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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dtmz 2019-12-22

陈敏昭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一种善,是一种合于美好德性的现实活动。在他看来幸福是一种最高的善,是一种最高的快乐,幸福是终极的、自足的,是无条件的。人们生活的目的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有一些是我们为了其他目的而选取的,例如,钱财、长笛,被我们作为达到其他目的的工具。但是“如若在实践中确有某种为其自身而期求的目的,而其他一切事情都要为着它——那么,不言而喻,这一为自身的目的也就是善自身,是最高的善”。 亚里士多德认为最高善就是“幸福”。这是因为,首先幸福是每一个人都追求的,是每个人生活的目的;其次,幸福只为自身而存在,人们是只为了幸福本身而选择幸福,而永远不是为了其他别的什么;其三幸福是自足和完满的。幸福仅凭其本身就足以使生活有价值且毫无匮乏,有了幸福,人们就再也不缺少什么了,不需要我们再添加任何东西使之完满,它本身就是最完满的。所以得出结论:幸福就是最高的目的,最高的善。亚里士多德认为,善的事物有三种:一种是外在的善,一种是灵魂的善,另一种是身体的善,而灵魂的善是主要的、最高的善。灵魂的善就是“灵魂的实践和活动”的幸福,就是善的生活,善的实践。

那么,什么是幸福生活呢?一般人把幸福看作某种实在的或显而易见的东西,例如,快乐、财富、荣誉等等。不同的人认为是不同的东西,同一个人也经常把不同的东西当作幸福。一个人在生病的时候,健康是他最大的幸福;当他痊愈后,面对贫穷的生活,金钱就成了他最大的幸福;当他拥有足够多的财富后,他就需要精神上的安宁与慰藉。亚里士多德分析了人们的主要的三种生活方式:享乐生活、政治生活、思辨的静观的生活。在亚里士多德看来那些最平庸的人将快乐与幸福等同,因此他们满足于享乐生活。他们只是追求眼前的快乐,极力避免肉体上的痛苦,一切为了快乐,为了快乐,甚至把道德看作寻求快乐的工具,这种快乐只是短暂而不确定的,其实是过着寄生的和奴性的生活。而那些崇尚名声、积极活动的人则以荣誉为幸福,因为荣誉可以说就是政治生活的目的,而“人在本性上是政治的”。但亚里士多德认为“这未免太肤浅了,因为这种善更多地在授予荣誉的人那里,而不在被授予荣誉的人”。这种善更多地依赖于外在的东西,易于被剥夺,很不稳定,所以以荣誉为幸福也是不完善的;人们只是为了表明自己的善良而追求荣誉,或为了得到别人的奖赏,或为了其他的目的,但荣誉不是其最终的目的,不是最高的善。而那些把幸福等同于财富的人,其实是在过着不自在的生活,财富只是有用的东西,并且只是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而已,所以也不是最高的善。

     亚里士多德极力推崇思辨生活,在他看来思辨生活就是最大的幸福。“最完满的生活就是合乎其本己德性的思辨活动”,这种思辨活动“在自身之外别无目的可追求,它有着本己的快乐,它有着人可能有的自足、闲暇、孜孜不倦,还有一些其他的与至福有关的属性”。如若一个人能终生都这样生活,这就是人所能得到的完满幸福”。亚里士多德断言神最宠幸那些其活动合乎理智和悉心照顾理智的人,最宠幸那些最热爱和最崇尚理智的人。思辨的范围有多大,幸福的范围就有多大。一个人思辨愈多,他就愈幸福。

如何获得幸福呢?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不是神的赠礼,而是通过德性,通过学习和培养得到的。”因为我们只有在实践德性的现实活动中才能真正地获得德性,只有在待人接物的行为活动中,才会成为公正的或不公正的人,成为勇敢的或怯懦的人。而且一个人的品质只能从现实活动中得到反映。亚里士多德认为,“在实践的事物中,对德性只知道是不够的,还要力求应用或者以某种办法使我们变得善良”。他认为通过学习和培养得到的幸福虽然不是神的恩赐,却也仍是最神圣的东西。在他看来幸福不是只属于神的东西,幸福不是不可触摸高不可攀的东西,“它为人所共有,寓于一切通过学习,而未丧失接近德性的欲求的人”。他把人类自己的幸福归还给人们自己,把幸福归到现实中来。

     亚里士多德反对通过机遇得到幸福,因为将最伟大最高尚的东西托付于机遇是极不恰当的。人们有充足的理由主张,通过努力获得幸福比通过机遇更好,因为“凡是合乎自然的东西,在本性上都是最好的”,机遇本身有多种多样,好的机遇能使人享受幸福,“机遇的本性就是锦上添花,但对机遇的利用必须美好、娴熟”。坏的机遇会带来灾难,破坏幸福的生活而招致痛苦的降临,阻碍许多现实活动的进行。他认为“作为真正善良和明智的人,我们一切机会都要很好地加以利用,从现有的条件出发,永远做得尽可能的好”。

幸福是通过学习,培养德性得到的,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人若不具备德行条件,即使有最多的钱,有最高的荣誉也不会有真正的幸福。幸福就是“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优秀地完成了人的功能,养成并实践了良好的德性,也就是达到了人的善,这样的人就是幸福的人了。从人和动物的区别来看,亚里士多德强调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过一种有道德的理性生活。他说:“人类所不同于其他动物的特性就在于他对善恶和是否合乎正义以及其他类似观念的辨认。……人类由于志趣善良而有所成就,成为最优良的动物,如果不讲礼法、违背正义,他就堕落为最恶劣的动物。”他反复强调合乎德性的活动所带来的快乐比其他任何快乐都更美好、更持久。总之,“最优良的善德就是幸福”。

亚里士多德讲,德性是关于感受和行为的,而在感受和行为中就存在着三种情况:过度、不及和中间。过度和不及都会产生失误,破坏道德规范,而中间则会获得并受到称赞。过度和不及都属于恶,中庸才是德性,“德性就是中道,就是对中间的命中……不论就实体而论,还是就是其所是的原理而论,德性就是中间性,中道是最高的善和极端的美。”大多数人最好的生活方式都应该是行于中道。亚里士多德所谓的中道指的是一种“应该”,即“在应该的时间,据应该的情况,对应该的人,为应该的目的,以应该的方式”来行为。

亚里士多德借用梭伦的描述“幸福就是具有中等的外部供应,而做着高尚的事情,过着节俭的生活”。他追求的是一种人的全面的善,把这种全面的善贯彻到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就是一种全面的积极的幸福观。这种幸福首先要求人们注重内心的德性修养,以德性的标准要求自己;然后以平和中道的态度对待机遇,对待外在的条件,在应该的时间做应该的事情;同时还要尽量提高自己的物质生活水平,拥有协调和谐的人际关系,以必要的外在善作为补充。在现实生活中若能做到如此,我们就能以坦然的心态面对人生变故,以豁达的必境对待得失,获得一种真正的人生幸福。

(节选自《一脉相承的古希腊三贤——亚里士多德:百科全书式的大学问家》)

2008年12月9日星期二,上阳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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