,岂可轻下语耶?造句不一,四六为工,八字句尤典雅。”[30]宋代秦观论律赋字句云:“借如六字句中,两字最紧,即须用四字为客,两字为主”。

赋格对句法的这种细致研究,为文章学中的句法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陈骙极重句法,称“作文不难,难于炼句”。[31]陈绎曾《文式》卷上“造语法”,列“正语”、“拗语”“助语”、“长句法”、“短句法”等十六类。其《文筌》论“楚赋式”句法云: 

六言长句兮字式:正上一字单、体状字、呼唤字、作用字、虚字、实字、次二字单、中一字单、之乎而以偏差于其与余吾我尔汝曰夫又孰惟焉乃、下二字单、变上二字双、次一字单、变中二字双、下一字单、变中不用单字、变七言、变八言、变九言、变五言、变四言、变三言;凡楚赋以六言长句为正式,其间变化无方,始举其要,右详见楚赋纬;四言兮字式:正上一句四言,下一句三言兮字韵在兮字下、变上一句四兮字下一句四言韵在句下、凡四言中亦间用五言六言但以四言为主耳;六字短句式:正上一单字、次二字双、中兮字、下二字双、变上二字双、变五言、变七言,此本题歌句法后人有用为赋者,非屈原之式也;四言只字:正上一句四言下一句三言只字变五言,此景差大招句法可用宋玉招魂用些字惟哀辞祭文得用耳不入赋式也;杂言式:此始于宋玉九辨,极于淮南招隐,非屈原之正式也。

与《赋谱》中的句法论如出一辙:

“凡句字少者居上,多者居下。紧、长、隔以次相随。但长句有六、七字者,八、九字者,相连不要。以八、九字者似隔故也。自余不须。且长、隔虽遥相望,要异体为佳。……其头初紧、次长、次隔,即项原始、紧。……次长、次隔。即胸,发、紧、长、隔至腰。如此,或有一两个以壮代紧。若居紧上及两长连续者,仇也。夫体相变互,相晕澹,是为清才。即尾起寓,若长、次隔、终漫一两句。”

“约略一赋内用六、七紧,八、九长,八隔,一壮,一漫,六、七发;或四、五、六紧,十二、三长,五、六、七隔,三、四、五发,二、三漫、壮;或八、九紧,八、九长,七、八隔,四、五发,二、三漫、壮、长;或八、九隔,三漫、壮,或无壮;皆通。计首尾三百六十左右字。但官字有限,用意折衷耳。”

二者一个是律赋,一个是古赋,但对句式的规定大体相似。首先要长短相生;其次要虚实相用;再次要单双相间;最后要正变相合。

句式的长短相间在句法研究中最受重视,因为不同长度的句子有着轻重缓急的差别,从《赋谱》“壮”、“紧”、“长”、“漫”这样的命名就能感受得到。陈骙《文则》极称“《檀弓》文句,长短有法,不可增损”。[32]吕祖谦评点《获麟解》一文云“作文大抵两句短须一句长者承”,又评韩愈《原道》“句长短有法度。”谢枋称赏长短错综的句法:“句法长短错综,便觉奔逸绝尘”。《论学绳尺》批点《仁义道德性命如何》一文云:“作论之法,句要或长或短不齐方是”。而宋代很多的评点类文章学著作都喜欢为文章的句子标上字数,以分析句法。如谢枋得批点韩愈《上张仆射书》:

执事之好士也如此(八字句),执事之待士以礼如此(九字句),执事之使人不枉其性而能有容如此(十五字句),执事之欲成人之名如此(十字句),执事之厚于故旧如此(九字句)。

谢氏评曰:“连下五个‘如此’字,句法长短错综,凡四变”。此类批点还常见于《崇古文诀》等的批点中。

此外,《赋谱》对于“发语”、“送语”等虚词的研究,也给开宋人之先:

发语有三种:原始、提引、起寓。若“原夫”、“若夫”、“观夫”、“稽夫”、“伊昔”、“其始也”之类,是原始也。若“洎夫”、“且夫”、“然后”、“然则”、“岂徒”、“借如”、“则曰”、“佥曰”、“矧夫”、“于是”、“已而”、“故是”、“是故”、“故得”、“是以”、“尔乃”、“乃知”、“是从”、“观夫”之类,是提引也。“观其”、“稽其”等也,或通用之。如“士有”、“客有”、“儒有”、“我皇”、“国家”、“嗟乎”、“至矣哉”、“大矢哉”之类,是起寓也。原始发项,起寓发头、尾,提引在中。
  送语,“者也”、“而已”、“哉”之类也。

