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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能治众,严惩恶习

 律师同城 2020-12-03

        行人闯红灯过马路成为许多人不以为然的恶习,行人坚信车让人,车不敢撞人的理念,无知“专家”大放厥词以“路权服从人权”这种伪命题,误导大众,姑息纵容行人的违法行为,只要交通肇事总有“观察不周”之类的借口,转嫁责任给肇事驾驶员或保险公司,平息纠纷,丧失原则,广东省中山市公检法对交通恶习说不,启动刑事程序,值得称道。行人胡某闯红灯过马路,与正常行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乘客死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胡某赔偿死者各种损失20万元,勿以恶小而为之,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酿成死亡的悲剧因果关系明确,必须严惩,胡某蔑视规则,践踏法律,咎由自取,防微杜渐,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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