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截至目前,已有山东、江苏、广东、河北、北京、浙江、山西、陕西、四川、福建、青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广西、宁夏、江西、贵州等19省生态环境厅陆续发出《致排污单位的一封信》,为企业再次强调排污许可工作要点。 其中,山东、江苏、广东、河北、浙江、陕西、四川、青海、黑龙江、吉林、宁夏、江西、广西等13个省份随信公布了省内各地市环境部门的联系方式,督促辖区内排污单位有疑问尽早咨询。毕竟,3月1日起,《条例》就要正式施行,企业在排污许可方面一但有工作不到位,就要面临多方面处罚,仅基础套餐就包括:罚款,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顿、责令停业、关闭,没收相关证件或吊销排污许可证,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8项内容,此外还有无证排污套餐、不按证排污套餐、违反监督检查要求套餐、违法取得排污许可套餐、直接负责主管及责任人员专项单人套餐等特别套餐,最高罚款百万! 根据过去环保新法新规颁布时的惯例来看,3月1日起,各地将掀起排污许可违法行为大检查行动,揪出几例明显违反《条例》的企业杀鸡儆猴……参考去年9月1日新固废法实施时《9月1日,一企业因未对危废进行申报和未设置危废识别标志,两个违法行为被罚24万!》《又一涉废企业被罚14万5!现在不张贴这些标志要罚10-100万元!》。 公开信里,各省环境厅大多强调了4点,主要内容如下: 一、已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应当按证排污。按照排污许可证限定的排放口、排放去向、排放浓度、排放总量等规范实施排污行为,并落实自行监测(包括开展手工监测并记录原始数据、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等)、公开排放信息、记录环境管理台账、提交执行报告等要求。未落实上述要求的,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条例》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生态环境部公开的“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培训视频”对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填报做了细致讲解,有需要的企业可在公众号对话框回复“排污许可”自行下载。 随信公布的13省环境部门联系方式汇总如下: 1 山东省各市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及联系方式
2 江苏省生态环境部门排污许可咨询及联系方式 3 广东省排污许可管理服务咨询电话
4 河北省生态环境部门排污许可咨询及联系方式 5 浙江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排污许可咨询及联系方式
6 陕西省生态环境部门排污许可咨询及联系方式 7 四川省生态环境部门排污许可咨询及联系方式 8 青海省排污许可管理服务热线电话
9 黑龙江生态环境部门排污许可咨询及联系方式 10 吉林生态环境部门排污许可咨询及联系方式 11 宁夏全区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及联系方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951-5160967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0951-8679803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0952-4615288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0953-2122414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0954-2688692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0955-7630029 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0951-8679803 12 江西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排污许可咨询及联系方式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0791-86863798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0791-86356030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0791-83987579 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 0798-8528474 萍乡市生态环境局 0799-6778257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0792-8792058 新余市生态环境局 0790-6420109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 0701-6231706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0797-8685088 吉安市生态环境局 0796-8226814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0795-3218931 抚州市生态环境局 0794-8260313 上饶市生态环境局 0793-8316059 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 0791-86172086 13 广西生态环境部门排污许可咨询及联系方式 来源:世环会【国际环保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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