    楼昉《过庭录》认为,“文字之妙,只在几个助辞虚字上。……助辞虚字,是过接斡旋千转万化处。”[33]陈骙也认为,“文有助辞,犹礼之有傧,乐之有相也。礼无傧则不行,乐无相则不谐,文无助则不顺。”[34]而其对于对虚字句法的研究也达到极精微的地步,比如其《文则》归纳了“数句用一类字”的句法如“或法”、“者法”、“之谓法”、“谓之法”等等四十多种。而宋元的不少文章评点中,将发语词标示出来,以提醒文章的段落结构的变化[35],这些都与唐代赋格的先导作用分不开。

(六)论用事

    《赋谱》对用事十分重视,比如对于有关古事的题目,要“发其事,举其人”;对于述今事的题目,如果古代有相关的典故,“有以古事如今事者,即须如赋今事,因引古事以证之。”又举例云:“若《冬日可爱》引赵衰,《碎虎魄枕》引宋武之类。”“冬日可爱”一典见《左传》文公七年:“赵衰,冬日之日也;赵盾,夏日之日也。”杜预注曰:“冬日可爱,夏日可畏。”“碎虎魄枕”一典,见于《南史·宋武帝纪》:“宁州尝献虎魄枕,光色甚丽,价盈百金。时将北伐,以虎魄疗金创。上大悦,名碎分赐诸将。”对于这一类的题目,一定要“因引古事以证之”,否则就殊为可惜。《赋谱》还举出了两个反例:“而《兽炭》未及羊琇,《鹤处鸡群》如遗乎嵇绍,实可为恨。”蒋防《兽炭赋》未用羊琇事,皇普湜《鹤处鸡群赋》未及嵇绍之典[36],实在是令人遗憾。对于白行简《望夫化为石赋》未能用《幽明录》中望夫石之典[37],《赋谱》叹“无切类石事者,惜哉!”

科举考试中,赋比诗更重用事,因为赋兼才学,魏收说“会须能作赋,始成大才士”,考赋往往是对一个人才学的考察。《赋谱》是唐代中期左右的赋格[38],还未能对律赋中的“用事”发展出更为细致的讨论。到了北宋,则这类讨论已经十分细密了。《师友谈记》引述秦观论赋中用事语曰:

少游言:赋中用事,如天然全具对属亲确者,固为上;如长短不等对属不的者,须别自用其语而裁剪之,不可全务古语,而有疵病也。譬如以金为器,一则无缝而甚陋,一则有缝而甚佳,然则与其无缝而陋,不若有缝而佳也。有缝而佳,且犹贵之;无缝而佳,则可知矣。[39]

又如孙奕《履斋示儿编》“赋贵巧于使事”条:

高安解试《由也升堂赋》,满场皆苦其无故实。林振体状题意,独得活法,只用孔门同时之事映带。其第六联云:“攀鳞附翼,仰窥在寝之渊;闻礼学诗,下视过庭之鲤。”主文李先之(朴)抚案称赏曰:“只消此联,已见由也果在堂上矣。”遂置首选。[40]

    秦观将“用事”分成几个档次,又分别给予建议;孙奕论及赋中使事之“活法”与“映带”,不乏匠心。这是律赋论自然发展的结果。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晚唐和宋初的赋格里,“用事”之法肯定在《赋谱》的基础上有了一定的发展。而这对于宋元的文章学的“用事论”会有着相当程度的影响。陈绎曾《文式》谓“用故事之语意而不显其名迹,善用事者也”,又论“用事法”,有正用、反用、借用、暗用、对用、援用、比用、倒用、泛用等九法,显然是从孙奕“映带”和“活法”发展而来;陈绎曾又谓“凡用事,但可用其意而以新语融化入吾文,三语以上,即不可全写”,则与秦观“不可全务古语”之论关系匪浅。

