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简说隶书演变 | 黄一知

 研北 2020-12-04
编者按

2020年9月,罗格斯大学数学系黄一知教授在纽约法拉盛图书馆作了一场公益讲座《隶书的演变》,受到与会者的好评。

黄教授为民国知名金石书画家黄葆之孙。家学渊源,年幼即开始习书,至今临池不辍,尤精篆隶。同时,致力于以黄葆为中心的晚清、民国知名文化人士的交游及成就等资料挖掘、整理工作。

经黄教授同意,与书友分享《隶书的演变》讲座的观点主干。

文 | 黄一知

编辑 | 云在


隶书的起源
春秋、战国
隶书一方面是极为古老的文字,另一方面又是我们仍然在使用的文字。隶书大概形成于春秋晚期到战国时期。
目前见到最早的隶书是《青川木牍》,年代大约在公元前309年至公元前307年之间。书体还处于篆隶向隶书过渡阶段。
稍晚一些的是《云梦睡虎地秦简》,大约在公元前278-公元前217年之间,书体的隶书特征已经非常明显。



早期的隶书
秦、西汉

以前认为隶书是程邈所创,现在已知道他是编撰整理了已有的隶书。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除了将正式文字统一为小篆,在日常和公务的书写中,也开始使用由程邈所整理的隶书。篆书的笔划圆润对称,但书写不易。隶书则化圆为方,便于日常书写。

秦国和秦代的隶书常被称为秦隶。西汉最早的隶书和秦隶相似,所以有时和秦隶一起被称为古隶。

古隶是篆书向全盛时期汉隶的过渡字体。已有波势,但不明显。


隶书的全盛时期
东汉
隶书在起源之初,只是从篆书的圆润变到古隶的方正,并简化字形结构。到西汉时特征极为明显的燕尾已经成熟,而横画的波虽有,但尚未特意强调。到东汉晚期,蚕头雁尾和一波三折已经成为各种风格隶书的标准写法。

东汉是隶书的全盛时期,隶书的各种风格甚至比后来的楷书还要多。东汉初期和中期一些隶书还是较为接近秦隶。比如《戚伯著碑》、《石门颂》等。晚期则完全展现出了现在大家熟悉的隶书风格:蚕头雁尾、一波三折。但风格变化极大。目前人们对隶书的了解多从汉碑而来,对竹简、帛书和汉砖了解较少。

大家最为熟悉的东汉全盛时期的汉碑隶书有:《张迁碑》、《曹全碑》、《史晨碑》、《礼器碑》、《乙瑛碑》、《华山庙碑》等。这些全盛时期隶书风格之间的差别比楷书经典的魏碑、欧体、颜体、柳体之间的差别还要大,更不用说和早期的隶书之间的差别。

除汉碑外,汉代隶书对后世的影响还有竹简、帛书、汉砖上的文字。汉碑是碑学主要的源泉,竹简和帛书或许以后可以成为隶书的帖学源泉之一。

除了前面提到的战国时期竹简上的隶书,现在已发现大量汉代竹简隶书。其中以居延汉简、敦煌汉简、武威汉简和甘谷汉简最为有名。汉代帛书最为有名的是《马王堆帛书》,此外还有《悬泉置帛书》等。

汉砖文字在艺术上应归于民间艺术。多数为随意刻画之作,但自有一种和汉碑、竹简、帛书不同的趣味。少数砖刻文字则有相当高的艺术造诣。


隶书的沉寂时期
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
东汉以后,隶书作为人们主要使用的书体逐渐让位于楷书和行书。隶书在艺术上也无发展。最好的隶书作品也只是和汉碑类似。

从魏晋时期的隶书可以看出隶书向楷书过渡的迹象。唐代隶书则回归东汉晚期主流的严谨规矩风格,并无多大新意。

除汉碑外,宋代书法大家米芾也写过隶书,但和他驰名的行草不可相提并论。明代文征明写过很工整的隶书,比米芾写得工整。但也和米芾一样,他的隶书无法和他驰名的行楷比拟。


隶书的复兴
清中期、民国
清代中期之前,基本上都是以帖学派书法为主流。即使汉魏书法以碑的形式流传于世,碑刻的一些美学特征如金石气等是因碑刻特性所致,并非当时书法家的追求。清代中期碑学兴起,书法家以复古的名义创新,金石气作为一种美学观念风靡一时。经典作品都是碑刻的隶书也因此得以复兴。

这一时期的隶书百花齐放,各种全新风格的隶书令人目不暇接。最为有名的隶书书家有郑、金农、邓石如、伊秉绶、何绍基、赵之谦、黄葆等。

郑簠是清朝碑学兴起后第一位开创隶书新美学观念的书家。金农的隶书则是走得最远的。他用毛笔写出了排笔的效果。邓石如和赵之谦的隶书有魏碑楷书的韵味。何绍基的隶书已经达到隶书极高的境界,金石气和流动感兼有而之。伊秉绶的字拙趣无穷,愈大愈有气势。黄葆戉的字从汉碑中来,对他影响最大的可能是《戚伯著碑》。之后也受伊秉绶影响,但并非学伊秉绶的。他的字典雅宁静,大小皆宜。

四九年之后碑学沉寂,隶书有新意的不多。开放之后隶书有自己风格的有刘炳森和张森等。最近几年国内隶书书家致力于创新,虽然试图突破经典隶书,却面目相似者众多。创新并非换一种写法,而是要形成能影响人们美学观念的风格。在这一点上,我们应该可以从碑学兴起时隶书的复兴得到很多启示。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