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蛋炒饭,最简单又最困难,饭要粒粒分开,还要沾着蛋。”这首歌刚出来时,几个朋友都跑过来告诉我,找到了我最适合唱的一首歌,便是这首《蛋炒饭》。 但凡跟我比较熟的朋友,都知道我对蛋炒饭的爱超过一切美食。前几日专门做了一些调查,让他们用一句话来形容我对它的爱,有个小伙伴说:“每天蛋炒饭,胜过玉珍膳。”我相信,没有哪句话能比这更贴切的了。 只是一道蛋炒饭而已,没有其他辅料的添加:没有火腿,没有豌豆,没有玉米,与中外驰名的扬州炒饭不同,它只是纯粹的蛋炒饭。 很少有人知道,我为何对这样一道连美食都算不上的食物如此痴迷。于是我开始寻找爱的理由: 相对于“苏北”地区,“苏南”一带更喜欢大米。离开家乡之前,我的一日三餐都离不开米饭,除大米之外,从未想过还有别的主食可以取而代之。久之,便认准了它,是习惯也好,是喜爱也罢。总之,对蛋炒饭执着的原因之一,起源于对大米的依赖。 年龄越大,越觉得自己是个随性的人,当然,这是对自己“毫无原则”的一种粉饰,尤其对于吃喝方面,更是无所谓。只要填饱肚子就行,管他吃什么。有时候倒是非常羡慕那些谈到各种美食就能精确定位的朋友,至少说明他们对精致生活的追求。而我,有米饭就行,有什么好吃与否?当然,有蛋炒饭更是极佳的了。这样的我倒是闹了不少笑话,每次跟朋友出去吃饭,无论带我去吃什么特色美食,但凡看到店内有炒饭卖,总忍不住来上一份,仿佛上一份炒饭才算完满!那时在高中工作,我的晚饭都是同事从外面给我打包的炒饭。他们总偷偷在我碗里多装半份,每次我也都能吃完,就这样好些日子朋友才告诉我,知道后,我明白了两件事:第一,他们是爱我的;第二,难怪我一直瘦不下来。当然,从那以后我已经是学校有名的大胃王了。 对炒饭的爱,其实要追溯到上初三那年。母亲怕我上学会饿,每天早上总要炒一份蛋炒饭给我做早餐。那时的我只负责好好上学就好,父母从不让我干一点儿活。早晨洗漱完毕,碗筷已经准备就绪,我坐着,面对着金黄色的炒饭散发出浓香,色彩单调却不枯燥,咸淡适宜,美味无比。这是春夏秋季的情形。到了冬天,我需要走几步,去厨房掀开锅盖,饭已盛好,筷子也架在了碗沿,只是它们连同饭香,与冷空气隔绝。无论是哪个季节,饭都是一样的香,热度却总是那么适中。现在回想,我竟然不知道母亲是何时起床给我做这份早饭的。但是,这样的早晨,一直持续到高三毕业。整整四年。 离家后,我继续热衷于蛋炒饭的美味,品尝各种饭店的各式炒饭。它们的配料多了,色彩和口味都更加的丰富,但吃起来总觉得少了些蛋和米饭的醇香。直到现在,每次回家,母亲或是父亲,仍会给我炒一份蛋炒饭。 后来,我也开始学着去做。这才发现父亲和母亲炒饭的方式完全不一样。母亲喜欢先将鸡蛋入锅,再加入米饭,而父亲却恰恰相反。但是他们做出的炒饭的味道却是一样的香,香到让我铭记一生。 听说21天会让人养成一种习惯,更何况吃了四年的炒饭的我。当然,还有母亲也形成了一种习惯。现在想来,那时还没有手机,上学那么多年家里从来没有闹钟,而我却不曾迟到过一次。交谈时才知道,母亲只要睡醒一觉便再不敢合眼,然后等到天亮算好时间给我炒上一份饭。直到现在,母亲很少能一觉睡至四点。 说来也奇怪,婆婆总说孙子还是像我们那边的人,对大米热爱无比,一天吃三顿米饭在这里是难以置信的事情,而我和儿子便是这里的“异类”。一有时间,我也会给儿子炒上一份炒饭,按照父母教我的方式。最让人安慰的,莫过于儿子吃上一大碗,然后说上一句“妈妈炒的饭最好吃了! 
【作者小传】 有女曰刘婷,自幼很聪明。 南京溧水人,北嫁淮阴城。 丈夫当警察,婆媳很融洽。 有子名文涵,调皮又捣蛋。 教书呱呱叫,转战数学校。 闲时读读书,放假做运动。 偶尔美个容,空间晒下图。 诗词歌赋文,提笔样样行。 演讲很感人,闻者双泪痕。 端庄又大方,做过主持人。 正逢而立年,年富有前程。 (感谢关注“淮阴语文”,欢迎赐稿,来稿信箱2786400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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