二、赋格向文章学的转变

唐代赋格是怎样影响宋元文章学的呢?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维度考察。   

首先,策论、经义对律赋体式的仿效。宋代科举经历了诗赋、策论之争,不少文士认为文辞害道,认为科举应当以策论为主,真宗时河阳节度判官张知白主张科举“先策论,后诗赋,责治道之大体,舍声病之小疵”[41];而范仲淹倡导的“庆历新政”第三条便是“进士先策论而后诗赋”[42],欧阳修也认为“天下学者日盛,务通经术,多作古文”[43]。诗赋考试在宋代经历了频繁的罢复,其在科举中的地位相对于唐朝来说有了很大的变化:策、论的地位越来越高,而诗赋的地位则相对降低。

策分对策和进策,“进策”和“论”都是议论性的文章。策论的形式,在北宋时还是比较自由的。《四库提要·<论学绳尺>提要》论宋代策论曰:

其始尚不拘成格,如苏轼《刑赏忠厚之至论》,自出机杼,未尝屑屑于头、项、心、腹、腰之式。南渡以后,讲求渐密,程式渐严,试官执定格以待人,人亦循其定格以求合,于是‘双关’、‘三扇’之说兴,而场屋之作遂别有轨度,虽有纵横奇伟之才,亦不得而越。此编以‘绳尺’为名,其以是欤……其破题、接题、小讲、大讲、入题、原题诸式,实后来八比之滥觞,亦足以见制举之文,源流所自出焉。[44]

可见,策论也同赋一样,经历了从形式较为自由到程式渐严的过程。经义与策论情况相近,元人倪士毅《作义要诀自序》曰:“宋之盛时,如张公才叔《自靖义》,正今日作经义者所当以为标准。至宋季,则其篇甚长,有定格律:首有破题,破题之下有接题,有小讲,有缴结,以上谓之冒子。然后入官题,官题之下有原题,有大讲,有余意,有原经,有结尾。篇篇按此次序,其文多拘于捉对,大抵冗长繁复可厌。”[45]

程式是统一衡文标准的需要,一旦文体形式过分自由,则衡文时试官无“定格以待人”,缺少切实可操作的共通规则。苏轼反对王安石科举改革时就提出过这个问题,他认为经义策论“无规矩绳墨,故学之易成;无声病对偶,则考之难精。以易学之文,付难考之吏,其弊有甚于诗赋矣。”正是由于此点,经义策论之衡文需要发展出一定的程式和定格,而当时唯一可以借鉴的便是发展已经成熟的赋格。策论中所谓的“头、项、心、腹、腰之式”,“破题、接题、小讲、大讲、入题、原题诸式”,不正是唐代赋格中的“头、项、腹、尾”、“破题、小赋、事始、结”这样的格套吗?前引欧阳起鸣《论评》认为“论”文的结尾“如第八韵赋相似,赋末韵多有警语,如俳优散场相似。”[46]不正反映了策论文的格式对赋格的学习吗?叶适在其《习学记言》说:

汉以经义造士,唐以词赋取人。……然及其废赋而用经,流弊至今,断题折字,破碎大道,反甚于赋。故今日之经义,即昔日之赋。[47]

对废诗赋而尊经义颇有怨言,但其“今日之经义,即昔日之赋”却实在是道出了经义之学的真相。

同时,士人们已经习于律赋之格,为经义策论之时不经意而融赋格于其中。钱大昕谓:“宋熙宁中,以经义取士,虽变五七言之体,而士大夫习于徘偶,文气虽疏畅,其两两相对,犹好故也。” 难怪王安石曾叹息“本意变进士为经生,不料经生变为进士”。[48]可见科举的各种文体,其格式是可以相互影响。南宋杜范杜范《辛丑知贡举竣事与同知贡举钱侍郎曹侍郎上殿札子》说:

    数十年来,体格浸失,愈变愈差,越至于今,其弊益甚。六经义不据经旨,肆为凿说,其破语牵合字面之对偶,弗顾题意之有无。终篇往往掇拾陈言,缀缉短句,体致卑陋,习以为工。至有结语巧傍时事,图贡谈言,如“吾身亲见”,此策语也,用之于论,已失其体,今乃于经义言之。词赋句法冗长,骈俪失体,题外添意,体贴不工,至有第七韵不问是何题目,皆用时事,有如策语,今又于第六韵见之。或原题起句便说时事,甚者终篇竟以时事命意,此皆习为谀言者也。论则语不治择,文无斡旋,粗率成篇,殊乏体制。策则誊写套类,虚驾冗辞,装饰偶句,绝类徘语。至有效歌颂体,四字协韵,用以结尾,甚有用之成篇者,此何等程度之文。兼三场多是雷同一律,炫惑有司,尤为场屋之弊,去取之间,抵见才难。若不示以正体,转移陋习,安得复还典雅之旧。[49]

