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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九势》分论之一:毛笔“惟笔软则奇怪生焉”

 杨关桥 2021-03-05

 书法艺术,之所以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艺术种类,也就是说,“书法”(以毛笔写字),之所以最后能成为经久欣赏,有无限魅力的艺术品,根本上还在于工具,毛笔。是毛笔这一工具,生发出汉字的种种艺术元素,是毛笔这一工具的特性,于一种日常的工具性使用而生成为艺术品。所以,《九势》,“惟笔软则奇怪生焉”,首先强调由工具特性而生发的“奇怪”。“奇怪”训神奇。

 

 笔软”,是说一支毛笔,笔毛是软性、柔性的,却能出神奇结果。用一枝笔,可以写出千变万化,神态不可方物的点画。特别神奇的是,一次性完成,却可以在平面(二维度)的书写材料上,落成墨迹之后,能有三维度的立体感的视觉效果。

 

 笔软则奇怪生”,根本的一点,在于,通过规整严格的技术训练,可以将毛笔归束如锥,以锥尖锲入纸面行笔,形成笔力,如此,才有神奇可言。所以,书法,是毛笔的产物,是毛笔的“自生秩序”正确遵循的结果。离开毛笔,无书法可言,离开毛笔使用的物之本然,理之必然,不可以谈书法。中国书画讲“练笔”,练的就是对毛笔这一工具的特性的体会,掌握和依照法度的合理使用和高难度发挥。

 

 颜柳以后,从整体上说已无书法可言,都是写字。几个可数的书家,苏、黄、米、赵、鲜于、王铎,不在于他们的花样翻新,而在于他们能归束笔锋如锥,锥尖锲入纸面行笔,精品中有多量的点画,能呈三维立体感,有圆遒的神韵。不依照毛笔的“物之本然,理之必然”去使用毛笔,书法荡然无存的局面是必然的结果。所以,离开毛笔,离开毛笔的独特性,就不要讲书法和国画。

 

 毛笔之研究


 全幅笔毛归束如锥,能用出笔锋,书写细劲之极的点画,毛笔制作成为关键的问题。毛笔要用出锋,笔腰必须能用得上力。这是力学原理决定的。正确使用毛笔的时候,全幅笔毛恰是一个杠杆,笔锋是力点,指与笔杆相执之处是另一力点,笔毛的中间部位是这一杠杆的支点。用力越大,支点受力程度越大,锥尖才能锲入纸面。同时,另一力点即执笔之力也须同样增大,所以大书家执笔必紧,腕力必大。因此,笔腰的支撑力,弹力也必须大。如此,笔锋才能受得大力。就一根动物毛来讲,最佳的支点一般在中部,应该在全毛的1/2处。晋卫夫人《笔阵图》,谓“笔要取崇山绝仞中兔毛,八九月收之,其笔头长一寸,管长五寸,锋齐腰强者”,“腰强”,正讲笔腰的弹力、支撑力,“锋齐”,如此每一根毛才能锲入纸面行笔,笔力才能强大。

 

