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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进行时④| 清单 制度 科技,广州“阳光执法”组合拳

 gobeyondlxy 2020-11-16

导语

阳光审批、阳光执法、阳光资金,推进三大“阳光工程”,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目标要求,是构建公开、简政、高效、廉洁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迫切需要,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简政放权,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际行动。

一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高度重视,把三大“阳光工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持续纵深推进三大“阳光工程”。各地自然资源部门主动响应,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改革力度,紧跟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此,广东自然资源将通过“‘阳光工程’进行时”栏目,看广东自然资源系统三大“阳光工程”的成效。

今天,来看广州海珠的做法:梳理事项清单,科技手段监督和宣传“阳光执法”。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党组高度重视三大“阳光”工程工作,按照“公开、简政、高效、廉政”的总体要求,采取“清单+制度+科技”的手段,完善对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01
编制实施方案,梳理事项清单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结合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工作实际,制定《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阳光执法”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执法职权范围调整的情况,重新梳理权责清单,明确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机构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

02
建立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

落实“阳光执法”,海珠区分局制定了执法监督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公文办理、会议管理、档案管理内部工作制度,构筑预防廉政风险的内部防控机制。海珠区自然资源执法队伍未出现过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

与此同时,按要求落实自然资源违法线索办理、行政处罚事项的全过程执法记录、行政执法案件的案审分离制度、案件会审制度,建立健全干预执法监督工作打招呼行为记录的工作制度,确保行政执法权力的规范有序公开行使。落实省、市关于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标准,促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有关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按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等三项制度,着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自然资源法治环境。

为进一步落实违法用地整改实效,规范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没收工作,海珠区分局出台了《关于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处置工作方案》,确定了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没收的原则、程序、接管的主体等内容,完善土地执法执行机制,有利于解决没收处罚难以执行的问题;为完善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日常沟通机制,建立双方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检察和执法办案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完善各项执法程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02
科技手段监督和宣传“阳光执法”

👉紧紧依靠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执法结果。及时对接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双公示”等平台,按要求录入行政处罚相关行政执法信息,建立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行政执法信息的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强化对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目前,海珠区分局已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将2019年5月以来案件处理结果全部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双公示”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接启用广州市纪委系统,规范案件查处工作。根据广州市的统一部署,正式启用了市纪委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所有新增立案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延期、行政处罚、结案等工作程序直接录入系统,受到纪委监委机关的直接监督。需要延期的,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办案期限,在系统办理延期申请手续。

👉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严格贯彻“两法衔接”要求,涉嫌犯罪的执法案件及时录入“两法衔接”平台。按照上级要求,2019年11月以来,海珠区分局将移送铁路运输法院、海珠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全部抄送同级检察院,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目前,海珠区分局移送区法院涉及强制执行罚款的案件已全部执行到位。

👉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土地执法宣传。今年,海珠区分局拍摄制作了《绿意海珠 我们守护》在学习强国发布,传递自然资源执法正能量,让社会进一步了解执法工作,营造阳光执法良好社会氛围。

内容来源厅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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