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方志四川•文学】王怀林 ‖ 《寻找康巴》第二章 横断山 梦断山(六):下路弘传——佛教余脉燃康区

 方志四川 2020-12-12

 王怀林著《寻找康巴—来自香格里拉故乡的报告》,2000年10月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2004年8月四川出版集团四川人民出版社第2版,2010年4月四川出版集团四川人民出版社第3版。经作者授权,“方志四川”微信公众号及“四川地方志”网自4月23日起连载,以飨读者。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寻找康巴—来自香格里拉故乡的报告》,2004年8月四川出版集团四川人民出版社第2版书影

 横断山  梦断山
下路弘传——佛教余脉燃康区

 有人说,藏族的历史是一部人、神、王交替的历史。谈西藏不能不谈宗教,但谈宗教还应从苯教开始。

丁青县的苯教寺庙——孜珠寺(图片来自网络)

 无论哪一个原始部落,不管人口或多或少,自古就存在各种各样的祭祀仪式。这些仪式不但是他们在单调岁月和寂寞生活中的精神安慰,而且还使他们和大自然中的神秘力量形成了妥协。在象雄王朝之前,高原诸部就有了自己主管祭祀的人,这些人通称为“苯”,苯在当时的词意为“念诵”。那些主管祭祀者,从远古以来就流传下来一些咒语,他们靠咒语来祁福消灾。在当时信仰苯的部落中,有的信奉魔,叫“都苯”,有的信奉一种叫“赞”的精灵,叫“赞苯”。以苯和祭祀为主,联系着各部族的融合和相互交流。也许祭祀各有不同,但在所有的祭祀中有一点是共通的,即杀生献血祭祀。

 苯教是由西藏古代产生的原始宗教。它产生的时间约在公元前117—360年以前,即吐蕃第一代赞普—聂赤赞普登位以前。因拥立聂赤赞普为王的12贤人为苯教徒。在吐蕃时期,佛教进入,经过和佛教多年的争斗,苯教开始衰落,但其丰富的内容成为以后藏传佛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佛教不断斗争的过程,也是它吸收佛教教义的过程。它除了吸收佛经内容,改造为苯教经典外,还按照佛教的显密说教,建立起自己的显密体系。佛苯的外貌虽有某些相似,甚至祁福、骧灾等方面也有相互吸收之处,但区别也很显著,如苯教与佛教雍仲图腾的表现方式正好相反,作卐;佛教的六字明咒为“嗡嘛呢叭咪哞”,苯教的则作“玛折木冶萨勒杜”等。苯教也经过佛教的改造留存下来,至今,特别是在康区还有众多的寺庙和影响(康区又将其称作“黑教”)。

第一代赞普——聂赤赞普(图片来自网络)

 佛教正式传入西藏是在公元7世纪。当时松赞干布先后娶的尼泊尔和唐朝的赤尊公主和文成公主,两人都笃信佛教。松赞干布受其影响,也开始信仰佛教,并派贵族子弟到印度去学经,并迎请僧侣,输入佛经,修建寺院。他分别为两位公主修建了大昭寺和小昭寺。后来佛教经多位赞普推动,在吐蕃日盛。

大昭寺(图片来自网络)

小昭寺(图片来自网络)

为推行佛教,统治者有时甚至采取极端残暴的措施。如赤德祖赞时期,他规定:“凡以恶意指僧人者断其指,以恶意注视僧人者挖其眼”。

吐蕃后期,由于长期对外攻伐和喇嘛制度的建立,封建领主剥削的加强,导致武力衰弱,阶级矛盾尖锐。达玛利用这个历史条件刺杀赤热巴巾,开始大张旗鼓地灭佛,后遭刺杀,引起吐蕃王朝的分裂。到第九世纪六十年代,即唐朝末年,达玛之子云丹和哦松由于争夺王位的矛盾,分居前后藏而发生分裂,纷乱遂起,70年代末奴隶大起义,延续20多年,终致吐蕃崩溃。

 唐太宗接见吐蕃使者(图片来自网络)

达玛灭佛后80余年时间,卫藏地区藏传佛教绝迹,仅有逃避于多康地区的少数僧侣尚保持佛教的余脉。

当达玛灭佛时,卫藏的佛教僧侣星云四散,其中藏饶赛、约格迥和玛尔·释迦牟尼(人称三智者)携带经书出逃,经阿里、新疆辗转来到今青海南部康区,开始建寺传法,佛教的余脉得以延续下来。吐蕃人民在长期的纷乱痛苦中,宗教就成为解脱烦恼的精神寄托,康区对吐蕃政权来说,素来属“天高皇帝远”之地,统治势力到此大打折扣,加之此时吐蕃内乱,康区更自行其事,遂导致藏传佛教的恢复,即藏史所称的后弘期(与吐蕃时代的前弘期相对)到来。


甘孜寺风光

后弘期大约开始于拉萨王系云丹之孙察那意希嘉参时期(公元913年,五代梁代)。当时多康地区,藏传佛教在藏饶萨、玛·释迦牟尼及其弟子喇勒的提倡和四出游学下,将佛教在康区广为传播,使之遗烬复燃,声名远播,俨然形成兴盛一时的“小气候”。后藏大地主察那崇佛,便派鲁梅等10人前往学习,学成后一部分在康区一带传教,一部分返藏。察那死后,其子安达赤巴即位,支持鲁梅等在卫藏各处建寺。于是藏传佛教的火星从康区燃到卫藏,这是藏传佛教恢复的开端。

重新兴起的佛教和吐蕃时期的佛教已有明显的不同。这是因为它在长时期和苯教相互斗争又相互渗透,已经成为西藏具有地方特点的佛教了。虽然它仍以佛教的教义为基础进行传习,但在宗教神灵、宗教仪式等方面已吸收了不少苯教的内容,特别是在寺院僧侣组织制度等方面更实行了地方化,所以后人将其称为喇嘛教(即藏传佛教)。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