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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与“证”相关问题的文化分析5

 钟家台 2021-02-26

中医病历书写规范,要有西医的“病”和中医的“证”,其“病”和“证”的关系,是人为地用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逻辑,表达同一就诊病人的疾病本质。如何处理好这种主观意愿的“病”和“证”关系,对临床中医是个挑战。本来是中医,却要按照西医的逻辑去思考“病”,而且还有和“证”去对号入座,是文化的不公平。

在实践活动中,一般人的思维,很难满足跨文化的操作要求。如同一个物理科学家,在同一个实验装置内,在进行原子对撞的物理实验的同时,要求他还要进行心理学的研究,结果可能都会失败。中医的病历规范,要求临床中医在面对同一病人,具备跨文化的思维活动,进行两种完全不同的疾病本质的逻辑分析,形成“病”的诊断的同时,做出“证”的判断,“证”的判断还要合乎规范的“病”“证”关系。为了满足这样的要求,大多数中医屈从于强势的西医文化,于是,打着中医的幌子,走着西医的路子也就成为了极其普遍的临床现象。在跨文化的“病”、“证”结合一统天下的情况下,西医成了中医临床、教育的把关者,真中医每况愈下。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伯礼,“经常收到一些老中医的信件,说自己祖传几代的中医考不过病理学,被取消了行医资格。”他“深深忧虑,纯中医、真中医是否还能在中国吗?”[16]

“病”的诊断,依据病理生理的形态理论,治疗服从药理和病理相对应的逻辑;“证”依赖五藏阴阳等病机理论,治疗服从理、法、方、药、护的病机对应逻辑。在文化和理论的逻辑关系上,“证”和“病”犹如两条平行线上运行的车,缺乏相交的路线引导。把“同病异治”和“异病同治”中的病,主观规定为西医的“病”,而且当成中医临床的治疗目标,逻辑混乱是可想而知的。摆正“病”在中医学中的理论地位,明白“病”在中医学的理论属性,是正确把握“病”“证”关系,保证理、法、方、药、护逻辑条理性的基本前提。

现象可以直观,本质无法看见。在中医学,所有感知性、感应性的东西,都属于疾病现象范畴,如脉浮头痛、面赤烦躁等。“病”的客观性在哪里呢?在直观感知性,显微镜感知、X光感知、B超感知等仪器感知,由此可见,西医的“病”都是直观感知的内容,进入辨证论治皆属疾病现象的范畴,是“观其脉证”(这里的证,语义为症状,为尊重《伤寒论》原著,故仍用证字表达)-四诊收集和确认的客观对象,要成为“随证治之”的治疗目标,必须经过“辨症求机”,明确其病机性质。在辨证论治的临床逻辑,“病”和“证”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内容,“病”属临床症状,要求直观性的感官可靠;“证”属疾病本质,要求病机思维的逻辑可靠。

“病”和“证”的关系与“辨症求机”思维中的病种之辨的病和“证”的关系完全不同。“病”“证”关系是现象和本质的关系,而病种之辨形成的病,和证候同属于疾病本质,只是病机单位大小、层次高低的差异,它们的关系是病机的一般和病机的具体之间的关系,我将其概括为“线”与“珠”的关系[10]

西医“病”中医“证” 的“同病异治”的“同”,是疾病现象的同,不是病机本质的同;“异病同治”的“异”是疾病现象的异,不是病机本质的异。把“病”当成中医治疗目标,在“病”的基础上划分证型,规范的处方,没有了“随证治之”的圆机活法,没有了实事求是的论治决策,实质上反映了一种中医文化的大倒退,倒退到了《黄帝内经》之前,没有理论指导的对症治疗。

学习中医文献,我们毫不费劲地发现,历史上的中医,都是通过疾病现象,求病机本质的中医,从不把直观感知的东西作为治疗对象。随便举两例:

《证治准绳·第一册》寒热门的潮热:“潮热有作有止,若潮水之来,不失其时,一日一发。……若大便坚涩,喜冷畏热,心下愊然,睡卧不着,此皆气盛,所谓实而潮热者也。轻宜参苏饮,重则小柴胡汤。若气消乏,精神憔悴,饮食减少,日渐尫羸,虽病暂去而五心常有余热,此属虚证。宜茯苓补心汤、十全大补汤、养荣汤之类。”

潮热是症状,具有“潮水之来,不失其时”的发热特征,而病机性质有虚有实,实者又有参苏饮证、小柴胡汤证等的不同,虚者也有茯苓补心汤证、十全大补汤证、养荣汤证等的区别,分析潮热的虚实性质,辨别实的寒热之性和虚的气血之属,是“随证治之”决策的依据。

《医宗金鉴·幼科心法要诀》汗证门的自汗、盗汗:“无因汗自出者,谓之自汗。自汗属阳,有虚实之别。……盗汗属阴虚,当分心虚不固,心火伤阴也。”“表虚濈濈自汗,玉屏风散主之。若恶寒冷,阳气虚也,桂枝加附子汤固之。阳明里实,蒸蒸自汗,用白虎汤清之。便秘者,以调味承气汤攻之。……盗汗心阴虚者,睡则多汗,以酸枣仁汤主之;心热者,火伤阴也,身多烦热,以当归六黄汤主之。”

同样自汗、同样盗汗,证候病机不同,或玉屏风散主之,或桂枝加附子汤固之,或白虎汤清之,或调味承气汤攻之,或酸枣仁汤主之,或当归六黄汤主之,温清攻补,皆以“辨症求机”的病机结论为对应。直观感知为对象的治疗,本质上是“随症治之”,自汗就用自汗的方,盗汗就用盗汗的方,不是辨证论治。

参考文献

 [1]王磊,常存库.“辨证论治”原则在疗效评判上的理论陷阱[J].医学与哲学,20032410):59~60.

 [2]尹常健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学面临的挑战.中国中医药报,2009928第三版.

 [3]周然.重建中医理论体系的紧迫性与可行性.中国中医药报,20101126第三版

 [4]任秀玲.排除“反常”迎接中医理论变革.2012739日第四版

 [5]申维玺,孙燕.中医诊断和治疗疾病的现代医学原理.医学与哲学2004251):55.

 [6]刘刚.反思当代医学模式的缺憾.中国医学论坛报,2008424A6

 [7]尹常健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实现中医科学属性的理性回归.中国中医药报,2014516第三版

 [8]张金钟.关于医学的人文科学性质.医学与哲学,20032412):14~17

 [9]隋双戈,李凌江. 现代医学诊疗的是“病”还是“人”.医学与哲学,2005,2610):4~7.

 [10]黄开泰·中医之和[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283-580216.

 [11]黄开泰.“证”是论治依据,“和”是疗效标准[J].河南中医,2010.309841~845.

 [12]黄开泰.“中医证有关名词概念的约定”分析[J].河南中医,20082812)增刊:1~4.

 [13]黄开泰.《伤寒论》“病”“证”的含义及辨证的内容[J].深圳中西医结合杂志.2003132):7173.

 [14]北京中医学院主编.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教材,中医学基础[M].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785

 [15]黄开泰.论病机层次和要素[J].河南中医,2004243):1213

 [16]张伯礼·疾风劲草浪淘沙练就纯真比辉煌·医师在线:2013618,第22    201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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