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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所得税

 springchen8558 2021-01-11

一、所得税会计概述

1.所得税概念

“所得税”是个统称,在具体核算时应分成两条线: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

(1)应交所得税:按税法计算、属于负债要素、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

(2)所得税费用:按会计准则的规定计算、属于费用要素、列示在利润表中。

只有明确了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会计处理时才不会混淆。值得说明的是,本课程属于会计课,所以最终目标是确定所得税费用。

2.所得税费用核算方法

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即暂时性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3.所得税会计核算程序

(1)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

(2)按照会计准则中对于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

(3)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分析其性质,除准则中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定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金额,并与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相比,确定当期应予进一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或应予转销的金额,作为递延所得税。

(4)确定应交所得税。

(5)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当期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组成部分,企业在计算确定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后,两者之和(或之差),是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前面各章说明了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确定,下面着重说明计税基础的确定。

二、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

(一)计税基础

1.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某一项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其计税基础一般为取得成本。

【例 1】甲公司 2019 年 12 月 1 日购入存货 100 万元(不含增值税),存货的成本为 100万元,则存货的计税基础为 100 万元。即将来出售存货时可以税前抵扣的金额为 100 万元。

2.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例2】甲公司2019年末预计负债账面金额为100万元(预提产品保修费用),假设产品保修费用在实际支付时抵扣。则:

预计负债计税基础=负债账面价值100—其在未来期间计算应税利润时可予抵扣的金额100=0。

(二)暂时性差异

1.暂时性差异的概念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其中,资产的账面价值,是资产的账面余额减去资产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例 3】甲公司 2019 年 12 月 1 日购入存货 100 万元(不含增值税),存货的成本为 100万元,则存货的计税基础为 100 万元;假设 2019 年末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 90 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0 万元后,存货的账面价值为 90 万元,则暂时性差异为 10 万元(100-90)。

2.暂时性差异的分类

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影响的不同,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是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例 4】2019 年 12 月 1 日甲公司购入股票 100 万元,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19 年12月3 日该股票的收盘价为110万元。则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10 万元,其计税基础为100 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10 万元。可以理解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10 万元,将来可以税前抵扣的金额为 100 万元,有 10 万元不能抵扣,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将来应多交所得税,故称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例 5】甲公司 2019 年 12 月 1 日购入存货 100 万元,2019 年末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 90 万元。则 2019 年末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90 万元,其计税基础为 100 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0 万元。可以理解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90 万元,将来可以税前抵扣的金额为 100 万元,将来可以多抵扣 10 万元,故称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1)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以后,因为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负债,但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 0 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构成暂时性差异。

【例 6】甲公司 2019 年发生广告费用 250 万元,全部计入了销售费用。税法规定,该类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 15%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抵扣,超过部分允许向以后年度结转税前扣除。甲公司 2019 年实现销售收入 1000 万元。

2019 年将广告费计入当期损益,没有形成资产,可看成是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0;2019 年可以税前抵扣的金额为 150 万元(1000×15%),2020 年及以后年度可以抵扣的金额为 100万元,因此,其计税基础为 100 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00 万元。

(2)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例 7】甲公司 2019 年末亏损 100 万元,未来 5 年内可以税前弥补,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00 万元。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额一般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特殊情况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影响额一般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特殊情况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有关过程图示如下:


账面价值                                 可抵 暂时性差异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计税基础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一般原则

根据谨慎原则,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注意的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应调整所得税费用、其他综合收益或者商誉等。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调整所得税费用

【例 8】甲公司 2019 年末存货账面余额 100 万元,已提存货跌价准备 10 万元。则存货账面价值为 90 万元,存货的计税基础为 100 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 10 万元。假设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25%,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能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应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10×25%=2.5(万元)。在不考虑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下,甲公司的账务处理是: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贷:所得税费用 2.5

【例 9】甲公司 2018 年末支付 100 万元购入一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5 年,预计净残值为 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计提折旧与会计一致。2019 年末,该设备的账面余额为 100 万元,累计折旧 20 万元,如果该固定资产出现减值的迹象,经测试其可收回金额为 60 万元,则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 万元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60 万元(100-20-20);而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 80 万元(100-20),则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0 万元。假设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25%,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能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应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20×25%=5(万元)。在不考虑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下,甲公司的账务处理是: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5(将来可以少交所得税)   

