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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公正的路(附2016考研泄题案处理结果)

 吉普赛冰块 2021-04-25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后新增加的一条,在第二百八十四条后新增一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说,以后的公务员考试、研究生考试是考试作弊是要入刑的,最高会被判7年。恰逢是“依法治国”的被高调提出的一年。

此前,被誉为“天下第一考”的司法考试被曝出“卷四主观题判卷不公”的事件,微博话题一度被传得沸沸扬扬。如果说通过“主观题”调节判卷的力度与录取程度这一点来看,由来已久,只是因为这一次是“大范围”,所以被推到风口浪尖上。

再如果说,这是主观题拿捏不稳还有托辞的话,那继2012年之后再一次出现的“考研泄题风波”又被推到风口浪尖上。

《中国新闻网》曾发布博文题为《处理考研泄题可别雷声大雨点小》说到对于2016年考研泄题的查处不要像2012年那样。意思是既然处在最严格的一年,那么你们偏要“顶风上”,那我们没有理由要容忍。当然,对于考研机构的“泄题”与“押题”的争论一直是一个焦点。

出现这件事的原因主要是通过研究生考试的就业待遇的诱惑,当然也有很多侥幸为之的成分。

所以,自古就是“有科场之设,必有舞弊之情”由来已久。对此有一本书叫《科场与舞弊——中国古代最大科场案透视》里有详细的叙述。

古时,“学习——科举考试——做官”在这一个链条里,考试是非常重要的。所谓“

十年寒窗苦,终定一时卷。“有考,就有作弊之事。通常作弊的手段有:夹带、抄袭、顶替、倩代(找人顶替)、攀附请托、贿买关节等。

那么“考研泄题”属于“攀附请托、贿卖关节”一类。

接下来,我来按照书中的简单梳理一下我国历史上从隋唐到清代的作弊与惩戒之路。尤其是清代作弊可谓登峰造极,影响之大,无出其右。

隋唐时:开始处理科考作弊之事。作弊者风行请托。

宋代:科场舞弊者论罪处罚;作弊者善通关节。

开始制定:糊名、易书(重新誊抄考生笔迹)等防作弊手段。

其中有一则轶事:苏轼暗送好友李方叔试题及答案,结果,阴差阳错帮了别人。李方同落榜。

明代:出现较大的科场舞弊案,考官士子革职、流放。

朱元璋时的“南北榜”事件提醒后世录取时注意南北比例。

出现卖题案,其中有一起罢黜了举人唐寅等(可参看《明朝那些事儿》相关章节描述细腻)

宦官刘瑾、魏忠贤干涉科考公平

清代:制定《钦定科场条例》,处罚严厉。

顺治14年(1657年),顺天乡试贿卖关节案:25人处斩,十多人打40打板,流放。同年江南乡试,行贿作弊,14名考生打40大板,流放;17名考官处以绞刑。

康熙38年(1699年),倩代,行贿。主考官2人一病死,一流放。此案启示:官民分卷法,避免了中举者多为大员子弟现象。

康熙50年(1711年),贿卖举人案。考生5人斩监候,秋后处决。主考官革职。

雍正11年(1733年),俞鸿图贿卖生员案,处斩俞鸿图。

乾隆23年(1758年),满蒙童生闹场案。此次考试入场前衣帽、内裤都被翻了看几遍。童生海生处斩,40人发配服兵役。

乾隆48年(1778年),广西乡试抢手代考案,考生二人处斩,抢手斩监候。

嘉庆3年(1789年),湖南乡试书吏掉包换卷案,考生,换卷书吏斩立决。

咸丰8年(1858年),顺天乡试案,是中国最大的科场舞弊案。

咸丰9年(1859年)考生周绍稷夹带被查出治罪。

光绪19年(1893年),鲁迅祖父周福清送主考官关节条子案,败露,被捕入狱9年,周家败落,出狱后第3年死去,这时鲁迅24岁。(鲁迅的《呐喊自序》有提及)

