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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熙亭文存之七十七篇:苏轼传之​苏辙退出条例司

 国学守望者 2021-03-03


  

郑熙亭文存之七十七篇:

苏轼传

第三章 致君尧舜

苏辙退出条例司

苏轼原为京官,还朝不久,参照原职,授殿中丞直史馆判官告院。苏辙原为齐州军事推官未赴。此时变法初起,神宗皇帝下求言诏,朝野议论,士大夫纷纷上书言事。最初苏轼表示沉默,倒是苏辙于三月作了一道《上皇帝书》。苏辙自进士及第13年来,两次授官皆未到任,他所上书一如应举时作文章,通篇都是大道理。开宗明义写道:

方今之计,莫如丰财。然臣所谓丰财者,非求财而益之也, 去事之所以害财者而已矣。夫使事之害财者来去,虽求财而益之, 财愈不足;使事之害财者尽去,虽不求丰财,然而求财之不丰亦不 可得也。故臣谨为陛下言害财者:一曰冗吏,二曰冗兵,三曰冗费……
文章依次展开,用了五千余言,逐一陈述“三冗”之害和去“冗”之 法。最后总结道:“三冗既去,天下之财得以日生而无害,百姓充足,府库盈益,陛下所为而无不成,所欲而无不如意。今陛下不事其本而先举其末, 此臣所以大惑也。”神宗久闻“二苏”大名,卒读其书,不禁感到茫然:“不事其本而举其末”,当然是指理财了,国家不理财,官兵无以为食, 如何得了!乃批付中书阅处,自言自语道:“果然能去三冗,宰相也作得了。”安石阅过,其文引经据典,纵谈横议,颇似西汉文章,但只限从书中求道理,发书生之空论。正当用人之际,取其所长,命苏辙作了“制置三司 条例司检详文字”。


当时的“制置三司条例司”,是主持变法的专门机构。盖因神宗皇帝 即位之初,所谓“积贫积弱”已十分严重,大宋“百年之积,唯存空簿”, 甚至穷到连英宗丧事都办不起了,“营造山陵及忧赏土卒,所费不资”。国库匮乏到这种程度,还要向辽国纳岁币银20万两,绢30万匹;向西夏纳岁币银7,绢10万匹,茶3万斤。20岁的新皇要改变这种困境,遍询臣,问以治道。司马光上疏,“论修身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治国要三:曰官人、曰信赏、曰必罚”。赵抃(biàn)上疏,“言任道德、委弼、别正邪、去侈心、信号令、平赏罚、谨机密、备不虞、勿数赦、容谏十事”。二人所言皆不切时用,其他大臣均被政潮所苦,神宗只好去问元重臣。
他先对文彦博说“当今理财最为急务”,文彦博一言不发。又召富 入对,富弼知帝锐于有为,对曰:“人君好恶,不司令人窥侧。”又问 事,富弼曰:“愿20年口不言兵。”这时曾公亮、韩维等众多大臣,推荐安石“文学器业宜应大用,真辅弼之才也”,乃“命王安石知江宁府,数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神宗多次召安石入对,或在迩英殿讲读罢,独留石纵论天下事,安石上百年无事札子后,神宗曾对他说:“昨阅卿所奏至遍,可谓精到,计治道无出此。卿必一一经划,试为朕详见设施之方。 宁二年(1069)二月,以翰林学士王安石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安石参大政,神宗问他“以何为先?”安石对曰:“变风俗,立法度,今之所 也。”于是上《乞制置三司条例疏》:
今天下财用窘急无余,典领之官拘于弊法,内外不以相知,盈虚不以相补……发运使总六路之赋入,军储国用多所仰给,宜假以钱货,使周知六路财赋之有无而移用之。凡籴(dí)买税敛上供之 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稍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之公上,而制其有无,以便转输,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庶几国用可足, 民财不匮矣。所有本司合置官属,许令辟举,及有合行事件,令依 条例以闻,奏下制置司参议施行。


