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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县志》中有关城隍庙的记载

 取经的兵 2020-12-26

《武昌县志》中有关城隍庙的记载

     《武昌县志》中有关城隍庙的记载
  在清光绪《武昌县志》中,有关城隍庙的记载还有如下几条:1、何远,字义方,东海郯(今山东郯城)人,武昌太守。远在官,好开途巷,修葺墙屋,人居、市里、城隍、厩库,所过若营家焉。
  因秩奉钱,并无所取。岁暮择人尤穷者,免其租调,以此为常。所至皆生为立祠(《武昌县志》435页)。
  2、韩相,号经垣,北直隶晋州进士,(明)天启知县。时黠吏盘踞,号称难治。相不露锋颖,一朝坐堂皇,以某弄柄,某舞文,治之如律,内外肃然。讯鞫如悬镜,枉直毕照,厘剔总书,押差,苛收诸弊,民皆乐输。
  性镇静寡言,喜怒不形于色。寻擢南台,邑人建祠于城隍庙左祀之,并祀名宦(熊志)(《武昌县志》448页)。

  3、鹿兆图,山东贡士,(清)顺治知县(顺治五年任),值兵燹之余,招垦田地,抚集流亡,凡催科折狱,不尚严峻,民皆化之。
  清介自守,而葺学宫,课士子,则捐俸不惜。
  升汾州(今山西汾阳)同知,行李萧然。民为之歌曰:“做官不要钱,起身无盘缠。”祀名宦(《武昌县志》452页)。
  4、周向青,字仲廉,号苏门,浙江钱塘举人。谳狱明敏,判断如流。有严甲与某乙争湖械斗,其父受伤,未殊,甲因而弑之,以斗死讼,莫不定谳。向青至,祷于城隍神,夜即庙中,听其狱,集甲与其妻及两弟、弟媳跪阶下,束刍为甲父像,衣以生时衣,令吏唱名,牵以入。向青坐堂皇,若亲与酬对。观者悚然,甲色变,其弟妇先吐实证甲,甲不能置辩,遂具服,论如法,县称神君。逾年去任,后十余年,终汉阳县知县。其后有云南进士保先烈者,谳断明决,人多惮之(《武昌县志》454页)。
  5、刘笃庆,字季莼,陕西长安监生。光绪二年,署武昌县事,质性恺悌,与人接,蔼然和霁。凡催科折狱,不尚严峻。前知县张炅捐给文童试卷,不及武童,笃庆并捐之。
  县城隍庙,毁于兵,创捐修复。去任,民立“去思碑”,盖今日之宰官,有纤毫之惠政,而民亦思之而不忘也(《武昌县志》458页)。
  刘笃庆知县不仅修复城隍庙,而且还勒石告示警戒不法奸商的欺诈行为,该石碑现嵌于城隍庙墙上,其文如下:《遵示勒石》钦加同知衔调署武昌府(今武汉)武昌县(今鄂州)事,汉川县正堂加二级,随带加二级,记录十次,刘(笃庆)为出示:禁事照得设立牙行(为城乡集市中专为买卖双方说合磋商贸易,即经纪人,又称牙商),原杜买卖欺诈,以昭公平。牙行所用秤、尺、斛、斗等件,务期出入一律,毋得任意增减,擅自使用,违者照欺诈律论,功令何等森严。兹查有县市煤炭牙行,竟敢勾串奸商一气,每於檼(yìn音印,平量意)炭时,歪斜斛桶,私用小戽,以少报多,欺诈乡民,殊堪痛恨!除差传各炭行外,合行示禁。为此,示仰县属炭行经纪人等知悉,嗣后买卖,务须公平。遵用市斛,公平檼(yìn音印,平量意)炭,不得歪斜使用小戽。倘敢仍蹈前辙,一经访闻,或被告发,定即拿案,从严究办,决不宽贷!各宜凛遵毋违。特示(画押)。
  右仰通知。
  光绪二年七月初八日(1876年8月26日)示。
  《告示》:阖邑士民公立。
  6、涂淑儒,字放鲁,监生。善事亲,兄弟白首相友爱。督理家政,俾弟席儒从事於学。性戆直,是非无所假借。有以缓急告者,必须佽助之。邑中修葺文昌阁、城隍庙、韩公祠,淑儒始终经理之,不辞劳怨(《武昌县志》758页)。
