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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宗伟:教学目标要指向学习者的学

 凌宗伟 2021-02-14


【异史氏曰】约翰·哈蒂、南希·弗雷、道格拉斯·费舍等人在谈“通过设定目标来激发学习的自发性和自主性”时说:“当教师和学生有学习目的时,影响是积极的,效应量为0.56。这并不意味着教师只是简单地说‘尽力而为’或者将目标集中在完成任务上,就像一位教师说的那样,‘我们今天的目标是完成本章末尾的问题’。相反,目标应该集中在学习上,而不仅是集中在做上。当学校的工作沦为要完成无休止的一系列任务时,学习会受到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正如目标被简化为一系列待办事项,以便从任务清单中划掉。当学生分享自己(和他们的老师)设定的具有挑战性的学习目的的承诺时,这些目标更有可能实现。四年级学生梅利莎为自己设定了一个目标,即‘弄清楚如何进行不同分子的加减运算’,然后开始尝试学习这一点,并在此过程中注意自己的错误和成功。”

对照这段文字,反思我们对教学目标的理解是积极意义的。我们对教学目标的理解往往是与任务联系在一起的,我就认为为达成目标必须有任务驱动,我的这个认知更多的还是停留在驱动学生去“做”,而不是激发学生去“学”上。“目标应该集中在学习上,而不仅是集中在做上”,我的理解是,对任何人而言主动自觉地学是一种理想的境界,大多数情况下的学多少总是被动的。因此必要的任务驱动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没有学生的主动参与,教师设计的任务再完美也是徒劳的。“学”与“做”的重要区别在,一个指向的不单单是技能,更有理解与反思总结,而另一个则更多的指向任务。或者说一个是主动的,一个是被动的。理解了这一点,我们或许就能进一步理解加涅所举的这个教学目标的意图了:“给予电池、灯泡和插座以及几根电线(情境),用电线连接电池和插座(行动),检测灯泡是否发亮(限制),以此演示(行为表现或内容)电路的制作(对象)。”教学目标要指向学生的“学”,就要具体而明确,不仅要具有指向性,还要可操作,可评价,要能够让学习看得见。

“当学校的工作沦为要完成无休止的一系列任务时,学习会受到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正如目标被简化为一系列待办事项,以便从任务清单中划掉。”强调的是,任务不宜多,更不易琐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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