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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武器机构:养心殿造办处是全国标杆,“将军”系火炮出自这里

 人之意 2021-04-07

清代兵器生产,早在努尔哈赤时就已颇具规模,后金都城赫图阿拉“北门外铁匠居之,专治铁甲。南门外则弓人、箭人居之,专制弧矢。”仅铁匠所居房屋就“延袤数里”,兵工组织严密,技艺高超,在清太祖“弓矢矛刀,行军之要器”的指导下,尤善长制造弓箭刀枪等冷兵器,皇太极曾自誉:“我满洲只以治弓矢、整器械为能。”据说努尔哈赤率军攻明宁远时被红夷炮所打伤至死,皇太极便力图制造自己的火器,命佟养性组织力量,召请汉人工匠,于1631年春铸造红衣大炮,炮身铭刻督造官、监造官、铸匠、铸工的姓名和职务,可见后金造兵机构的完整与制度的齐全,以后“行军必携红衣大将军炮自此始。”

清统一全国后沿明朝造兵制度,分中央和地方两级,顺治初年设八旗炮厂和造火药的濯灵厂,康熙时期起中央造兵机构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主要有养心殿造办处和武备院,所制兵器称“御制”和“院制”;工部所造兵器称“部制”;八旗铁匠局,所制之兵器称“局制”。地方上由各省督抚按不同需要,报请兵部定式、工部核销,待御准后,或命官监造,或由兵部委官,或就地设厂制造。

一、养心殿造办处。

养心殿,原只为一所极平常的殿宇,顺治年间有一些工匠聚集在此,专为宫廷生产、制造有关器具。康熙时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正式定名为“养心殿造办处”。到1708年所有作坊和匠役全部迁出。至此养心殿已经完全脱离了生产和制造的使用功能。雍正皇帝嗣位后,坚决不在其祖先顺治、康熙皇帝住过的乾清宫居住,执意以养心殿为处理日常政务之所和寝宫。一直到末代皇帝溥仪,先后有八位大清君主在这里居住,主宰着中国的前途和命运。造办处虽异地而不更名,始终冠以养心殿,充分突出它的重要位置和绝对权威。

造办处各类人等多时有几百,专门从事兵器制造的有关处、作为炮枪处、鞍甲作、弓作、铸炉处、铜经作、金玉作、油木作、玻璃厂等,制造各类兵器,各个作坊多有牵涉。如1806年间做的二杆线枪:

“三月十一日郎中喜禄来说,太监孟常庆交素铁线枪一杆,黑漆线枪一杆。传旨著交线枪二杆,照依现随侍准正交枪之枪鞘、火门、机子等式样,一样成做,随应用之实物二分,钦此。于四月初八日将做得鹏敬木鞘线枪二杆,持进呈览,奉旨著鸟枪上首领试放,呈览。钦此。炮枪处、灯裁处、鞍甲作、铜鎏作呈稿。”

可见仅仅是改造两杆鸟枪,就有四个单位共管。

造办处的主要任务是制造内廷交办的东西。武器方面如弓矢、刀剑、甲胄、鸟枪等,其中大部分作为皇家使用,但对全国也起着标准、指导和推动作用。唯独火炮这一重型武器是为全国而生产,炮厂设在景山,以其威力强大、性能良好、工艺精湛而著称于世。抗击俄国侵略者立下战功的“神威将军”,平定三藩起过重要作用的“神功将军”,扫平金川发挥巨大威力的“威远将军”,都出自景山炮厂,这些炮位随时调往各地以应战争之需,届时造办处还要酌派人员,携带测量、水平等仪器和优秀炮手及钦天监官员前往审核。事后有些炮位经御准,可以留存本地,加强防务,如“齐齐哈尔、墨尔根、黑龙江皆有炮,曰神威无敌大将军,齐、黑各四位皆平定罗刹故物也。”后来道光内务府档案再次提到,而有些炮位则要如数完好地运回京师,归造办处收储。