接下来说说这场中国最大的科场舞弊案。

为什么说它是最大的呢?首先是这个考试的地位:在顺天,就是明清两代的北京城,天子的脚下,而且乡试过后,如果得中,就是举人。大家曾学过的《儒林外史》中的《范进中举》,范进得中举人前后的状态、周围人看他的眼光、以及自己的前程、仕途等等方面都印象很深刻,所以,这是人们冒死作弊的一个基础原因;再说说除此之外,此次案件主副考官分头作弊,中间联系众多,惩处的人也众多,总共91人;其中,最大的核心原因是被判处死刑的主考官柏葰位及宰辅可以说是有史以来因科场舞弊而被处斩的最高的官员了;还有就是联系到之后慈禧发动的“辛酉政变”有关,因政治内斗,慈禧借咸丰朝“顺天乡试案”中曾参与的政敌肃顺等人的残余朋党予以政治威慑,着手翻案,为“顺天乡试案”的知名度又提升了一个台阶。

以上资料是根据曾任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副研究员的李国荣研究员编著的《科场与舞弊——中国古代最大科场案透视》整理所得。

作者在书中曾有两段评述,我认为极为中肯和对后人有借鉴警醒之戒:

“这一张张供状,白纸黑字,把科场作弊的情景十分形象具体地展现在人们眼前。透过这字里行间,我们似乎看到了那张在考生和考官手里传来传去的条子,似乎听到了场内场外挖门子托人情的哀求声,似乎见到了堂堂京官厚着脸皮索要银子的贪婪相。在这里,条子与银子的交易是赤裸裸的,而封建官场上所谓门子的腐败性更是暴露无疑。这对旨在选拔真实人才的科举大典来说,实在是莫大的讽刺!”

……

“……一是关系网是封建官场腐败的一大顽症。……形形色色的关系,剪不断,理还乱,这是科场舞弊乃至官场腐败的温床。二是,大员子弟往往是惹是生非的祸根。不论是传条子,还是收关节的,几乎都是部院大臣的公子,这些纨绔子弟凭借父辈的高官厚禄,招摇过市,自以为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他们的狂妄,不学无术,目无王法,结果往往身败名裂,也断送了其父辈的前程。真是可悲、可叹、更可恨!”

所以,笔者对中国古代的科场做了最后的结论:“科场是士子文人博取功名的战场;科场是宦海人臣沉浮难测的官场;科场更是作弊徇私着身败名裂的沙场!”

之前说的2016年考研泄题案件,根据中国法院网2016年6月10日的消息称:“201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泄题案震惊全国,被称作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来,“组织考试作弊罪”团伙第一案。湖北警方深入调查追查到窃题源头,11个犯罪团伙被端,此案涉及河南郑州、湖北武汉等地多个培训机构。此案中,主要嫌疑人王某波、李某源等,均开办考试培训机构;直接与李某源团伙合作,购买试题、答案的培训机构亦有3家。”

在如此严格考试作弊入刑的一年还要铤而走险的原因还是巨大的利益,该消息接着说:“湖北警方披露,201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泄题案泄题源头之一、河南某印刷厂内部人员,即被犯罪嫌疑人罗某某许诺,考后给予百万元报酬。而罗某某将试题提供给李某源时,要价直接翻番,达到200万元。武汉几家考试培训机构从李某源团伙购买到试题及答案后,则直接与考生签署“包过”协议,考生考前考后上交款项动辄数万元。”

所以,在今年即将到来的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研究生考试等等考试中,希望这样的事情可以避免,当然通往公正路本来就是艰难的,甚至是崎岖的,所以努力的并不是只有一方,如果说中国自古就有凡有考试必有作弊的“传统”,那这真正的源头或许是在人性上,这样就还是无法从根本的源头上根治,加强监管,重罚作弊者或许能打压一阵子,但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考过试,大大小小的,能有几个拍着胸脯说自己没有做过弊呢?

如果朋友想了解中国那场巨大的舞弊案件的始末,可以去找来这本书看看,不过这是本旧书了,所以只能在旧书点网站应该能买到。

最后,我也只能这样结尾,通往公正的路,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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