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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法庭上胡说八道的时候,律师在想什么?丨律师来稿

 律新社 2021-02-03

作者丨律界小不点

刚开始执业的时候,前辈们谆谆教导“律师执业最大的风险,来自当事人!小朋友们切记切记。”很久之后,渐渐体悟其真谛。
执业多年后,我们学会了消化,那些曾经让我们寝食不安、焦虑烦躁、火冒三丈、不知所措的经历,都成了“故事”。
现在,把一些故事讲给你们听。

01


是朋友还是敌人?


▶(一)一份录音证据

某个案件,当事人解除了前一任律师后委托了我们。对于这类“接盘侠”案件,我们都特别慎重,因为当事人的要求肯定很高。


接手案件后,翻阅卷宗时就有了第一个目瞪口呆的事:当事人已提交给法院一份录音证据,录音开始20分钟左右,是正式谈判之前,当事人与前任律师的对话,里面出现大量律师说的“你可以骗他(指对方)先签字,后面再说”等显得律师很“狡诈”的内容。


谈判的只言片语,往往是断章取义的,这段当事人自己提交给法院的录音,对律师来说,非常不友好。如果参与过谈判,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作为同行,我不会觉得这样的沟通有什么问题,但是作为证据提交法庭,这给法官的印象,就不好说了。


如今录音录像太简单了,律师与当事人的沟通,本都是出于好意,也需要联系上下文理解。我们教会了当事人取证,而喜欢随时随地“取证”的当事人,也极有可能坑自己。


很多当事人抱怨律师不肯给案件进程明确的结果预测,且不说承诺案件结果属于违规,法院又不是我家开的,对不?

▶(二)当事人说:这份证据,你需要怎么改?


17年的时候,“套路贷”还没有被大范围打击,我的同事小周律师接待了一拨要求起诉对方还款的当事人,聊天的时候被我听到几句,我感觉不太对劲。当事人不仅要求立即写完诉状,下午就去立案,对于证据中(对方当事人)签字的瑕疵,竟然说自己可以任意修改后提供给律师。


等当事人暂时离开的时候,我忍不住提醒小周律师,首先是建议她不要接这个案件,如果实在要接,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当事人提交的所有文件,要本人签字确认。最终,小周律师还是选择接受委托,并补全了当事人陈述及提交证据的文件等。



几周之后,小周律师跟我说:当事人涉嫌(套路贷)诈骗,这个案件被法院移送公安了。我长吁一口气……

02


谁指挥案件进程?

思维敏捷、一点就通的当事人,律师自然是喜欢的,因为沟通效率高,节约大家的成本。然而,有很多“聪明人”,也会让律师心有余悸。

▶(一)那个教我学法条的老大爷

曾经,有一个70多岁的老大爷,因房产被查封无法交易,来咨询。大爷来的时候,还带着好几本法律书籍,还说自己已经仔细研读了各门法律,不管是民法、行政法,还是刑法,统统滚瓜烂熟。我看了看一布袋的书,还真是很“熟”的样子,都已经翻得折了边角。



在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分析案情的时候,大爷就开始了“小姑娘,我告诉你,诉状就要这么写,我教你……”。于是,我认真听大爷“教导”了两个多小时,他开开心心地回去找补充材料了。


然后,我不想再有然后了。

▶(二)抖音上是这么说的


2020年开始,抖音普法开始比百度好用了。
你说的都对。(此处省略一万字)

03


当事人的话能相信吗?


人不可貌相(中性),这句话是真的。


倾听(听出话语背后真实的意思),是一个律师的基本功。


▶(一)我有证据

当事人声情并茂地描绘自己的委屈,控诉对方种种“罪状”的时候,总会特别强调“我有证据”。好嘛,有证据多好,拿出来看看?


于是,你会看到日常琐事的微信聊天记录、已被清理无法打开的电子文档、自己一个人说了一小时+的录音、没有签章的协议文本、来源不明的神秘照片、自己写的对方结算依据、传说中会极力配合的证人名单……


律师,你看我证据很充分是不是?


▶(二)我说的都是真的


我相信委托人大多数都是诚实的,为了自己的利益稍有添油加醋也是人之常情,适度夸张都无妨。只是,律师一般智商都还可以,至少不低于平均水平,过于离谱的虚假陈述,总是能辨别的吧?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是,说的都是真的没错,但是断章取义没有说全的怎么算?一方面是当事人毕竟不是法律人,对于事实情节的重要性不能准确把握,实属正常;另一方面,当事人总是希望说服律师相信自己,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故意遗漏对自己不利的事实,这种情况,就容易翻车了。


等到翻车的时候,又是体现律师专业价值的时候了!(这个话题以后有心情继续)

04


代理律师和委托人必须一条心吗?


(一)你们律师坏的很,吃了原告吃被告。

利益冲突懂不懂?利冲!


尽管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但我捍卫你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


代理人主要发表的是法律意见,对于事实部分,属于代陈述的性质,这也正是律师法庭陈述豁免原则的根本。很多当事人会误解,特别是对方当事人,愤怒至极时常质问律师“良心在哪里?”觉得律师替当事人说话,律师也不是好人。这个无论在刑事、民事、行政中,都一样。甚至很多律师同行也会有这样的认识。


律师就具体案件发表的意见,不代表律师认同当事人的做法是正确的,也不代表他一直就持有这种观点。毕竟,律师代理的,可以是原告,也可以是被告,每个案件角色不一样,不然怎么说“没有精分的律师不是好律师”呢。



▶(二)当事人当庭反驳自己代理人的法律观点:你说的不对。

某年某个劳动纠纷案件二审开庭的时候,一起出庭的当事人当庭反驳我对于案件定性的关键性陈述,说律师说的不对,气氛瞬间尴尬,坐在旁听席的家属差点跳起来,因为她听懂了(法律定性)。


这种情况下,法官很可能会觉得代理人故意歪曲事实、胡说八道,甚至会怀疑律师教唆当事人说谎,还好是民事案件,而且事实是因为当事人文化水平不高,完全不懂法律,对于承包、劳务关系、劳动关系、考勤等法律概念,他觉得都是一个意思,所以他特别自信自己说的才是对的。


当然,也有人说,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案件输了,代理人反而没有负担了。可不是么?


可是,我还是觉得对不起我花费的心血啊!


曾看到法官吐槽:“开庭的法槌敲响后,我静静地看你们表演。”好嘛,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只是,咱们多回归一点现实好不好?

责任编辑:Susan  |  版面编辑:Laris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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