他说考生的策论很多“虚驾冗辞,装饰偶句,绝类徘语”,与词赋相似;而相反,词赋的考卷却骈俪失体,“有如策语”。可见律赋与策论的相互影响是一直持续的。

王铚《四六话》卷下云:“吴正肃试贤良方正科殿试策,因论古今风俗之变,皆随上好恶,有曰:‘城中大袖,外有全帛之奢;雨下垫巾,众为一角之效。’是时试策犹间用对偶句也。”[50]韩驹尝谓幼时学作经义策论文,“乡先生曰:‘童子记之,大略如为赋而无声韵耳。’”[51]可见律赋之格在宋代闱场影响力之大。

宋代经义是明清八股文之祖。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有“试文格式”,谓明清的时文“发端二句,谓之破题,大抵对句为多,此宋人相传之格”。然而文中又有顾氏原注曰:“本之唐人赋格。”可见宋人论、策的格式,来源于唐代的赋格。李调元在《雨村赋话》论唐代律赋:“唐李程《金受砺赋》,双起双收,通篇纯以机致胜,骨节通灵,清气如拭,在唐赋中又是一格。毛秋晴太史谓‘制义源于排律’,此种亦是滥觞。分合承接,蹊径分明,颖悟人即可作制义读。” [52]又评白居易《动静交相养赋》曰:“通篇句阵整齐,两两相比。此调自乐天创之,后来制义分股之法,实滥觞于此种。”他们都点出了从唐代律赋格到宋代策论、经义格,再到明清八股文的过程。

其次,文法精神的沉淀以及与古文精神的结合。唐代科考极重律赋,因而士子们十分努力,熟悉其格式,练习其作法。白居易《与元九书》说他“二十已来,昼课赋,夜课书,间又课诗,不追寝息矣。”[53]黄滔《成名后呈同年》也自谓“业诗攻赋荐乡书,二纪如鸿历九衢。”[54]《旧唐书·裴休传》记载裴休“经年不出墅门,昼讲经籍,夜课诗赋。”[55]可见一斑。

由于其为了科考常年地浸淫,则律赋之法往往已经深入其思维。《太平广记》记载有《韦鲍生妓》的故事,其中写到两鬼月夜作赋的情形:

    长须云:“数年来在长安,蒙乐游王引至南宫,入都堂,与刘公干、鲍明远看试秀才,予窃入司文之室,于烛下窥能者制作。见属对颇切,而赋有蜂腰鹤膝之病,诗有重头重尾之犯。若如足下“洞庭”“木叶”之对,为纰谬矣。小子拙赋云:‘紫台稍远,燕山无极。凉风忽起,白日西匿。’则‘稍远’‘忽起’之声,俱遭黜退矣。不亦异哉!”。……隐岩冗者,自童髦穷经。至于白首焉;怀方策者,自壮岁力学,讫于没齿。虽每岁乡里荐之于州府,州府贡之于有司,有司考之诗赋。蜂腰鹤膝,谓不中度;弹声韵之清浊,谓不中律。虽有周孔之贤圣,班马之文章,不由此制作,靡得而达矣。……今珠露既清,桂月如昼,吟咏时发,杯觞间行,能援笔联句,赋今之体调一章,以乐长夜否?”曰:“何以为题?”长须云:“便以妾换马为题,仍以舍彼倾城,求其骏足为韵。”命左右折庭前芭蕉一片,启书囊,抽毫以操之,各占一韵。

两鬼在“珠露既清,桂月如昼”的夜色中“吟咏时发,杯觞间行”,本是兴致为文,却一遵时赋的体制,命题、定韵,讨论“蜂腰鹤膝之病”,可见赋格影响文人之深,而这则故事也喻示者律赋之法由场闱流向文人的日常为文。