    贷:所得税费用 5

【例 10】2019 年 12 月 1 日甲公司购入股票 500 万元,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19年 12 月 31 日该股票的收盘价为 460 万元。则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460 万元,其计税基础为 500 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40 万元。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25%,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能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应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40×25%=10(万元)。在不考虑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下,甲公司的账务处理是: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贷:所得税费用 10

【例 11】甲公司 2019 年预计负债账面金额为 100 万元(预提产品保修费用),假设产品保修费用在实际支付时抵扣,该预计负债计税基础为 0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 100-其在未来期间计算应税利润时可予抵扣的金额 100)。因此,预计负债账面价值 100 万元与计税基础 0 的差额,形成暂时性差异 100 万元;因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25%,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能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应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100×25%=25(万元)。在不考虑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下,甲公司的账务处理是: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贷:所得税费用 25

【例 12】甲公司 2019 年发生亏损 400 万元,假设可以由以后年度税前弥补,所得税税率为 25%,则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该部分亏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400×25%=100(万元)

在不考虑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下,甲公司的账务处理是: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

    贷:所得税费用 100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等

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等。如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而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该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例 13】甲公司持有丙公司股票,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购买该股票时的成本为300 万元,2019 年末,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 260 万元。则资产账面价值 260 万元与资产计税基础 300 万元之间的差额,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假设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25%),同时增加其他综合收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40×25%=10(万元)。甲公司的账务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贷:其他综合收益 10

(3)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调整商誉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规定确定的合并中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参见后面例 17。

 2.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特殊情况

某些情况下,如果企业发生某项交易或事项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准则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则初始确认成本就变了,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所以不能确认。

【例 14】甲公司进行新产品开发,在开发阶段发生的可以资本化的支出为 200 万元,形成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200 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按照无形资产历史成本的 175%摊销,其计税基础为 350 万元,故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50 万元。如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万元(150×25%),则应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 万元”,贷记“无形资产 37.5 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162.5 万元(200-37.5),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故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量

(1)递延所得税资产应采用可抵扣差异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无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如何,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要求折现。

(2)资产负债表日应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复核,并可能调增或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原确认时记入(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的,其减记金额亦应记入(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外,其他的情况均应增加所得税费用。

②因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的,以后期间根据新的环境和情况判断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使得递延所得税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应相应恢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转回)。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一般原则

根据谨慎原则,除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以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注意的是,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应调整所得税费用、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或者商誉。

(1)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调整所得税费用

【例 15】甲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购入一项环保设备,取得成本为 200 万元,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为 10 年,净残值为零,计税时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相同。则 2019 年末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80 万元(200-20),其计税基础为 160 万元(200-40),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假设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25%,则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5 万元(20×25%)。

借:所得税费用 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5(将来应多交所得税)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等

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等,如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上升而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例 16】 甲公司持有丁公司股票,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购买该股票时的成本为500 万元,2019 年末,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 520 万元。则资产账面价值 520 万元与资产计税基础 500 万元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25%):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20×25%=5(万元)。甲公司的账务处理是:

借:其他综合收益 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5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调整商誉

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规定确定的合并中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

【例 17】甲公司以增发 600 万股、市价 6000 万元的自身普通股为对价购入乙公司(原股东丙公司)100%的净资产,对乙公司进行吸收合并,该项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假设该项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合并条件,购买日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及其计税基础如下表:

项目

公允价值

计税基础(原账面价值)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固定资产

2700

1550


1150

应收账款

2100

2100

0

0

存货

1740

1240


500

应付账款

1200

1200



预计负债

300

0

300


不包括递延所得税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价值(即净资产价值)

5040

3690

300

1650

a.在上述合并为吸收合并时,甲公司应将乙公司的资产、负债按照公允价值并账,同时计算暂时性差异的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倒挤出商誉。甲公司在购买日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2700(公允价值)  

    应收账款 2100

    存货 1740

    递延所得税资产(300×25%)75

    商誉 1297.5(6000-4702.5)

    贷:应付账款 1200

        预计负债 3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650×25%)412.5

        股本——丙公司(600×1) 6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000-600)5400

注: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2700+2100+1740+75)-负债公允价值(1200+300+412.5)=6615-1912.5=4702.5(万元)。即为了得到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4702.5 万元,甲公司付出了 6000 万元的对价,多付出的 1297.5 万元就是商誉。

b.假设上述合并为控股合并,则形成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发行股票的公允价值。购买日甲公司的账务处理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6000(公允价值)