 自书法艺术角度看,毛笔的毛过长,即今天一些人用的“长长锋”,因其无法用出力量,根本不可能写出合乎八法、中锋、笔力的字,笔腰不能强,这就无艺术可言。使这种笔的人,英雄欺人,走江湖卖杂耍的魔术而已。所以,说到底,还是传统制法,传统规格、传统毛料(狼毫、兔毫即紫毫)的毛笔,大、中、小楷,是最能用出中锋,最能执行笔法的工具。一般的书法艺术,只能是小楷、中楷、大楷(不超过三寸)。笔越小越不易用,笔越大也越不易用。自古以来,半尺以上的大字,极少合乎书法艺术法度的作品。元白翁《论书绝句》六八,谓米溪堂“至其晚岁之笔,则枯干无韵,如虹县诗等,殆同朽骨,虽欲为贤者讳而有所不能也”。实则米尧大字并非尽皆晚年书,只缘大字(三寸以上),非专一训练而不能驱遣大笔于腕下,故即令神技如米尧,大字亦不如小中字之精妙。米元章书论中没有肯定过一件大字,可见大字已经超越一般用笔训练所能达到的限度。王铎善写大字,巨幅长幛,笔势无前,晚近以来鼓吹王觉斯的人蜂起,包括日人,狂热拜倒在孟津长幅巨幛之下。实在地讲,王孟津存世法书六百余件,而六尺八尺之作,仅三、五件可称精品。王铎第一流的作品,全属中楷大小的行书,草书至精之品也屈指可论。尺大之字极难,尺大草书则难上加难。大字用大笔,大笔毫长,只能取羊毫,羊毫越长越软,使不出力,所以不可用。狼毫,即黄鼠狼尾毛,最长7厘米,插入管中1厘米,笔头露在外部最长6厘米,仅能书三寸之字。不知八法,不解中锋,不明笔力,永远分辨不出何者书法,何者非书法,何者为易作之书,何者为难能之品。

 

 什么样的毛笔可用、好用?几十年写下来,常感到有的笔好用,有的不好用。除毛料类别不同,制之精粗之别以外,还在于笔毛之长与笔毛之粗的关系问题,有个比例存在。从我们的祖先运用毛笔写字开始,一直到清代末年,毛笔的制作大体变化不大,有出土的秦汉笔为证。笔做成这么大小,四五千年一惯制,那一定是最佳最优选择。旧日讲毛笔之四德:尖齐圆健,正是指使用时毛笔应该呈现的状态,此种毛笔才能执行八法,执行中锋,用出笔力,而且能用出最大的力。笔毛过长,笔头太细,都无法用出大力。目下新制之笔,不论精粗、贵践,最要命的是“毛不能齐”,即制笔时略去了最不能省掉的一道工序,“齐锋”,即最后关健的一道工序,修锋使毛平齐如一。毛笔四德中,齐与健最是关健。

 

 几种出土毛笔的参数:

一, 1985年西汉西郭宝墓出土毛笔,木杆兔毫,笔头粗约0.75厘米,外露部分2.3厘米。

二, 1993年尹湾汉墓毛笔,笔头粗0.7厘米,长约2厘米。

三, 網疃汉墓毛笔,笔头长2.1厘米。

以上一、二两支毛笔笔头长与粗的比例:

一, 2.3:0.75=3:1

二, 20.7=2.851

可知汉世一般用笔的长粗之比大约在31

 

 时下所用中楷、小楷笔,笔者所用,经测量,笔头之长与粗之比,一般在3.2:13.7:1之间。细长,用毛不丰厚。笔要用出大力,毛须厚,即直径必须到一定的粗壮。如此,笔在腕力控制之下,才容易聚合成坚紧整体,发力才大。

 

 我检查了六家著名笔厂的名笔,无一符31之制,无一合格。

 

 大笔,长5厘米,粗1.8厘米,以上的笔,欲得归束如锥,使用如行云流水,如王觉斯巨幛大幅之字,写到颜柳的地步,仍须专一习练运用大笔十年以上功夫,否则写不出大笔之气势。米、王大字,都有驭笔不能到位的地方,时时拘束不能展促,何况他人。明清以至今日用大笔的人,无一能归束笔锋如锥,点画破碎粗浊浮薄,不堪入目。

 

 用笔原理搞明白了,即以锥尖锲入纸面行笔,“以全身之力送之”,那么,对毛笔的要求也就清楚了。毛笔的质量,即旧日文人所称“笔德”,尖、齐、圆、健,四者是也。尖、齐、圆,目的为的是“健”,健是每一根毛都须挺健,有支撑力,毛锲入纸面才能不弯,腕力才能发挥作用。毛不健,没有支撑力,有腕力也发挥不出来,字是写不好的。那么,什么样的毛笔才能用:一,狼毫胜于羊毫之类的软毫,因为狼毫兔毫,每根毛都挺健刚直,腰部粗壮,根部稍细,符合用笔原理;二,纯毫胜于杂毫;三,同一种毛,用在一个笔头上,性质要相近,基本一样。现在笔家制笔,往往外面披一些较好的毛,中间是弱杂毛,就不能用,最让人头疼。兼毫也违背用笔原理。中小字要求可以放宽一些,三寸以上大字,笔不佳无论如何难将笔锋归束如锥,点画不能得圆遒厚重,再好的本事也发挥不出来。书家的笔是第一位的,其次才是纸,至于墨砚,可以不论。