当士子脱离科考的羁绊之后,律赋之格依然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文人的创作。尤其是晚唐以后,律赋成为了一种文人习用的文体,而并非与考试相关。[56]李调元在《赋话》卷九引《偶隽》云:“晚唐士人作律赋,多以古事为题,寓悲伤之旨,如吴融、徐寅诸人是也。黄文江滔亦以此植名。”李调元《赋话》卷二载:

    《文苑英华》所载律赋至多者,莫如王起,其次则李程、谢观。大约私试所作而播于行卷者,命题皆冠见正大。逮乎晚季,好尚新奇,始有《馆娃宫》、《景阳井》及《驾经马嵬坡》、《观灯西凉府》之类,争妍斗巧,章句益工。而《英华》所收,顾从其略;取舍自有定则,固以雅正为宗也。

是知律赋在中晚唐已经成为一种文人抒情、游戏的文体。这是律赋之法悄悄转化为文学文章学的契机。到了宋代,这种倾向更为明显,《履斋示儿编》曰:

贺方回言:“学诗于前辈,得八句云:‘平淡不流于浅俗,奇古不流于怪癖,题咏不窘于物象,叙事不病于声律,比兴深者通物理,用事工者如己出。格见于成篇,浑然不可隽;气出于言外,浩然不可屈。’尽心于此,守而不失。”请借此以为八韵之法。苟妙达此旨,始可言赋。[57]

孙奕将贺铸言诗之法引入律赋,其中所谓“平淡不流于浅俗”、“奇古不流于怪癖”、“比兴深者通物理”、“气出于言外,浩然不可屈”这样的论调,在唐代时没有出现过,实际上是以诗体尊试赋之体,将之带离场闱体裁的故园。这样的变化,使得律赋在格式之外,增加了“神情气味”。为宋元的文章学提供了借鉴。

宋代文人大多深于赋法,而不知不觉间将其渗入到其古文的创作之中。明人孙绪《无用闲谈》载:“范文正公《岳阳楼记》,或谓其用赋体。”[58]金圣叹也有类似看法,其评范仲淹《岳阳楼记》云:“中间悲喜二段,只是借来翻出后文忧乐耳,不然,便是赋体矣。一肚皮圣贤心地,圣贤学问,发而为才子文章。”[59]范仲淹深于赋格,曾集唐宋律赋为《赋林衡鉴》,并作出了很深的研究,是以其文有赋法,《岳阳楼记》“若夫淫雨霏霏,连月不开”和“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项、腹两段,绝似律赋之格,是非常自然的事情。陈师道《后山诗话》记载,“少游谓《醉翁亭记》亦用赋体”。[60]朱弁《曲洧旧闻》卷三亦谓:“《醉翁亭记》初成,天下莫不传诵。家至户到,当时为之纸贵。宋子京得其本,读之数过曰:‘只目为《醉翁亭赋》,有何不可!’”[61]可见,律赋之体对于古文的创作也有着不小的渗透力。

总之,赋格渐渐融入文人之气。与此同时,文人文章之学也渐渐融进格律之道,“文字之规矩绳墨,自唐宋而下,所谓抑扬开阖、起伏呼照之法,晋汉以上绝无所闻,而韩、柳、欧、苏诸大儒设之,遂以为家。出入有度而神气自流,故自上古之文至此而别为一界”。[62]清张云章《康熙本古文关键序》说:“东莱吕子《关键》一编……观其标抹评释,亦偶以是教学者,乃举一反三之意。且后卷论、策为多,又取便于科举,原非有意采辑成书,以传久远也。”其卷首《古文关键总论》载有“看文字法”、“看韩文法”、“看柳文法、“看欧文法”、“看苏文法”、“看诸家文法”、“论作文法”、“论文字病”等。“看文字法”一条又谓“第一看大概,第二看文势规模,第三看纲目关键,第四看警策句法”。宋代文章学一方面吸收了唐宋古文运动以来的文气、文道之学,一方面又吸收了唐代以来科举考试所带来的对文章体式、章句的研究。有道有法,便趋于圆满。唐代科举主要以诗赋为主,因而诗格、赋格对宋代文章学的影响不可小觑。而赋相对于诗来说,体制更大,结构更复杂,句式更多样,更接近于文,因而对于宋代文章学的影响也更大。


