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内容:①殿②尚食、药、辇、酝、舍、衣局,史称:尚六局③宣、宣徽院一,殿《殿》字铭文款识南北宋朝都有。北宋的《殿》多为底胎留白随手刻书,南宋的《殿》为刻模印章。 《殿》字铭文款识为内府下辖'殿中省'的专用器物;殿中省是沿袭唐朝、五代的旧制而置的皇宫内府部门,专职管理下辖的尚食局、尚药局、尚辇局、尚酝局、尚舍局、尚衣局等六尚局,用现代语表述:殿中省担负着皇宫里的吃、穿、住、行职责。殿中省与修内司一样,是一个独立、重要的内府部门。
二,六尚局:尚食局、尚药局、尚辇局、尚酝局、尚舍局、尚衣局尚的释义为'掌',又即为古代主管官的意思。 通俗的解读就是:主管伙食的部门、主管中药煎制的部门 、主管酒水供给的部门、主管赶(驾)车的部门、主管住宿的部门、主管宫廷服装的部门。 目前仅发现了'尚食局'、'尚药局'铭文款识,其它四尚局未发现有铭文款识器物存世。这不奇怪,它们都属于'官'款铭文器物的使用部门,只是尚食局、尚药局的部门性质决定了它们拥有专属铭文款识器物的条件而已。
三,宣、宣徽院《宣》字铭文款识器物,为内府下面一个更重要的部门'宣徽院'所专属;宣徽院是从唐代至五代一直沿袭而置至宋代。 宋代的宣徽院其职责范围比较唐代时更宽泛,权力更大,除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籍,郊祀、朝会、宴享供帐之仪,一切内外供奉、都检视其名物外,还统管了皇朝的金银及名贵釉料的出入分配。在等级森严的皇朝规制里,宣徽院名正言顺的该拥有本衙门的专属铭文款识器物。
四,本节小结宋代瓷器铭文款识解读到现在已有十一期了,笔者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除了韩缜与四蔡这些正副国级高官外,90%以上的铭文款识都与皇室、皇宫、皇宫内府有关系。笔者懵懂其理,只有留待历史学家去解读。 本解读(十一)全文完。谢谢阅读! @古瓷探史 :明友许☞原创发文 2020/10/31于遵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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