 

 善书者不择笔,是说,腕力强大,什么样的笔都可以驱遣如意,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善书者必择佳笔,因为一个大书家,对自己作品的优劣高下要求极严极高,必求纤毫无遗憾而后止,假如毛笔不能驱遣如意,本来可以写得精妙之处却留下不能尽如人意的地方,心中的懊恼可知,所以,善书者一定要尽力的求得一支好笔,他的艺术是第一位的,其他都在其次。他要留下超迈群伦的艺术品,哪能让一支不如意的劣笔来败兴。但是,佳笔难选,佳笔必价昂,一介穷书生,求一支好笔也是难的,常常是费时费财,所得名笔而不堪一用,往往慨叹良久。实际来说,笔是用出来的,腕力强大,劣笔一样可以得佳书。求笔之佳不如求腕之强。

 

 毛笔的性能与使用,画家钱松喦《砚边点滴》,“羊毫性柔,弹力差,使用难。兔毫键,狼(黄鼠狼)毫更键,弹力强,使用易。按笔性效果讲,狼毫优于羊毫。但初学最好用羊毫,对羊毫的使用如能够达到得心应手,挥洒自如,用狼毫时更能发挥它的性能。”用羊毫如能挥洒自如,训练强度(腕力)须数倍以至十几倍于狼毫。潘伯鹰《中国书法简论》有几节专论毛笔,识见深切。谓毛笔“其中主要的分别是笔毫的弹性幅度大小不同而已。大抵写行草,尤其草书,用硬笔比较便利些,容易得势些。因为草书最贵使转变化,交代清楚。运腕如风,若非用弹性幅度大的硬笔,羊毫几乎应接不上,纵有熟练的妙腕,也将因器之不利而减色。若写比较大的楷书,尤其写篆隶,则用羊毫写去,那就纡徐安详得多。熟纸性坚滑,亦以用硬笔较好。还有一层可以考虑的,那就是笔价,一支硬笔远比软笔价昂。大抵羊毫五支以上之价方抵一支紫毫,而羊毫的寿命则十几倍于紫毫不止。”不过潘伯鹰没有认识到,羊毫,尤其写大楷(二寸以上),及篆隶,训练之际,其艰苦的持久的程度非寻常所能意计。潘伯鹰极力批评“长毫”笔,但他把“长毫”(60毫米)以上的羊毛笔,称之为“长锋羊毫”,是概念上的疏失,但他的批评却是切当的。“好笔须够尖齐圆健四条件。健的条件不仅指选毫要精,而且兼及笔工手艺要强,其中要点,尤其在乎笔肚子要厚而有力,这样才可助长笔尖在纸上运行时的弹力。长锋羊毫由于笔毫过长,可以说是没有了肚子,这样就破坏了最重要的'健’字条件,书者用不上劲”,用不上劲则不会有笔力,锋不入纸,那就不是书法,而是杂耍了。必须明确的一点是,对于训练已成的书家,佳笔可以助其发挥,但不是第一位的必要条件,第一位的还是腕力的训练。训练尚未成功,什么样的笔都不能使其成为书家。狼毫也罢,羊毫也罢,都必须经过刻苦的长期的持续不间断的训练,才能得心应手,自由挥洒。单纯的依赖好笔,不过是幼稚的幻想,不会有任何助益。毛笔训练不到家,任何笔都不好用,也用不好。看看宋元明清历代留下的墨迹,无一能到汉唐,四朝之制笔技术,不会劣于汉唐,就可以思过半矣。不论狼毫羊毫,能使得挺如竹枝,坚如铁锥,力透纸面,入木三分,不散不弯,都绝非易事,而能将长40毫米以上的羊毫归束如锥,锲入纸面行笔,似乎已超过人的生理极限,不知有没有人能做到,如果能用笔到此境界,必是神功圣手之一代大家。