王安石所建议设置的“条例司”,宗旨非常明确,就是要整顿财政积 弊,修订财政法令。此议一出,朝堂即刻大哗:“既有三司,再设条例司, 实添蛇足耳!”“分明是在中书之外又一中书”。北宋“三司”,统管盐 铁、度支、户部,权力相当大:“掌四方贡赋,以总国计,朝廷不预”,三司使俗称“计相”。王安石设“条例司”,不是在“中书之外又一中书”, 而是在三司之上设一个条例司,专门修订财政法令,一体实行。没有这样的专门机构,至少苏辙所言“冗费”没法解决。神宗即位之初,曾用司马光“置局看详,裁减国用制度”,不几天,司马光就说干不了,“必须陛下两府大臣及三司官吏,深思救弊之术,磨以岁月,庶几有效。非愚臣一朝夕所能裁减。”国家“冗费”人人皆见,“裁减用度”,人人皆言,如何减,却不是发一通空论所能济事的。必须有一番大的更革,首先要采取组措施,建立统辖机构。神宗皇帝批准了王安石的建议,郑重其事地颁布《 书》: 
朕以为欲致天下于治者,必先富之,而后可为也。今县官之费不给,而民财大屈,故特诏辅臣,置司于内,以革其弊。今将权天下之财,而资于有司,有司能习知其事,则其所得必精,其所言必通,物聚而求足,是洵富吾民之术也。若夫苛刻之论,朘(juān) 削其下,而敛怨于上者,朕所不取。宜令三司判官诸路监司及内外官,受诏后两月,各具财用之利害以闻。


神宗诏书的宗旨,也非常明确,设“条例司”经划变法,是为了“富吾 民”,“条例司”不取苛刻之论,不许朘削其下,“唯求洵富吾民之术”。条例司“掌经划邦计,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命陈升之王安石领其事”。王安石是副宰相,陈升之是枢密付副使,二人“领其事”,意在中书、枢 密院各差一人,二人之下未设分司,直对吕惠卿、苏辙等,官称“检详文 字”。神宗应条例司之请,于夏四月“丁巳,遣刘彝、谢卿材、侯叔献、程 颢、卢秉、王汝翼、曾伉、王广廉八人行诸路,察农田水利赋役”。可见当时条例司抽调了一班干办,权威不小。十月,陈升之拜相后,曾提出“条例 司”之事当归三司,何必揽取为己任?神宗不听,改命枢密付使韩绛代陈升之领条例司。至熙宁三年(1070)五月甲辰罢,神宗下诏:“近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本以均通天下财利,今大端已举,惟在悉力应接以趣成效,其罢归中书。”条例司来去明白,成立一年又三个月,草定新法(计有均输法、市易法、青苗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将兵法等);整顿财政,“凡一岁用度,皆编著定式,裁省冗费十之四”。以上就是“制置三司 条例司”之始末。
最初,苏轼苏辙两兄弟,对“条例司”异议并不大。苏轼在写给堂兄子明的信中说:“轼二月中授官告院,颇甚悠闲,便于懒拙。却是子由在制置司,颇似重难。主上求治至切,患财利之法弊坏,故创此司。诸事措置,在王安石、陈升之二公,然检详官不可不协力讲求也。常晨出暮归,颇羡局之清简。


“条例司”设立,变法开始,元老重臣不安。宰相富弼首先向神宗发 出警告,他说:“臣闻中外之事,渐有更新,此必由小人献说于陛下也。大抵小人唯喜动作生事。”他要神宗能够“守静”,按常法办事,不使小人得逞云云。神宗此时巴不得新法早日颁行,听不进富弼说的这番话,他在忙着去问安石制置条例司如何。安石对曰:“已检讨文字,略见伦绪。”然而元老重臣的能量是不可低估的,富弼一动,首先在台谏发生影响,御史中丞吕诲立即上疏劾安石十罪:“一,不修臣节,慢上无礼;二,好名欲进;三,要君取名;四,用情罔公;五,挟情坏法;六,背公私党;七,专威害政;八,凌轹(lì)同列;九,朋奸附下;十,制置三司条例,虽名商榷财利,其实动摇天下,有害无利。且安石唯务改作立异,文言以饰非,罔上而欺下。误天下苍生,必斯人也。”神宗皇帝方倚重安石变法,哪容吕诲这般蛮横?六月,罢御史中丞吕诲,使出知邓州。
安石新参大政,在朝并无根基,御史中丞吕诲之罢,再一次激起台谏愤懑,刚刚平患的政潮大有再起之势。七月,侍御史刘琦、监察御史钱凯 趁“均输法”出台,上章论新法“奔走商贾之利”,八月癸卯刘琦贬处州酒务,钱凯贬监衢州盐税。知谏院范纯仁不服,再论新法“掊(pǒu)克生 灵”,说吕诲不当罢,刘琦、钱凯不当黜,“宜速还言者而退安石”,神宗皇帝劝谕无效,罢范纯仁知和州。


