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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散文研究会章程

 天津散文微刊 2021-03-09

天津市散文研究会章程

一、总则

天津散文研究会是由著名散文家张宝树先生发起,并由天津和全国各地的散文杂文作家、诗人、广大文学爱好者共同组成的群众性文学团体。其宗旨是利用散文阵地弘扬真善美,传播大众喜爱的文学作品。主要工作是根据会员的写作特点,组织会员进行写作采风、创作体验、文学交流、作品发布、以文会友,提高写作水平,丰富精神生活,促进会员身心健康;努力使之成为文学爱好者的精神家园,为文学事业作出贡献。

二、会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按时参加本会的活动;

2、免费参加文学讲座及优先在《散文福地》发表文章;

3对本会工作的有批评建议权、监督权和表决权;

(二)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事宜;

4、按时缴纳会费、订阅本会杂志;

5、为有关散文创作及采风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会员发展途径、范围和办法:

为了使会员发展工作纳入规范化,保持会员队伍的纯洁性、凝聚力,增强会员的散文创作能力,我们将不断吸收新会员,以壮大队伍,增强影响力,促进天津散文研究会的健康发展,特制订会员发展办法如下:

(一)、会员发展范围

1.发展会员面向天津市和全国的散文爱好者;

2.爱好文学并有一定的散文写作能力的;

3.自愿积极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的;

4.能对本会活动和期刊《散文福地》发行征订提供热心帮助的。

(二)、研究会会员的来源和发展途径:

1.本市及全国各地创作力活跃的作家,经本人申请和研究会认可的;

2.在《散文福地》杂志上发表过作品,经本人提出申请加入的;

3.在公众号微刊“全新版散文福地”发表作品2篇以上并经本人提出申请加入的;

4.连续多年订阅《散文福地》杂志的作者,本人申请加入的;

5.有天津作协会员或散文研究会会员专门推荐的文学爱好者。

(三)、会员发展具体办法:

1.吸收会员不论何种途径,均须经过本人申请,并经研究会批准。发现有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不得入会;

2.本人需如实填写《天津散文研究会会员申请表》并递交研究会有关负责人;

3.申请表可以通过发信、电子邮箱发送至研究会;

人:疏勒河的红柳

邮箱:ahongyadi@foxmail.com

4.研究会接到申请表30天内给予回复。吸收为会员者应及时办理会员证(通信联络信息);

5.新会员需缴纳会费,每年60元;订阅杂志费48元。

6.老会员未缴纳会费、订阅杂志的,或两年之内未参加研究会任何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以上章程自20181月起试行。

天津市散文研究会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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