 

 使用毛笔的技术,与制笔、用笔的原理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般而言,明白用笔的技术(八法、笔力),也就同时明白用笔的原理,制笔的原理。相反,对毛笔的使用技术无从解会,或解会甚浅,那么对用笔原理,制笔原理也就难得有真正体会。宋四家不用羊毫,而明清书家,一般都用硬毫,直到邓石如,才用羊毫。硬毫软毫都可写硬字,关键在腕力的训练。腕力是第一位的,笔是其次。至于长毫之弊,潘伯鹰《中国书法简论》已解析透澈,不须辞费。

 

 正如潘伯鹰《中国书法简论》所言,“大抵写行草,尤其草书,用硬笔比较便利些,容易得势些”,“若写比较大的楷书,尤其写篆隶,用羊毫写去,那就纡徐安雅得多”。行草写到及格线以上,一定体会得到,硬笔顿挫使转,容易得势,笔力可尽情发挥,当然,首先要求腕力训练的强大,否则,硬毫仍不易用。至于写大的楷书及篆隶,若欲写到汉唐,仍需硬毫,羊毫也难济事。这仍须写到书法里面始能体会,仍须强大腕力。清人篆隶,不到汉隶及金文的境界,一是以羊毫写去,笔不能坚紧,二是腕力的训练不到家不到位,硬毫软毫都救不了驾。邓石如写篆隶号神品,腕力仍是不到,看他的行草,全属恶札一路,连及格线都不到,正是他用羊毫使不动的一个明证。写篆隶可慢一些,一到行草,必须疾涩迅捷,立现其怯。还有一件很可笑的事,某书家极赏王觉斯之草书,但他就是没有看懂觉斯之笔,全用狼毫,非狼毫不能出王孟津的效果。米也用狼毫,米是腕力强大,用狼毫能柔,这就大难,用狼毫,如文征明,不能柔,干枯破碎,正属腕力不济。米是用狼毫能柔,苏黄也是硬毫,也能柔,所以四家之字,高于常人。赵也用狼毫,也能柔,正在他腕力高于世人。狼毫归束笔毫至紧至坚,必须腕力强大,才能做得到,因为狼毫硬挺,用如铁锥,腕力必强。羊毫能用如铁锥,用狼毫则容易。狼毫能用如铁锥,用羊毫未必得手,羊毫太柔,基本上没有硬挺的弹力,要想用如钢锥,训练的难度非常之大。清人许多用羊毫写篆隶,绝无“写”的神韵,如独山莫友芝即是一例,但他用狼毫写的寸大小字,精劲遒拔,不愧名手。可参《孟津残稿十二纸》的签题。莫之字,所见者,仅此一件得笔之作。清世所有写篆隶的书家,如郑、金、桂、邓、伊、何、莫,其后的杨沂孙、吴大澂、黄牧甫,楷行草皆不佳,正因篆隶用羊毫描摹而出。


 不同毛笔的难易

1. 毛笔笔头粗细与长短之比,以13为最合用;

2. 长毛笔(今日所说的长锋,实为长毛)不可用;

3. 软毫(羊毛),硬毫(狼毫)各有难易:

软毫之难,难在羊毛软,用笔之时,能到挺直不弯,使出腕力为难。羊毫的所谓好笔,毛太软,往往不可用。硬毫之难,难在毛硬,用笔之时,一按则散,难在收束如锥,归束笔毛为难。

这两种难,使用腕力,各有微妙之处,难以言传;

4. 胎毫鸡毛笔,都不可用,过软;

5. 竹丝(竹茅)笔,太硬,不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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