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第1004篇  辽代的户口类型

 寂寞红山 2021-01-15
第1004篇 <wbr> <wbr>辽代的户口类型X

1
一、五京“一般”州县户口
这里所说的是辽五京所辖“一般”州县的民户,因为辽还有不少契丹贵族所建的私城——头下军州,头下军州的民户属另一类户型,不含于此,下文专述。根据《辽史·地理志》“总叙”,辽有五京、六府、一百五十六个军、州、城,二百零九个县。但细核辽志志文各京道所记,辽应有京五,府十二,州、军、城一百六十,县二百一十七。实际上,《辽史》记载疏漏太多,有辽一代的州、县之数,还远不止这些。前已述及,辽的州、县,大部分是为安置中原汉族流民和被俘掠中原汉民及迁徙安置渤海遗民而置建,南、西二京道,则是燕云地区整体并入辽的版图,原州、县大体未变。所以,可以肯定地说,辽五京一般州县内的户口,以从事农耕及手工业生产的汉民和渤海人为主,兼及部分契丹人和奚人中从事农耕和手工业生产者。对于定居于辽地州县内的流民和俘户,辽政府有关部门经过一系列的户口登记、造册和编置工作,便使他们有了在迁徙地的新户籍。曾在辽为官、后投奔北宋的宋琪即言,至10世纪80年代中期,“辽海编户数十万,耕垦千余里”。“辽海”指辽河流域,即辽的上京道东南部、东京道中南部及中京遭的东北部地区,属契丹辽的腹地;“数十万”户,当为概数,指的就是这一地区 的一般州县汉民及渤海人的编户。燕云十六州地自太宗年间割并入辽,不仅仅是该地区州县版图的并入,同时,连同各州县内的汉族居民户籍,也一同被并入辽国。《辽史》即载,辽太宗会同元年(938)十一月,后晋遣户部侍郎赵莹使辽,赵即“以幽、蓟、瀛、莫、涿、檀、顺、妫、儒、新、武、云、应、朔、寰、蔚十六州并图籍来献”。这里的“图”,当指燕云十六州的地图,而“籍”,当为生活在十六州内的汉民户籍资料。赵莹代表后晋政府与辽政府正式办理了“图”、“籍”的交接手续,从此,辽正式拥有了长城以南十六州之地的民户,并开始履行管理职责。
二、“斡鲁朵”(宫卫)户口
辽建国伊始,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为巩固新生政权,保卫自身之安全,便“始置宫分以自卫”。宫分又称宫卫,契丹语称“斡鲁朵”。组成人员以皇帝(或皇太后、亲王等)的亲兵、部曲为核心,包括进献人口、诸色罪犯、相当数量的契丹人及大量汉、渤海人等。太祖之后,建宫卫形成了一种制度,一旦新皇帝登基,“(即)置宫卫。分州县,析部旗,设官府,籍户口,备兵马”。有辽一代二百余年,九帝、二太后、一亲王及一大臣,共置十二宫一府,计十三个“斡鲁朵”。
辽代“斡鲁朵”(宫卫)户口大致又可分为三类。先说前两类。一是“正户”,主要是契丹族人户。大体上由亲兵、部曲及“析部族”的契丹人户构成。二是“蕃汉转户”,大体是由被俘虏的汉、渤海等民户转化而来,主要是通过“分州县”的途径被纳入“斡鲁朵”(宫卫)。由此可知,辽代“斡鲁朵”(宫卫)内的“正户”和“蕃汉转户”的户口来源,主要是部族与州县,他们原系部族与州县户口的一部分,一旦析出,便独立存在,与原部族和州县户口不再同类。如,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的宫卫称“算斡鲁朵”,亦称“弘义官”,“以心腹之卫置,益以渤海俘,锦州户”。太宗耶律德光的官卫称“国阿辇斡鲁朵”,又称“永兴官”,“以太祖平渤海俘户,东京、怀州提辖司及云州怀仁县、泽州滦河县等户置”。而到圣宗之后的辽代中后期,概因被析分之部族、州县人户越来越少,所以,从圣宗时开始,“斡鲁朵”(宫卫)民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分割自以前诸帝的宫户。如辽圣宗耶律隆绪的宫卫名“女古斡鲁朵”,又称“兴圣宫”,其宫户即分割自太宗的“永兴宫”、世宗的“积庆宫”和应天太后的“长宁官”。此后,兴宗、道宗等人的宫卫户口,大多如此构成。“斡鲁朵”(宫卫)中的“正户”和“蕃汉转户”的职责,《辽史·营卫志》有云:“(皇帝驾)崩则扈从后妃宫帐,以奉陵寝。有调发,则丁壮从戎事,老弱居守。”可见,这两类宫户实则构成了“有事则以攻战为务,闲暇则以政渔为生(当然也包括农耕和各种手工业生产),无日不营,无在不卫”的军政同体、军民合一的实体。
辽代宫卫户口中的第三类是”著帐户”。“著帐户”人员的身份、地位低下,实同奴隶。他们的来源,一是从其他宫户中“析出”,二是从罪犯中“没入”。《辽史·营卫志》载:“凡承应小底、司藏、鹰坊、汤药、尚饮、盥漱、尚膳、尚衣、裁造等役,及宫中、亲王祗从、伶官之属,皆充之。”可见,宫卫中的“著帐户”实际上属于皇帝、太后等契丹贵族身边的奴仆。“著帐户”不固定,没常数,“释宥、没入,随时增损,无常额”。
三、头下军州及寺院中的“二税户”
所谓“二税户”,指的是在辽代契丹贵族建置的私城“头下军州”(包括头下县及城、堡)中的民户和较大寺院中的民户,因为这些民户的纳税贡赋情况有别于一般州县民户,因而成为辽代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户口类型。顾名思义,“二税户”之民要双重纳税,也就是说,他们要比一般州县的民户多纳一份税。
先说“头下二税户”。在辽代,不少契丹贵族或利用南侵中原、灭亡渤海及征伐诸部所俘获的民户置建私人州城,如高州、原州、丰州、福州及越王城等即是;或利用契丹皇帝赐给的民户置建州县,如徽州、成州、懿州等均属。此类州县在辽代被称为“头(或投)下州县”。《辽史·地理志》即云:“头下军州,皆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从征俘掠,或置生口,各团集建州县以居之。横帐诸王、国舅、公主许创立州城,自余不得建城郭。朝廷赐州县额,其节度使朝廷命之,刺史以下皆以本主部曲充焉。官位九品之下及井邑商贾之家,征税各归头下;唯酒税课纳上京盐铁司。”辽代头下军州之数,诸史记述不一,据有关专家考证,应为三十五个。除头下州军外,还有头下县、头下城和头下堡等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