[①]胡小石:《中国文学史讲稿》,《胡小石论文集续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63页。

[②]王水照、慈波:《宋代:中国文章学的成立》,《复旦学报》2009年第2期。

[③]洪迈:《容斋随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368、369页。

[④]陈枚辑、陈裕德增辑:《凭山阁增辑留青新集》,《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影清康熙刻本,第54册,第206页。

[⑤]杭世骏:《道古堂文集》卷八《唐律类笺序》,《续修四库全书》影清乾隆四十一年刻光绪十四年汪曾唯增修本,第1426册,第276页。

[⑥]李林甫:《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考功郎中员外郎》,第45页。

[⑦]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一百零六《政事·贡举》,第549页。清·董诰《全唐文》卷十三题为《严考明经进士诏》,第161页。

[⑧]唐昭宗:《覆试进士敕》,董诰《全唐文》卷九十一,第955页。

[⑨]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二册),第186、218页。

[⑩]张伯伟:《全唐五代诗格汇考》附录三《赋谱》,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55—557页。

[11]梁章钜著、陈居渊校点:《试律丛话》,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第597页。

[12]祝尚书:《论宋元文章学的“认题”与“立意”》,文学遗产2009年第1期。

[13]孙奕:《履斋示儿编》,据中华书局2014年排印本(以元刻本为底本,校以四库本、丛书本等)。

[14]郑起潜:《声律关键·五诀》之二《命意》,见王冠编《赋话广聚》,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版第一册,第39页。

[15]郑起潜:《声律关键·五诀》之二《命意》,《赋话广聚》第一册,第39页。

[16]张伯伟:《唐代文章论略说》,漳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2期。

[17]按:本表格纵向是按照文章先后次序排列,横向是按照意义排列。

[18]李廌《师友谈记》载“少游言”曰:“凡小赋如人之元首,而破题二句乃其眉,惟贵气貌,有以动人,故先择事之至精至当者先用之,使观之便知妙用。”

[19]徐松:《宋会要辑稿》,上海:大东书局1935年版,第108册,第26页。

[20]许结:《从“曲终奏雅”到“发端警策”——论献、考制度对赋体嬗变之影响》,《湖北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

[21]此文献又见载《太平广记》卷一百八十、《唐诗纪事》卷四十一。

[22]《唐摭言》卷十三还记载了有关李程与《日五色赋》的后续故事:“李缪公贞元中试《日五色赋》及第,最中的者,赋头八字曰:‘德动天鉴,祥开日华。’后出镇大梁,闻浩虚舟应宏辞复试此题,颇虑浩赋逾己,专驰一介取本。既至启缄,尚有忧色,及睹浩破题云:‘丽日焜煌,中含瑞光。’程喜曰:‘李程在里。’”更可见文人自己对破题的在乎程度。

[23]詹杭伦:《唐宋赋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华龄出版社2004年版,第81页。

[24]方逢辰:《蛟峰文集》卷四,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87册,第536页。

[25]据楼钥《范文正公年谱》记载:“公寓南京应天府。按公《言行录》云:时晏丞相殊为留守,遂请公掌府学。公常宿学中,训督学者,皆有法度,勤劳恭谨,以身先之。由是四方从学者辐凑,其后以文学有声名于场屋朝廷者,多其所教也。”

[26]詹杭伦:《唐宋赋学研究》,第265页。

[27]范能浚编集、薛正兴校点:《范仲淹全集》,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453、454页。

[28]可与《赋林衡鉴序》所列二十类对照:“叙事”、“颂德”、“纪功”、“赞序”、“缘情”、“明道”、“祖咏”、“论理”、“咏物”、“述咏”、“引类”、“指事”、“析微”、“体物”、“假象”、“旁喻”、“叙体”、“总数”、“双关”、“变态”。

