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可能生活》,这是一本伦理学经典著作,讨论的主题是,人要如何才能获得幸福。如果你曾经思考过关于人生的重大问题,比如幸福到底是什么、活着到底为什么、生活到底有没有意义,那么,这本书一定会对你有所启发。本书作者赵汀阳,中国当代哲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赵汀阳在哲学界的江湖地位很高,他被认为是当代最具原创思想的中国哲学家,有人把他比喻为中国的哈贝马斯。不过,也有人说他在学术上过于“狂妄自大”。在我们印象中,哲学家思考的都是一些高深莫测、玄之又玄的东西,什么先验论、怀疑论、存在论之类,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没啥关系,普通人也根本听不懂。万一普通人碰巧听懂了,哲学家反而要怀疑自己的水平了。有个段子说:一位古希腊哲学家当众发表言论,结果引起了围观人群的喝彩。没想到的是,这位哲学家不但没有受到鼓舞,反而大惊失色、眉头紧皱,说:“天哪,我一定是说了什么蠢话!”哲学要思考的两个最根本的问题,是我们每个人都关心的、要命的大问题,也就是人的幸福,和人类的命运。如果没有这两个问题垫底,那么确实,其他所有的哲学问题都是漂着的、没有意义的。哲学需要反思的,是人能够自己做主的事情。我们不能决定宇宙的运转,也不能决定自身的存在,甚至不能决定自己的生老病死。我们唯一能够自己做主的,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度过自己这一生。对人来说,这就是天大的事,没有什么比这个问题更重要。在赵汀阳看来,“宇宙的目的是什么”,那是造物主需要关心的问题;“生活的目的是什么”,才是人应该关心的问题。东西方文明早在2000年前,就知道了什么是“好生活”。按理说,我们每个人只要按照这个“德”的标准去过,就能够获得有意义的好生活,这不就皆大欢喜了吗?但是且慢,苏格拉底马上又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人们根本不按照他推荐的“德性”生活去过。苏格拉底百思不得其解:难道人们不想过上好生活吗?或者这样说:难道有人自愿把生活过得一团糟吗?在这里,苏格拉底提出了一个著名论断,叫做“无人自愿犯错”。他的意思是,每个人肯定都会选择对自己好的事情,人们之所以会犯错、会把生活过得一团糟,是因为他们没有关于好生活的知识,他们不知道到底什么是“德性”。不是人们不知道,而是哲学家没有说清楚。人们天生就知道什么是德性,人们不清楚的是:我辛辛苦苦去追寻善良、正义、勇敢这些“德性”,到底是为了什么?如果不回答这个问题,那么正义就变成了平白无故的正义,勇敢就变成了莫名其妙的勇敢,人们当然不感兴趣。追求“德性”不是生活的目的,创造幸福才是生活的目的。古代哲学家推荐人们过“有德”的生活,就必须首先证明,“有德”的生活能够通往幸福,这才是一个人们无法拒绝的理由。本来,伦理学应该按照这个路径继续向前探索,但是,后来的伦理学方向跑偏了,企图用利益分配来代替幸福思考,这是完全的南辕北辙。快乐和幸福的区别到底在哪里呢?有人从心理学角度去区分,说快乐是短暂的兴奋,而幸福是持久的、祥和的愉快感受。赵汀阳认为,这样的区分意义不大,不能从根本上说明问题。真正的区别在于,快乐是消费性的,每次快乐都是一次性消费掉,留不下什么决定人生意义的东西。如果我们企图用快乐去替代幸福,那么我们就必须一次又一次地去消费快乐,类似于饮鸩止渴,这样的人生其实是很可悲的。幸福是生活的整体成就和整体效果,而不是一时半会儿感受到的积极情绪。这么说吧:一个人可以为了幸福而放弃某些快乐,但绝对没有人会为了快乐而放弃幸福。有句网络名言,你肯定听过,叫做“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不愿坐在自行车后面笑”。说出这句话的姑娘,是用快乐去换取利益。幸福和利益还有一个重大区别。由于利益总是有限的,对利益的争夺本质上是个零和博弈。利益驱动的人在永远不停地与他人争夺生存空间,在他看来,这个世界无比险恶,处处是竞争、攀比、炫耀、嫉妒。而幸福是你在做事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创造幸福不需要和别人争夺什么。一个人获得了幸福,不但不会让别人的幸福因此而减少,反而会增进别人的幸福。说到这儿,我想起爱默生说的一句名言:一个人对这个世界最大的贡献,就是让自己幸福起来。虽然幸福不等于利益,但幸福和利益还是有关的。利益是获得幸福的基本保障和前提条件。“没有什么精神能够拯救饥饿的肉体”,一个忍饥挨饿的人,很难说得上幸福。但反过来说,有了利益保障,离真正的幸福还相差很远。这就好像,没有钢琴,我们就无法弹奏钢琴曲;但有了钢琴,哪怕是价值上百万的豪华钢琴,也不能保证你就能弹出美妙的曲子来。也就是说,要获得幸福,不光需要幸福的条件,更需要幸福的能力。而幸福的能力,往往被我们忽略了。你还记得那个《渔夫和金鱼的故事》吗,我们在小学语文课本里都学过,说的就是人的欲望会膨胀,想要获得相同程度的快乐,就必须满足越来越大的欲望。这样的欲望,最后注定落空。所以说,“欲望就像海水,越饮越渴。”好,现在我们明白了,幸福不是快乐、不是利益、也不是欲望满足。那么,想获得幸福,到底该怎么做呢?生活中最主要的不幸,就是误以为获得幸福是某种结局或者某种可以完成的目标。事实恰恰相反,幸福是一个过程而非结果。回想一下,你在读高三的时候,是不是觉得,只要熬过这一年,等高考考出了好成绩,你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但是,等你真的拿到了录取通知书,你会发现,那一刻的幸福其实非常短暂。多年后,当你回首往事,更值得回味的时光,其实是高考前那段埋头奋战的岁月。心理学意义上的幸福,有可能是主观的;但哲学意义上的幸福,肯定不是主观的。企图通过某种主观的心情、带上玫瑰色的眼镜,把本来不幸的事情看成是幸福的,这是一种典型的幻想和自欺欺人。生活的目的不是由随便谁来规定的,我们谁也没有这样的权利。生活规定了它自己的目的。这就像是,一支笔的目的是写字,一幅画的目的是展现美,而生活的目的是体现人的创造性,它要求每个人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去创造、去建设、去开拓那些尚未实现的可能性。如果你不这样去做,那么你就无法进入你本来可以进入的好生活,这就是不幸,不管你自己承认不承认。这就是幸福的客观性。一个人,只有从事具有创造性的活动,去实现生活的多种可能性,才能够体现生活的本意,才能够获得幸福。为什么古代哲学家不约而同地认为,“有德”的生活才是好生活?就是因为,勇敢、智慧、勤劳等美德,显示了人的卓越性,让人的创造力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这就最大程度地体现了生活的本意。这里要特别强调两点:第一,赵汀阳所说的“创造性”,并不是指天才的伟大创造,而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去实现的日常创造,它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工作、交往、说话、做事;经营爱情、家庭、友谊;等等。第二,创造性行动本质上是自由地给予,也就是不求回报地给予。如果父母养育孩子只不过是为了将来获得孩子的报答,那么就等于是把亲子关系变成了商业关系,父母就注定失去了幸福。还有,向朋友真诚地提供支持和帮助,这本身就是幸福,但如果你要求对方必须给你相同的回报,那么朋友就只不过是同党,你也就失去了友谊带给你的幸福。总之,通往幸福的行动,不是“先给予、后收获”,而是“给予即是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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