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地址错误,被定性偷税! 又一家公司栽在了费用报销发票上! 一张物业费发票因地址错误,竟然收到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进项税转出,企业所得税调整,我们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违法事实: 处罚决定: 今天起,这14种发票不能报销了! 会计请收到一律退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第一条: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⑤ 发票附有清单的,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而是自行用A4纸打印的不能报销! 收到不合规发票怎么办? 今天统一回复清楚!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应及时要求对方补开。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相应支出可以或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且告知企业的,应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或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会计人注意!费用报销 不能只附一张发票! 本文来源:武汉税务、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第一教室、梅松讲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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