    贷:股本——丙公司(600×1) 6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000-600) 5400

购买日编制合并报表时,先编制乙公司的调整分录,将可辨认资产、负债调整公允价值 (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固定资产 1150

    存货 500

    递延所得税资产(300×25%)75

    贷:预计负债 3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650×25%)412.5

        资本公积 1012.5

此时,乙公司的净资产由原账面价值 3690 万元,增加到 4702.5 万元(3690+1012.5)。

购买日,将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乙公司的净资产抵销:

借: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4702.5

    商誉 1297.5

    贷:长期股权投资 6000

可见,商誉有两个来源,在吸收合并时,商誉应计入购买方的账内;控股合并时,商誉不做账,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中,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反映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②在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取得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比如,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在以前期间发生的未弥补亏损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用于抵减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但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所得税费用);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费用)。

【案例 18】甲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购买乙公司 100%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确认的商誉为 50 万元。在购买日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00 万元,因预计未来期间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确认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5 万元(300×25%)。

a.在购买日后 6 个月,甲公司预计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企业合并时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00 万元,且该事实于购买日已经存在,则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75

     贷:商誉 50

         所得税费用 25

b.在购买日后 6 个月,甲公司根据新的事实预计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企业合并时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00 万元,且该新的事实于购买日并不存在,则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75

     贷:所得税费用 75 2.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因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商誉,但按照税法规定免税合并不允许确认商誉,即商誉的计税基础为 0,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因确认该递延所得税负债会增加商誉的价值,准则中规定对于该部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其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可以想象,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确认了商誉,则商誉增加;商誉增加后,又产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从而又产生了新的商誉,如此循环往复,不可穷尽。故商誉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②除企业合并以外的交易中,如果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予确认,否则,就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例如,核电站核设施因弃置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一致,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③企业对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等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并且预计有关的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是否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考虑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

a.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准备长期持有的情况下,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投资企业一般不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b.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意图由长期持有转变为拟近期出售的情况下,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应的所得税影响。

3.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以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量。无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如何,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要求折现。

四、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所得税费用由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部分构成。

1.当期所得税的计算

当期所得税就是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额

2.递延所得税的计算

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当期发生额,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影响(因为它们计入所有者权益和商誉,不计入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额=(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理解上述公式时,应注意两点:

①递延所得税的本质含义是所得税费用,因此计算结果为正数,表示所得税费用增加;计算结果为负数,表示所得税费用减少。

②上述公式成立的前提,是假设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增减变动,只影响所得税费用。

3.所得税费用的计算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例 19】综合例子说明所得税核算的全过程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2019 年有关所得税资料如下:

(1)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为 25%。2019 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37.5 万元,其中存货项目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 22.5 万元,未弥补亏损项目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 15 万元。

(2)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500 万元,其中取得国债利息收入 20 万元,因发生违法经营被罚款 70 万元。

(3)年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 万元(年初减值准备为 0),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比其计税基础小 50 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70 万元,使存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由年初余额90 万元减少到年末的 20 万元。税法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抵扣。

(4)年末计提产品保修费用 40 万元,计入销售费用,预计负债余额为 40 万元。税法规定,产品保修费在实际发生时可以在税前抵扣。

(5)至 2019 年初尚有 60 万元亏损没有弥补。

(6)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答案】甲公司所得税会计处理如下:

(1)计算 2019 年应交所得税

2019 年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利润总额 500—国债利息收入 20+违法经营罚款 70+计提固定资产减值 50—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70+计提保修费 40)—弥补亏损 60]×25%=[570—60]×25%=510×25%=127.5(万元)

(2)计算递延所得税

①2019 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固定资产项目的年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50+存货项目的年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0+预计负债项目的年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40)×所得税税率25%=110×25%=27.5(万元)

②递延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

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0-0)-(27.5-37.5)=10(万元)

(3)计算 2019 年所得税费用

2019 年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127.5+10=137.5 (万元) (4)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13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5-37.5)10

本章总结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所得税

特点

计算公式

应交所得税

根据税法规定计算;作为负债要素;列示在资产负债表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

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一般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从而增加所得税费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一般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从而减少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所得税费用

根据会计规定计算;作为费用要素;列示在利润表

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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