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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时候,皇帝吃剩的膳食应该如何处理?

 ldtsg1957 2021-01-09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都是皇帝老倌的,那么当皇帝的自然样样都要特殊对待,虽然他也 要吃喝拉撒,但甭管是吃还是拉,皇帝都需要讲排场。

既然叫做“天子”,那么自然就要享受天下最好的东西,吃也不例外。在吃的方面,从影视剧中可见,皇帝到了吃饭的时候,人家不叫吃饭,叫用膳,每顿膳几乎都有上百道菜,道道山珍海味,并且煞是好看,甚至还有太监宫女在旁侍候,皇帝老倌坐在正中间,除了吃的时候自己动动筷子之外,其他的全部由太监办理。皇帝眼珠子一扫,太监马上就知道皇帝想吃哪样菜品,赶紧夹过来,放在皇帝面前的金碟子之中,皇帝才吃。就差直接喂嘴里了,除了皇帝之外,中风患者、小儿麻痹或者半身不遂的一般也是这种“待遇”。

溥仪在自传《我的前半生》一书中,曾经写过,大清没落之时,宫内已经节俭了数倍的用度,虽然自己还是小孩子,每月单是自己就要消费810斤猪肉和240只鸡鸭,各种海味野味,各色点心随时供应。这只是“儿童套餐”,就已经这么多,可想而知皇帝和老佛爷的“豪华大餐”是个什么样子。

可皇帝虽说是天下之主,但他也只有一个胃,有两个胃的除了牛就是骆驼,既然只有一个胃,也就不可能吃得下这全部美食?而那些吃不完的饭菜,又该怎么处理呢?有办法,总之不能喂狗。

以清代为例,一般而言皇帝用膳时段包含两顿正餐,早朝结束后及下午,而中间和晚上则是点心、宵夜。据清朝的历史记载,清代皇帝标准的御膳,每顿需七八十道菜,(据说慈禧老佛爷每顿饭必须要有大菜108道,小菜不计)另外还包含点心、水果,每次用膳之前都会有专门的太监把菜肴“试吃”一遍,以此保证每道菜“安全无毒”方可请皇帝用膳,虽然可以用银针验毒的法,但为确保安全,还是要太监亲自“试吃”。宫中大小厨子基本上全天候24小时候命,因此皇帝不知道什么时候肚子就饿了,传下话来,必须马上就把食物做好,让皇帝等久了,那便是欺君之罪。

这些饭菜摆上去,基本上都是皇帝一个人在吃,其他人只能在旁伺候,当然这些膳食无论如何他是吃不完的!若皇帝一时高兴,这时候就会将膳食赏赐给大臣、嫔妃、皇子、太监们。接受御赐膳食的人,必须感激涕零,然后在另设的桌子前站着吃完,除非皇帝赐你座位。即便受赏者不饿、不想吃,也得吃干净,还要表现出“滋味好极了”样子,否则很可能会引起龙心不悅,到那时吃饭的家伙说不定就搬家了。

虽然可以将饭菜赏赐,但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时候,在皇帝用膳完毕后,宫里会以御膳的名义将皇帝吃剩下的这些剩饭剩菜卖到宫外。尤其在明清时期,民间贩卖皇帝剩饭剩菜相当盛行。百姓认为,既然是皇帝吃过的东西必定沾着皇气呢,皇帝的口水可不是一般的口水,那叫“龙涎”。吃了这些,书生能考状元,平头小民能做官。因此在百姓眼中,这些膳食相当珍贵。殊不知,这些饭菜很多让小太监给偷偷吃过一遍后再卖掉,你吃的除了“龙涎”外,还有阉人的口水。

这些宫中“御膳”,其中品相较好的打五折卖给饭庄,饭庄得到后,会在门前挂上牌子,相当于现在的广告,告诉外界今日有皇帝“御膳”供应。这些经过二次加工后的御膳会直接卖给有钱人家。而品相较差的则卖给路边小贩,这些小贩也不加工,直接售卖。

晚清时期,有文人写过见闻录,其中写道,路边小贩将这些已经糟烂不堪的“御膳”混在一口大锅之中,倒入酱水,“御膳”被埋在酱水之中。购买之人,可在交钱后,用长柄铁勺在锅内捞食。一个大钱可捞一勺,捞上什么算什么,若想捞第二勺便需再加钱。有运气好者,能捞出小儿拳头般大小的丸子。运气不佳者,只能捞些鱼骨烂菜。自售卖起到售卖尽,购买者络绎不绝,都欲品尝帝王家中饭食。尽管百姓知道是残羹剩饭,因为是皇帝吃过的,因此也不觉恶心,反倒争相抢破了头,可见做这一行的商人利润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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