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了一个建筑工程,总造价160000万元。由于资金紧张,采购钢材时,2018年12月与B钢材供应商签订如下合同:每月按期结账,次月15日之前付清全部货款。如果逾期付款,按月息2%支付B钢材供应商延期付款利息。由于该项目建设单位遇到了不可预见困难,致使九华山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金紧张。九华山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12月经过双方对账,欠B钢材供应商钢材款10000万元。九华山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次月(2019年1月)15日之前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九华山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36日支付B钢材商2000万元;2019年5月3日支付B钢材商3000万元;2019年8月16日支付B钢材商4000万元。2019年8月16日,B钢材商将九华山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剩余货款2058.2544万元。九华山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则认为,自己只欠B钢材商利息999.333333万元、本金1000万元,合计1999.333333万元。二者差距58.921067万元法院最终支持B钢材供应商,做出判决:九华山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B钢材商本金2058.2544万元。双方计算延期付款利息的差距此大,差距一定是计算的口径不同。九华山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计算口径是“先本后息”,如下图: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先本后息”,“先本后息”是指因延期付款需要偿付供应商本金及利息时,支付资金全部算做本金。利息另算,不再计算复利(法律禁止延期付款利息按复利支付)。那么什么是“先息后本”呢?,“先息后本”就是收到采购方款后,先把延期付款利息从收到的款里减去,余下部分算本次归还的本金,与“先本后息”相比,本次归还的本金自然要小,期末未归还的本金相对就大,下期再计算利息,就会使利息变多,通过先收取利息实现了复利支付。“先息后本”对债务人明显不利。“先息后本”下计算的利息要高于“先本后息”下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未做约定的,按照实现债权费用、利息(违约金)、主债务的顺序抵充。最高人民法院上述解释的法律地位有多大? 首先,次于法律,是法院判案依据;其次,全国适用,每个法院都要执行。对于出借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是否在合同中约定实现债权费用、利息(违约金)、主债务的顺序?这样做不合适。采购合同双方要重合同、守信用。延期付款很多是企业遇上资金困难迫不得已违约的,不是履约前就有意预谋。在主合同上写上这些约束条款易让供应商疑虑。供应商也不是以放高利贷为生,即使多收点利息也发不了财,不过,对企业来说,发生多类事项资金成本就高了。二、财务人员对有延期付款约定的合同要加以留意。本着协商原则,可要求供应商在结算单上注明本次支付款只是归还本金;或者,付款单上注明本次支付款内容为货款本金,并要求收款人签字盖章。企业上述做法可写进《采购与付款环节的内部控制》。结束语:财务对“先息后本”比“先本后息”导致多支付资金成本要有所认识。事前出谋、事中监督、事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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