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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下,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及税法处理

 whoyzz 2021-03-29

中道财税:房地产建筑业财税问题解决专家


新收入准则下,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及税法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建筑业务对新收入准则的应用,今天继续通过具体事例的方式予以说明。

【用例】

某建筑施工企业承建一国道改造升级二标段项目,该项目总合同金额3.4亿元,工期2年。开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是2020年7月1日。项目预计总成本2.1亿元。签订该合同,发生差旅费2.4万元,招标代理费15万元、合同佣金2400万元。

2020年6月取得预收工程款4000万元,当月购买油料等支付565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0年7月项目发生料工费3400万元,当月工程进度15%。

2020年8月工程进度20%,发生料工费920万元。

2020年9月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支付赔款支出180万元,行政罚款20万元,本月工程进度30%,发生料工费1100万元。

解析 该合同是严格按照建设方的设计、质量、进度等要求开展工作的,也就是客户能够控制该建设项目。根据《收入准则》第十一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二)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之规定,该履约义务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1、支付差旅费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24000

贷:银行存款 24000

2、支付招标代理费

借:管理费用—招标代理费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3、支付合同佣金

借:合同取得成本 24000000

贷:银行存款 24000000

4、2020年6月预收工程款

应计提待转销项税额=40000000/1.09*9%

=3302752.29

应预缴增值税=40000000/1.09*2%

=733944.95元

借:银行存款 40000000

贷:合同负债 36697247.71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3302752.29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733944.95

贷:银行存款 733944.95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33944.95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733944.95

5、2020年6月购买油料等

借:原材料 5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50000

贷:银行存款 5650000

6、2020年7月项目发生料工费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XX项目 34000000

贷:原材料等 34000000

7、2020年7月确认收入和成本

确认收入=340000000/1.09*15%

=46788990.83元

计提销项=46788990.83*9%

=4211009.17元

确认成本=210000000*15%

=31500000元

借:合同负债 36697247.71

应收账款 1100000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3302752.29

贷:主营业务收入 46788990.8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211009.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31500000

贷: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XX项目 31500000

8、2020年7月摊销合同取得成本

应摊销=24000000*15%=3600000

借:管理费用 3600000

贷:合同取得成本 3600000

9、2020年8月发生料工费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XX项目 92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等 9200000

10、2020年8月确认收入和成本

确认收入=340000000/1.09*(20%-15%)

=15596330.28元

计提销项=15596330.28*9%

=1403669.72元

确认成本=210000000*(20%-15%)

=10500000元

借:应收账款 17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596330.2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1403669.72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500000

贷: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XX项目 10500000

11、2020年8月摊销合同取得成本

应摊销=24000000*(20%-15%)

=1200000元

借:管理费用 1200000

贷:合同取得成本 1200000

12、2020年9月安全生产事故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安全赔偿 1800000

—行政罚款 2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

13、2020年9月发生料工费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XX项目 11000000

贷:银行存款等11000000

14、2020年9月确认收入和成本

确认收入=340000000/1.09(30%-20%)

=31192660.55元

计提销项=31192660.55*9%

=2807339.45元

确认成本=210000000*(30%-20%)

=21000000元

借:应收账款 34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1192660.5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807339.45

借:主营业务成本 21000000

贷: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XX项目 21000000

15、2020年9月摊销合同取得成本

应摊销=24000000*(30%-20%)

=2400000元

借:管理费用 2400000 

贷:合同取得成本 2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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