1749年御旨:金川撤兵后,“其自京运往之冲天、九节诸炮,皆国家利器,皇祖(即康熙皇帝)时所造,贮之禁中,即成都省会亦不可存留,自当以后从容运回京师,少靡脚费,亦所不惜。”说明统治者对中央级高水准的火炮是相当重视和珍惜的。乾隆、嘉庆年间对全国驻防八旗子母炮进行两次大规模更换,均由造办处负责,可见养心殿造办处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及生产能力。

二、武备院。

初名鞍楼,顺治时一度改为兵仗局,不久更名武备院。下设鞍、甲、毡库,直属工匠近二千人。北鞍库,专门制造御用物;南鞍库,专门制造八旗官用物;甲库,掌造甲胄与刀枪;毡库,掌造弓和箭。

武备院除生产制造外,它的主要任务是“掌备器械以供御,官用皆给焉”,首先是为皇帝服务,从卤簿仪仗的陈设兵器,众侍卫及虎枪营兵器,到禁城各门卫之兵器,坐更值房和随扈兵器以及圆明园陈兵仗,均由武备院管理,随各处来文咨取给发。其次是为文武官员、八旗和各营武服务,官兵军器如有残缺或不堪使用需修理更换时,移交该院照样制造、发还。八旗左右两翼及小九处驻防兵丁所用鸟枪俱由武备院发放,禁军健锐营护军一次领取鸟枪达一千多杆。

三、工部。

清初定制,八旗甲兵需用甲胄、军器,俱由兵部规定式样、尺寸,移文转行工部造给,其它如鸟枪、火炮用火绳、火药,京师八旗、巡捕营等及近邻京城之旗营均给以“部制”,各省旗营、绿营兵器,由各处总督、巡抚按兵部额数具题,行文工部核准后成造。

虞衡清吏司。顺治元年设,是清代较为重要的造兵机构。掌管制造收发各种兵器,核销各地军费、军需和工价银。

军需局。工部为修造八旗官兵应用盔甲、箭袋、腰刀及一切军械,特别设立军需局。乾隆二十三年(]?58年)清政府认为兵器的官造不如自造,所以奏准:“嗣后工部修制八旗军器、盔甲”永行停止,”其官房交内务府查收,军需局也裁汰。

管理火药局。中央总领火药机构。管理大臣均头品大员,其中一人由皇帝选派。掌理制造、储存和发放火药事宜。康熙年间,每年制80万升火药,清中期以后,每年需备用百万斤以上。统治者对火药相当重视,乾隆帝在一条上谕中着重指出:“火药为营中利器,所关甚距”。道光帝也称:“军储利器枪炮为先,全在提炼硝磺,制造火药,方能致远摧坚。”正是基于这一点,关于制造火药的来料、配方、工序、用具、数量、品种等等,全部载入国家典章,不许有丝毫敷衍或差错。北京各旗营以及拱卫京城附近的各要塞关口驻防旗营,如热河、密云、山海关、古北口等地应用火药,都由管理火药局负责供给。

濯灵厂。当时中国最大的火药制造工厂。顺治初年设置:“委官制火药,特命大臣督之”,一开始生产规模就很大,年产量约在50万斤以上,占清入关之初全国年总产量的一半多。除火药以外,濯灵厂还制造枪炮所用的铅子,数量也很大,道光以后,各地铅子的需求量不断增高,许多地方改为自行买铅灌铸,此厂光绪时裁撤,只作存储废炮之地。

管理八旗左右翼铁匠局。负责制造火炮、鸟枪、腰刀等物。铁匠乃“制造军器紧要匠役”特选八旗中不善骑射,不懂满语、蒙语之年力强壮者充任,雍正时达三千人,命令他们永远从事此项工作,不得派遣别项差役,优胜者加饷或升为头目。后来鉴于劣者、惰者居多,以至竟有“半数不能制造”,雍正帝非常恼火,特安排每局派员到武备院培训,二年更换一次。外出和留局匠役,负责官员要随时检验,岁终八旗督统将会同武备院官综合查考,分别奖惩。

除上述所及,清代还有几个较重要的造兵与贮兵厂家,如八旗炮厂、洪威厂、荡氛厂、火药厂、盔甲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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