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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的治疗原则:清热与温寒

 时宝官 2021-03-14

清热与温寒也是针刺治疗中的两大法则,它是建立在补虚与泻实的基础上的。一般来说,清热多属于泻实,温寒多属于补虚。当然,热而虚者也可用补法,寒而实者亦可用泻法。

考针刺清热之法,《灵枢·热病》、《素问·刺热篇》等均有较全面的叙述,足为我们取法。关于温寒,虽无专篇论述,但散见于各篇者颇多。《素问·至真要大论》说:“寒者热之”,《异法方宜论》说:“脏寒生满病,其治宜灸焫。”均提示了温寒的治则。此外,如“热者疾之”、“寒者留之”,也说明了清热与温寒的针刺方法。

一、清热

清热泛指一切属于热证的治法,不仅仅指发热而言,因为发热不一定都属于热证,而热证不一定发热。热证多由外感温热之邪;或初为寒邪郁而化热;或七情过极、郁而化火;或饮食不节,积蓄成热;或房室劳倦,耗伤阴精,阴虚阳亢所致。针灸时,应分别为表热、里热、虚热等进行治疗。

(一)清表热

外感之邪,束于肌表,卫气失宣而成恶寒、发热、身痛、无汗或自汗等表证时,治宜解表,一般均取三阳经穴位。针刺亦有汗法,对于表证发热,有汗之机时,因势利导,用之颇验。《灵枢·寒热病》、《热病》等篇均有表证寒热的治法,可供参考。

(二)清里热

是指邪热在里,或热自内生而成的实热证。治法以清泄里热为主。《素问·刺热论》有较详的记载,论述了五脏热病的症状和针刺治疗的方法,总结其治疗规律,一般均为刺泻有病的脏腑所属经络及其表里相关的经络为主,再结合具体症状加减出入。这一法则为后世治疗里热病的根据。临床常见的里热证和针刺有较好疗效者有下列各种:

(1)清肺热病(如急性气管炎、肺炎等):证见发热,咳嗽,咯吐黄脓痰或血痰,胸痛,舌苔黄腻等。应泻肺经的合穴、郄穴、经穴等。高热者属邪在阳明,故可兼泻手足阳明经穴,如荥穴、合穴。对气营两燔的高热,可刺井穴或肘、膝弯静脉出血以泄营热。

(2)清肝胆热病(如急性胆囊炎、急性肝炎):证见发热、胁痛、黄疸、呕恶、纳呆等,应泻足厥阴、少阳的荥穴、合穴等。消化道症状明显者,可兼取足阳明、足太阴经穴,以调理脾胃。

(3)清脾胃热病(如急性胃肠炎、急性痢疾):证见发热,腹痛,呕吐,下痢等,应泻手足阳明的募穴、合穴,兼取足太阴合穴等。

从上述各例,可以说明里热证的一般治法。此外如《内经》中所言热病五十九刺,可作为临床治疗高热时的参考。

(三)清虚热

最常见的为阴虚发热,即所谓“阴虚生内热”。因阴虚不能涵阳,阳气偏亢,或阴虚生火,而致发热。因其本质为虚,故治法以补阴为主,有火者或阳亢太甚时,亦可酌用泻法以清火泄热,贵在随证调治。

治疗阴虚,亦当明辨脏腑,因证施治。例如肺阴虚者,常见咳嗽咯血,失音,颧红,潮热等一系列肺脏症状。治疗以取肺经为主,必要时可取肾经,壮水以制阳。心阴虚者,常见心悸,怔忡,失眠,健忘,口干,胸闷,甚至心痛,舌红,脉数或结代。治疗以取心经与心包经为主,必要时也可取肾经以壮水制火。肝肾阴虚者,常见头昏,失眠,健忘,遗精,妇女则月事不调等。治疗以取肝肾两经为主。此外,俞募穴之应用,亦甚重要。

阴虚发热,一般以针补为宜,但虚痨身热,古代多用灸法,如唐崔知悌专门著《骨蒸病灸方》一书。因为痨为虚之甚者,虚而成痨,不仅阴虚,阳气亦弱,所谓阴阳形气俱不足,当适应于灸疗。目前治疗肺结核病亦有用灸的报道。

此外有些热证而无发热症状,如胃有热而口糜,肺有热而为鼻渊,肝有热而为目赤,都可按经刺之以清热泻火。

关于热病用灸问题,对于急性热病,一般主张禁灸。张仲景提出“火逆”的论点,甚至有“焦骨伤筋”之戒。然而历史上主张热病用灸的,大有人在。从唐王焘推崇灸法以后,灸法乃风行一时,如闻人耆年的《备急灸法》、庄绰的《膏肓俞穴灸法》、宋·窦材的《扁鹊心书》、罗天益《卫生宝鉴》等书均强调热病可用灸法。其中特别是明·龚居中对灸法的作用夸大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他在《红炉点雪》一书中,主张实热病用灸,谓“热病得火而解者,犹暑极反凉,犹火郁发之之义也。实病得火而解者,犹火能消物,有实者泻之之义也。”这些论点,从理论上虽然也能自圆其说,但是否符合实际,有待临床验证。

