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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的现象学

 阳光大路 2021-02-28


胡塞尔的现象学

胡塞尔可能很多人并不熟悉,但他在西方哲学领域,可以说是大名鼎鼎,他被誉为是西方“现代哲学之父”。

我们都知道,笛卡尔是西方“近代哲学之父”,因为他在《方法论》这本书里面,提出了一种思辨的方法;康德是西方哲学的里程碑,因为他提出了一种先验的方法;而胡塞尔的现象学,也提出了一种方法,这是一种什么方法呢?简单来说就是“回到事情本身”。

其实,胡塞尔的现象学其实是一种思维方法,现象学除了直接影响到了当代流行的存在主义哲学,诠释学,还对相关的人文学科,比如法律学、语言学、社会学和心理学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照例,我们简单介绍一下这位现象学大师的一生。胡塞尔1859年出生在一个当时奥匈帝国,摩拉维亚的犹太人家庭,早年的胡塞尔先后在莱比锡、柏林大学学习天文学、数学,1881年进入维也纳大学,1982年,他在那里以数学论文获得了博士学位,但让胡塞尔进入哲学的是他的老师布伦塔诺,布伦塔诺也是一位德国的哲学家和心理学家,1884年至1886年,他听了布伦塔诺的哲学课,他发现哲学不但是一们学问,还是一们非常严肃的学术,他开始下定决心从数学转向哲学,并把研究哲学当成自己的一生的使命。胡塞尔的成名作《逻辑研究》,创立了关于“意向性”的现象学,而意识的意向性其实最早是他的老师布伦塔诺提出来的,胡塞尔从中得到了启发,了解到我们的意识一定是具有意向性的,意识的本质上都是指向意识之外的事物,在此基础上,胡塞尔逐渐发展出了他的现象学体系。

1886年,胡塞尔听从了老师布伦塔诺的建议,来到哈勒大学,在那里成为心理学家卡尔·斯通普夫的助手,并在他的指导下,胡塞尔发表了他的第一本著作《算术哲学》。1900年,胡塞尔发表成名作《逻辑研究》,并被哥廷根大学聘为编外教授,1906年晋升为教授,在哥廷根大学期间,胡塞尔发表了几部重要的作品,比如《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1913年,胡塞尔和他的学生和助理组成了“哥廷根小组”,标志着现象学的运动开始。此后,现象学开始在国际哲学领域流行起来。

1928年胡塞尔退休后还发表几部著作,比如《形式的和先验的逻辑》和《笛卡尔式的沉思》。但是1933年,纳粹上台,胡塞尔受到迫害。1938年,一代现象学哲学大师胡塞尔因病去世,享年79岁。

胡塞尔的哲学思想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算术哲学》为中心,是对数学和逻辑基础的研究;第二阶段是以《逻辑研究》为中心,创立了关于意向性的现象学;第三阶段是先验唯心论的现象学;第四阶段是胡塞尔向生活世界回归的现象学。首先我们要介绍的就是什么是现象学?现象学的“现象”和我们通常理解的现象有什么不同。

说到现象,我们通常的理解是来自于感官的所见和所闻,比如看到日月星辰的变化是一种现象,看到大自然的花开花落也是一种现象,但是现象学里面的现象显然并不是这个意思,简单来说,现象学的现象,是我们意识中呈现出来的事物。而现象学就是一种方法,是一种使现象不受曲解,并且在现象出现的时候加以正确描述的方法。这样说起来,可能有点抽象,不好理解,我们分开来讲。

首先,现象的对立面是本质。在西方哲学里面,从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提出“理念论”开始,就区别了现象和本质。现象和本质是相对立的,柏拉图的理念论说,我们所生活的现实世界是虚幻的,柏拉图有一个著名的“洞穴比喻”,大概说的是,我们就像被囚禁在一个山洞里面,手脚被绑起来,背对着洞口,面前有一堆火,眼前有一面墙壁,我们以为墙壁上的影子就是真实的世界的样子。但它只是洞穴外面,真实世界的影子,是不真实和虚幻的。而在洞穴外面,有一个更加本质和真实的世界,它就是理念的世界。由此,西方哲学进入了二元对立的发展路径,由此开始的西方哲学,一直都没有逃离开这种本质和现象,主体和客体的二元对立思维。