变法在政潮中逐次展开,朝野谤议纷纭,苏辙感到不安。最初他同安石还合得来,只是觉得安石有点“土气”,不如韩琦、欧阳修有“风度”, 是个“山野之人”,“吕惠卿为之谋主”,因而,“与吕惠卿论事,动皆不合”。苏辙为人寡言敦厚,性情执拗。自谓“十九举进士释褐,二十三举直言,仁宗亲策之于庭”,不屑与吕惠卿斗筲(shāo)之才“并栖”。值青苗法草成,安石拿给苏辙修改:“有不便,以告。”苏辙说:“以钱贷民,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非为利也。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法不能禁。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纳钱,虽富民不免逾期,恐鞭棰必用,州县之事不胜烦矣!”安石以为:“君言诚有理,当徐议行之,后有异论,幸勿相外也。”自此逾月不言青苗。看来安石这个人还是能同苏辙商量共事。然而苏辙自以制科出身,公卿见重,而条例司急功近利,有污清名,更不堪与惠卿等人为伍,乃向神宗皇帝上了一道《制置三司条例司论事状》,从新的起草人,一变而为新法的反对派。这一奏状长达四千多字,“从遣使者人分行天下”,到兴水利、行募役、均输全盘否定。并同时上了一道辞呈
《条例司乞外任奏状》,以“每于本司商量公事,动皆不合”为理由,要求 “除一合入差遣,使得展力州郡”。



苏辙论事状和退出“条例司”,不同于台谏论争,他是“条例司”的 人,是变法的参与者,当时给神宗和安石一个很大的刺激,甚至造成某些困难。苏辙在“论事状”中说到“新政始出,官吏疑惑,兵民愤怨,谏争者交章于朝,诽谤者声播于市”,“天下扰扰不安,孰与今日之甚?群臣交口争辩,孰与今日之众?陛下听览疲倦,孰与今日之多?”想象当时局面一定是生动活泼的,也一定很严峻,在苏辙看来不妙,从而感到压力。
熙宁二年1069)八月刚出台一个“均输法”;再有一个月,到九月青苗法出台,议才达到高潮,政潮方如洪波涌起。苏辙是提前一个月退出的。当时神宗帝阅苏辙的奏状,问:“辙与轼如何?观其学问颇相类。”王安石曰:兄弟大抵以飞箍捭bǎi)阖为事。”神宗皇帝又曰:“如此则宜合时事 何以反为异论?”于是,诏依所乞,除河南府推官。神宗对苏辙满厚道。过,“检详文字”是在宰相和皇帝眼前做事,这么一退,苏辙这个人算是神宗熟悉了,终神宗朝,他一直在州郡作幕职,或作州学教授,没有主政。但苏辙气量比他兄长就差远了。直到37年以后,68岁上作自传时,还耿耿于怀:“吕惠卿始事介甫,倡行虐政,以害天下,自知罪大,乞宫观便,不预贬窜。辙具书其奸,请加深谴,乃以散官安置建州,天下韪之。苏辙就是这么个气度,对一个吕惠卿,从31岁到68岁,还在念念不忘,置贬窜,才算出了一口气。兄弟二人也因此付出了代价。这是后话。
苏辙退出条例司,在当时,原因是相当复杂的。到了熙宁十年(1077) 王安石罢相以后,苏轼知徐州想起这段旧事,写道:“功利争先变法初,典型独守老成余。”那么,当此功利争先之时,苏轼又是如何呢?

 郑熙亭:河北沧州人,原沧州行政公署专员,河北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中国作家协会会员。1956年开始发表诗歌、小说。主要著作有长篇历史小说《汴京梦断》(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东游寻梦—苏轼传》(东方出版社出版)、《大宋河山》(海南出版社出版),2010年由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三卷本《熙亭文存》。



编者简介

    赵志忠,笔名赵刚,号国学守望者,1973年4月生,河北省献县淮镇人。作品发表于《诗刊》《中华诗词》《中华辞赋》等。中国作家协会《诗刊·子曰诗社》社员,诗词中国·中华诗词网2017年度优秀通讯员,采风网2017年度十大新闻奖获得者,河北省诗词协会会员,河北省采风学会会员,河北省沧州市诗词楹联学会副秘书长,沧州市新联会常务理事,沧州市作家协会会员,《沧州骄子》编委,《诗眼看世界》创始人,采风网沧州站站长,献县知联会理事,献县新联会副会长、秘书长,沧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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