关于刺热病的针法问题,上面已提到“热者疾之”,《灵枢·九针十二原》更说:“刺诸热者,如以手探汤”,与“疾之”之意相同,因此,一般均认为刺热证宜轻刺、浅刺、疾出针。但从临床体会,实热证常须深刺、重刺、留针,才能达到清热祛邪目的。因此,“疾之”是否可引申其义,为快而有力,包括进针、捻转、提插均快而有力。结合《灵枢·终始篇》“刺热厥者,留针反为寒”的论点,成为重刺留针,较符合临床实际。

二、温寒

寒证是由感受寒邪或体内阳虚所产生的病变和证候。《素问·至真要大论》说:“寒者热之”,是治疗寒证的原则。《灵枢·经脉》说:“寒则留之”,《灵枢·九针十二原》:“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指出了寒证的针刺法。由于寒证有表寒、里寒、虚寒的不同,针灸治疗亦因之而异。

(一)散表寒

即由风寒外束,卫气失宣而成之风寒表证,除恶寒重发热轻主证外,苔脉均表现寒象,治当温散,取三阳经以针泻之,或更加灸以散寒。

(二)温里寒

寒邪入里,阴盛阳虚,而成各种里寒证。例如肺有寒则水饮内贮,发为咳嗽、痰稀,甚则作喘。治宜温肺蠲饮,取肺经之俞、募、原、合等穴。脾胃有寒,则中阳不振,气机失宣,发为腹痛,腹胀,便稀,甚则泄泻。治当温中助运,取足阳明、太阴两经的俞、募、原、合等穴。此外如寒邪直中三阴,则但恶寒、不发热,甚则肢清、脉伏等;寒气留于厥阴,肝经气机凝滞,则为寒疝,少腹阴丸作痛等。凡此种种,都属于里寒之偏实者,应取其所属经络或表里经有关俞穴,以灸法为主进行治疗。古书记载灸数百壮者,大都指此而言。当然并不能排除针刺的方法,如深刺久留,激发经气,使阳气来复以散其寒邪,亦为治寒证所常用。

(三)温虚寒

一般指慢性病之属于阳虚气虚者而言。例如心阳不振,影响血运以致痰瘀互阻而成胸痹,心痛,脉来结代,甚至肢冷脉伏等。脾阳不足,运化无权,而成腹胀,纳呆,便溏或久泻、久痢等。肾阳不振,命门火衰,水气泛滥,而为腹满肢肿,水气上逆为咳为喘,以及男子阳事不兴,腰痠肢冷等等,均为临床常见。针灸治疗一般多取有关经络之俞、募、原、合等穴,用补法加灸。

关于陷下则灸之。陷下即阳气下陷,一般是指虚寒一类的病证。东垣谓:“天地间无他,惟阴与阳二气而已。阳在外在上,阴在内在下。今言陷下者,阳气下陷入阴血之中,是阴反居其上而复其阳,脉证俱见寒在外者则灸之。”又说:“陷下者,皮毛不住风寒,知阳气下陷也。”这些多指外感而言,故可用灸,散发寒邪以升阳气。至于内伤病中之阳气下陷,是指脏腑之气虚陷,失其固摄之权,大如阳气暴脱,汗出不止,肢冷脉微,气息奄奄,小如脱肛,胃、肾、子宫下垂等均属之。一般都应使用灸法,尤其阳气暴脱时更应大炷艾灸,以回阳救逆,挽救生命。

三、寒热错杂,温清并用

病有纯属于热或纯属于寒者,亦有寒热错杂,需要温清并用者。例如上热下寒证,即患者既有胸中烦热、口渴欲饮、呕恶频作等上热症状,同时又见腹痛喜温、大便溏泻等下寒症状,即阳盛于上、阴盛于下之证。针灸治疗就应针泻有关上焦的经穴,以泻其热邪,灸有关下焦的经穴,以去其寒邪。又如表寒里热证,即患者既有恶寒、微热、无汗、体痛等表寒证,又见咳嗽、痰稠、口渴欲饮等内热证,即俗称“寒包火”,冬季常见之。治疗时一面取手少阳和手阳明以透其表寒,一面取手太阴以清其肺热。此外还有表热里寒,以及寒热相互转化等复杂的情况,都应随着证情采取相应的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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