不管是笛卡尔的“我思”,还是康德的“物自体”,都有强烈的主体和客体,现象和本质的二元对立思维。比如康德认为,我们只能认识到事物的表象,而事物表象背后,有一个“自在之物”的领域,是我们无法认识的。总之,在胡塞尔之前,西方哲学充斥着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但胡塞尔对此提出了质疑,对传统哲学的思维模式进行了反思和批判。他利用“还原”的方法,试图找到哲学的起点,他开始反思人们在不自觉地预设“主客关系”和“现象本质”之前的那个领域又是什么呢?胡塞尔提出了“回到事情本身”,或者说“回到事物本身”。这里的现象就是指我们意识中的事物,这里的事物是指我们意识中的一种体验。胡塞尔让我们回到事物最初始的状态,在没有任何主观因素影响的时候,他把人为的因素都悬搁起来,剩下的就是纯粹意识,也就是事物在我们大脑意识中本来的样子。

现象学的方法是一种“还原”和无限倒推的方法,它把哲学的起点无限往后倒推和追溯,到最后,主体和客体合二为一,现象和本质也合二为一。所以,现象学的方法有点类似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但是又不太一样,其实从古至今,哲学家们都试图找到世界最初始的本原,最底层的答案。就像物理学家们,都要找到宇宙的起点一样,今天的物理学认为,宇宙始于138亿年前的一次大爆炸,而在大爆炸之前,宇宙就是一个“奇点”,这个奇点将“物质、精神、能量、信息等等”融为一体,也将时间和空间融为一体,它就是宇宙的起点。而胡塞尔的现象学提出了“回到事物本身”,其实有点类似的意思,为什么主体和客体是分开的呢,为什么现象和本质不能合二为一呢,胡塞尔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

在传统的认知中,现象和本质是两种维度的,我们通过对现象的理性分析,去探寻事物的本质,而胡塞尔的现象学告诉我们,在我们意识的深处,现象和本质其实是在一起的,在事物在意识中呈现的那一刻,事物所有的一切感性材料、特征、性质以及事物各种“本质”属性都一并涌现出来。人们在捕捉意识中的“现象”的时候,其实也捕捉到了“本质”,从直观中捕捉到的现象,就已经包括了本质。胡塞尔把本质和直观放到一起,提出了“本质直观”的概念。

好了,我们来简单总结一下,现象学的现象和传统的认识中的现象的区别在于。传统的现象是指感性直观,也就是人们感知到的一切,它不包括事物的本质。但现象学中的现象指事物显现出来的一切,除了感性直观,也包括理性直观,既有感性材料,也有超越感性材料的本质,简单来说就是现象学中的现象包括了现象和本质。而且这种本质,是在我们意识中呈现出来的,这其实让我想到了我国著名的心学大师王阳明提出的:心外无物,心外无理,吾心即宇宙,大概有类似的意思。

纯粹的意识是一种心和物的结合体,就像圣徒奥古斯汀说:“无须寻找,真理原在你心中。”,胡塞尔在《逻辑研究》里面,也将心理研究与逻辑方法结合起来,建立一门“关于纯粹意识的科学”,也就是现象学。

胡塞尔现象学的起点,是意识,意识的本质是什么?

在胡塞尔年轻的时候,听了他的老师布伦塔诺的哲学课,了解到了关于意识的意向性,这个理念其实是有点偏心理学的,布伦塔诺是德国著名的意动心理学派创始人。布伦塔诺认为,心理现象或意识的本质是意向性的,一切意识都是关于对象的意识,不可能有意识,但是没有意识的对象。布伦塔诺认为,心理学不是研究感觉、判断、情感等心理的内容,而是要研究感觉、判断、情感等心理的活动或者说意动。

意动和内容是有区别的。比如,我们看到一种颜色,颜色就是内容,看见才是意动;听见一首歌,歌就是内容,听见才是意动,换句话说,意动就是我们意识的活动,意识是一定有对象的,就像我们说“我看,我听”的时候,如果没有对象,那你这种意识就完全没有意义了。所以,意识的本质就是意向性,意识总是对应着外在的对象,或者说,意识,就是意识到某个对象。

胡塞尔哲学里面的意识和对象内容一样,对象只是一个凝固化的存在,是意识让它有了存在和显现的过程。简单来说,不管是海德格尔的存在,还是胡塞尔的意识,都更关注的是过程,而不是对象本身,意识的本质是意向性,它永远在指向某物。

就像胡塞尔说:“如果我表象一个上帝或者一个天使,一个智慧生物或者一个圆的四角形等等,那么这个在这里被指称的,和超越的都是被意指的,因此是一个意向对象;在这里,这个对象是否存在,是否被虚构,或者是否荒谬的,都无关紧要”。

也就是说,意向的某物是一个观念性的对象,即使意识和外部实在,或者意识的具体内容没有发生关系,意识也因为它的“指向性”而保持了完整性和主动性。因为意识的指向性是它的本质,没有指向性的意识就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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