  武昌县志》中有关城隍庙的记载
  在清光绪《武昌县志》中,有关城隍庙的记载还有如下几条:1、何远,字义方,东海郯(今山东郯城)人,武昌太守。远在官,好开途巷,修葺墙屋,人居、市里、城隍、厩库,所过若营家焉。
  因秩奉钱,并无所取。岁暮择人尤穷者,免其租调,以此为常。所至皆生为立祠(《武昌县志》435页)。
  2、韩相,号经垣,北直隶晋州进士,(明)天启知县。时黠吏盘踞,号称难治。相不露锋颖,一朝坐堂皇,以某弄柄,某舞文,治之如律,内外肃然。讯鞫如悬镜,枉直毕照,厘剔总书,押差,苛收诸弊,民皆乐输。
  性镇静寡言,喜怒不形于色。寻擢南台,邑人建祠于城隍庙左祀之,并祀名宦(熊志)(《武昌县志》448页)。
  3、鹿兆图,山东贡士,(清)顺治知县(顺治五年任),值兵燹之余,招垦田地,抚集流亡,凡催科折狱,不尚严峻,民皆化之。
  清介自守,而葺学宫,课士子,则捐俸不惜。
  升汾州(今山西汾阳)同知,行李萧然。民为之歌曰:“做官不要钱,起身无盘缠。”祀名宦(《武昌县志》452页)。
  4、周向青,字仲廉,号苏门,浙江钱塘举人。谳狱明敏,判断如流。有严甲与某乙争湖械斗,其父受伤,未殊,甲因而弑之,以斗死讼,莫不定谳。向青至,祷于城隍神,夜即庙中,听其狱,集甲与其妻及两弟、弟媳跪阶下,束刍为甲父像,衣以生时衣,令吏唱名,牵以入。向青坐堂皇,若亲与酬对。观者悚然,甲色变,其弟妇先吐实证甲,甲不能置辩,遂具服,论如法,县称神君。逾年去任,后十余年,终汉阳县知县。其后有云南进士保先烈者,谳断明决,人多惮之(《武昌县志》454页)。
  5、刘笃庆,字季莼,陕西长安监生。光绪二年,署武昌县事,质性恺悌,与人接,蔼然和霁。凡催科折狱,不尚严峻。前知县张炅捐给文童试卷,不及武童,笃庆并捐之。
  县城隍庙,毁于兵,创捐修复。去任,民立“去思碑”,盖今日之宰官,有纤毫之惠政,而民亦思之而不忘也(《武昌县志》458页)。
  刘笃庆知县不仅修复城隍庙,而且还勒石告示警戒不法奸商的欺诈行为,该石碑现嵌于城隍庙墙上,其文如下:《遵示勒石》钦加同知衔调署武昌府(今武汉)武昌县(今鄂州)事,汉川县正堂加二级,随带加二级,记录十次,刘(笃庆)为出示:禁事照得设立牙行(为城乡集市中专为买卖双方说合磋商贸易,即经纪人,又称牙商),原杜买卖欺诈,以昭公平。牙行所用秤、尺、斛、斗等件,务期出入一律,毋得任意增减,擅自使用,违者照欺诈律论,功令何等森严。兹查有县市煤炭牙行,竟敢勾串奸商一气,每於檼(yìn音印,平量意)炭时,歪斜斛桶,私用小戽,以少报多,欺诈乡民,殊堪痛恨!除差传各炭行外,合行示禁。为此,示仰县属炭行经纪人等知悉,嗣后买卖,务须公平。遵用市斛,公平檼(yìn音印,平量意)炭,不得歪斜使用小戽。倘敢仍蹈前辙,一经访闻,或被告发,定即拿案,从严究办,决不宽贷!各宜凛遵毋违。特示(画押)。
  右仰通知。
  光绪二年七月初八日(1876年8月26日)示。
  《告示》:阖邑士民公立。
  6、涂淑儒,字放鲁,监生。善事亲,兄弟白首相友爱。督理家政,俾弟席儒从事於学。性戆直,是非无所假借。有以缓急告者,必须佽助之。邑中修葺文昌阁、城隍庙、韩公祠,淑儒始终经理之,不辞劳怨(《武昌县志》7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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