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证监会发布重磅变革!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IPO前12个月入股股东均需锁定三年!

 新用户81624111 2021-02-06


证监会2月5日宣布,深交所主板跟中小板合并!截至2021年1月底,深交所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合计1468家,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35%,占全市场的29%。

截至2月5日收盘,深交所主板一共有460多家上市公司,市值达9.7万亿,中小板有1001家上市公司,市值高达13.7万亿!加起来一共近1500家公司,23.4万亿!

与此同时,2月5日,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吴年文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今日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指引》”),对违规代持、影子股东、突击入股、多层嵌套等IPO乱象加强监管。

据了解,《指引》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要求发行人清理股份代持,不存在违规持股情况;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入股的新增股东都要锁定36个月;加强对入股价格异常、多层嵌套股东的监管,要求穿透核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两个政策不仅关系已经上市的公司,也关系着即将登陆资本市场的企业。未来A股市场将如何演变?注册制如何推行?上市公司造富神话是否会被打破?

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解读

证监会指出,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在发展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板块同质化、主板结构长期固化等。因此,合并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是坚持问题导向的改革之举,有利于优化深交所板块结构,形成主板与创业板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发展格局,更好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增强深交所的服务功能。

合并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的总体安排是“两个统一、四个不变”。“两个统一”是指统一主板与中小板的业务规则,统一运行监管模式。“四个不变”是指板块合并后发行上市条件不变,投资者门槛不变,交易机制不变,证券代码及简称不变。证监会将指导深交所整合主板与中小板制度规则,做好监管衔接,对发行上市、市场产品、指数名称等进行适应性调整,做好技术系统改造和测试,确保平稳落地。

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意味着什么?会对A股市场发展产生什么影响?以下是市场的解读。

1、深交所主板跟中小板合并不意味着全市场注册制很快实施

目前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已取得较好效果,但试点的时间不长,相关制度安排尚未经理完整市场周期和监管闭环的检验,有些制度还需要不断磨合和优化。因此在全市场推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不能过于理想化,也不能急于求成。

此次合并,主要解决深市主板与中小板趋同问题,立足于厘清不同板块的功能定位,构建结构更简洁、特色更鲜明、定位更清晰的多层次市场体系。

2、中小板并入主板后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的功能不断增强。

主板跟中小板合并后,发行上市条件、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等保持不变。深交所将形成以主板、创业板为主体的市场格局,为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深市主板重点支持相对成熟的企业融资发展,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深交所还将采取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市场后改革、丰富产品体系、优化改进服务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做优做强。

3、合并后恢复深市主板上市功能,不会导致市场扩容

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的思路是,统一业务规则,统一运行监管模式,保持发行上市条件不变,投资者门槛不变,交易机制不变,证券代码及简称不变。

合并后主板仍然实行核准制,没有降低上市门槛,也没有新增上市通道,不会直接导致市场短期内加速扩容。

4、合并不会影响两板块估值

两板块合并不会改变投资者门槛和交易机制,对投资者的交易方式和交易习惯不会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在基本面没有明显改变的情况下,股票之间的流动性和估值水平不会有大的变化。

“影子股东”、突击入股锁定期延长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背景下,资本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融资功能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积极参与股权投资,在支持拟上市企业规范发展的同时,通过资本市场分享改革发展的红利。然而,上市后数倍乃至数十倍的溢价,使得企业上市前的股份变得十分紧俏,也存在套利的空间。

去年12月份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随后,证监会在相关专题会议上提出,坚持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严把IPO入口关,完善股东信息披露监管。加强监管协同和信息共享,避免监管真空。

在此背景下,《指引》的发布更具有其实际意义。在《指引》的起草过程中,突出了4项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约束股权代持、临近上市前突击入股、入股价格异常等市场反映集中问题,加快补齐制度短板。二是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理念,进一步强化拟上市企业的披露责任和中介机构的核查责任,通过充分发挥信息披露监管与社会监督作用,不断提高拟上市企业股权结构的透明度。三是坚持从严监管,加强监管协同,对拟上市企业股东、相关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强化震慑。四是坚持倡导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注重通过规范性要求,引导社会资本对拟上市企业合规投资,进一步优化市场生态。

《指引》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临近上市前入股行为的监管。要求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入股的新股东锁定股份36个月,并要求中介机构全面披露和核查新股东相关情况;加强对入股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的自然人股东和多层嵌套机构股东的信息穿透核查。要求中介机构穿透核查上述两类股东基本情况、入股背景、资金来源等信息,说明是否存在违反股东适格性要求、股权代持等情形。要求发行人说明相关自然人股东和多层嵌套的最终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等信息。

具体来看,证监会此次出台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重点强化了中介机构对股东信息的核查责任,并对突击入股锁定期进行全面升级。

重点一:揭开“影子股东”面纱。

指引将核查重点聚焦于特殊股东的异常价格入股行为。对于自然人股东,或者股权架构为两层以上、且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的异常价格入股情形,需要按照规定展开进一步的详细核查与说明,包括相关股东基本情况、入股背景、层层穿透核查情况等。

重点二:完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的“作战指南”。

中介机构进行拟上市公司核查时,不能简单以相关机构或个人承诺为依据,而应全面深入核查包括股东入股协议、交易对价、资金来源、支付方式等客观证据,从而有力促进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将相关核查工作做实、做细。

重点三:突击入股锁定期全面升级。

指引将需要锁定36个月的突击入股时间段由申报前6个月增加到申报前12个月。试图通过突击入股套取短期利益的投机行为将受到极大制约,也大大增加了牟取短期暴利的不确定性,套利空间受到最大程度压缩。

重点四:多部门“联手”形成监管合力。

发行人股东存在涉嫌违规入股、入股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等情形的,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可以要求相关股东报告其基本情况、入股背景等,并就反洗钱管理、反腐败要求等方面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共同加强监管。

投行人士认为,本次出台的指引将过去散落在不同规则体系间的股东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了系统梳理,形成了统一标准,有的还进行了强化,并压实了中介机构责任,有助于促进上市前投资的阳光化、规范化。

上市发行可谓资本市场最受关注的一个环节。新规落地后,是否会影响现有的发行审核秩序?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指引充分考虑了新老衔接问题,明确规定对于指引发布之日前已受理的企业可不适用上述股份锁定新规,避免了对在审企业产生较大影响。而新申报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灵活选择申报时点。整体看,不会影响正常发行审核秩序。

中信证券投行资深人士指出,将锁定36个月的突击入股时间段由申报前6个月增加到申报前12个月,短期内确实可能导致部分发行人申报计划调整。

不过,该人士认为,对于新申报企业,大部分投资者还是看重企业价值,愿意与企业共成长,特别是政策明确、市场预期稳定的前提下,市场影响应该能够很快消化。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