[29]《文心雕龙·章句》:“四字密而不促,六字格而非缓,或变之以三五,盖应机之权节也”。

[30]郑起潜:《声律关键》卷首《命意》,《赋话广聚》第一册,第40页。

[31]陈骙:《文则》,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页。

[32]陈骙:《文则》,第27页。

[33]楼昉:《过庭录》,涵芬楼本《说郭》第二十二册,卷四十九。

[34]陈骙:《文则》,第9页。

[35]这类著作有马括《类编标注文公先生经济文衡》、李诚父《批点分类诚斋先生文脍》、魏天应《批点分格类意句解论学绳尺》、谢枋得《文章轨范》等。

[36]“兽炭”:《晋书·羊琇传》载“琇性豪侈,费用无复齐限,而屑炭和作兽形以温酒,洛下豪贵咸竞效之。”“嵇绍”:《世说新语·容止》载“有人语王戎曰:嵇延祖卓卓如野鹤之在鸡群。”

[37]《初学记》卷五引南朝宋刘义庆《幽明录》:“武昌北山有望夫石,状若人立。古传云:昔有贞妇,其夫从役,远赴国难,携弱子饯送北山,立望夫而化为立石。”

[38]有关《赋谱》编撰的年代,或谓“作于贞元、太和之间”、或推测即浩虚舟的《赋门》残卷,成于822年-850年之间、或推定当在“文宗太和、开成年间(827—840年)”等。分别见载饶宗颐《选堂赋话》(何沛雄编《赋话六种》,三联书店香港分店1982年增订本,第119页)、[美]柏夷撰、严寿澂译《〈赋谱〉略述》(《中华文史论丛》第49辑)、张伯伟《全唐五代诗格汇考》“附录三”《赋谱》(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收入王冠辑《赋话广聚》,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版)。

[39]李廌著、孔凡礼点校:《师友谈记》,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19页。

[40]孙奕著、侯体健、祝正兵点校:《履斋示儿编》卷八,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124页。

[41]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169页。

[42]范仲淹:《范文正公政府奏议》卷上《答手诏条陈十事》之三“精贡举”,见范能浚编集、薛正兴校点《范仲淹全集》,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478页。

[43]欧阳修撰、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卷一百一十一《条约举人怀挟文字劄子》,第1677页。

[44]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

[45]倪士毅:《作义要诀》,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482册,第372页。

[46]魏天应、林子长:《论学绳尺·论诀》,清《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5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79页。

[47]叶适:《习学记言》卷四十七《吕氏文鉴》,清光绪瑞安黄体芳刊本。

[48]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上海:上海书店出版1983年版,第240页。

[49]杜范:《清献集》,清《文渊阁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175册,第701页。

[50]王铚:《四六话》卷下,《百川学海》庚集,民国十六年武进陶氏景刊本。

[51]黄淮、杨士奇:《历代名臣奏议》,清《文渊阁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36册,第258页。

[52]毛奇龄《西河集》(台北:商务印书馆影印《四库全书》本)卷五十二《唐人试帖序》:“天下无散文而复其句重其语,两迭其语言作对待者。惟唐人试士,改汉魏散诗而限以比语,有破题,有承题,有领比,有腹比,有后比,而后结以收之。六韵之首尾,即起结也;其中四韵,即八比也。然则试文之八比,视此也。”

[53]白居易:《与元九书》,董诰《全唐文》卷六百七十五,第6890页。

[54]黄滔:《成名后呈同年》,彭定求《全唐诗》卷七百零六,第8127页。

[55]刘昫:《旧唐书》卷一百七十七《裴休传》,第4593页。

[56]参见邝健行《唐代律赋对科举考试的粘附与偏离》,《中国文学研究》1993年第1期。

[57]上引四节文字,分别引自孙奕著、侯体建、况正兵点校《履斋示儿编》卷八,第122、124、125、123页。

[58]孙绪:《沙溪集》,清《文渊阁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264册,第635页。

[59]金圣叹:《天下才子必读书》,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

[60]陈鹄《西塘集耆旧续闻》亦载:“陈后山云:‘退之作记,记其事尔,今之记乃论也。’少游谓:‘《醉翁亭记》亦用赋体。’余谓文忠公此《记》之作,语意新奇,一时脍炙人口,莫不传诵,盖用杜牧《阿房赋》体,游戏于文也,但以记其名醉为号耳。”

[61]朱弁:《曲洧旧闻》,清《文渊阁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863册,第302页。

[62]罗万藻:《韩临之制义序》,《此观堂集》卷一,《四库存目丛书》本。

注:本文发表于《中国韵文学刊》2017年第1期,引用请以该刊为准。感谢程维老师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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