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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说《论语》:宪问篇(七)

 素說 2021-05-09

01  

   原  文     

宪问第十四

14.07 子曰:“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

02

   释  解      

老师说:“仁德君子应当从仁德的几微之处,体悟尚德行仁的必然要义,把握行仁积德的应为之道。在行仁积德的行政实践中,仁就体现在'仁之为人’的仁爱之中,体现在君子'直道为善’的忠诚之中。开启民众的仁爱之心,能不使其自觉劳作吗?引导民众的忠诚之善,能不让自己尽力教诲吗?只有这样,才能使民众百姓回归近仁崇善,达成君子积善成德教化的亲仁目标。”

03

   释  字     

《说文》:勿:州里所建旗。象其柄,有三游。杂帛,幅半异。所以趣民,故遽称勿勿。凡勿之属皆从勿。文弗切。𣃦,勿或从於。
《玉篇》:勿:无弗切。非也,又旗也。
汉字“勿”甲骨文像刀旁有二个或三个不等的小点,或说点为血滴,其刀形或正或反,会使用刀具将物中不需要的部分进行切割、削除之意。一说像牛拉犁耕种时耒耜起土之形,点像谷粒种子,会去除杂草而让播种的谷物生长之意。《说文》“勿,州里所建旗。象其柄,有三游。杂帛,幅半异。所以趣民,故遽称勿勿。”意思是说:“州里大夫士所树立的旗帜。字形象旗的竿子,还有三条缀在旗帜边缘上飘悬的游。游帛颜色杂驳不纯,正幅半赤半白而不同。是用以催促百姓集合的信号,所以有表示急遽的意思。”但这一表示聚集、指示旗之义恐非其初义,应为后起的引申义。孟蓬生在《字源》中释解,勿的初文为杂色旗之象形的说法是错误的。本义为切割,从甲骨文起就被借用为否定词,相当于今天的“不”或“不要”。甲骨文中此字常借用为“物”字,表示“杂色牛”。勿的本义是切割、去除,引申为不、不要、不可以。注意,勿中含有通过切割、去除而使其符合要求之义,因而勿中含有指示,使其吻合、符合之义。

04

   素说     

前一章通过“君子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让从政君子体悟把握即使象南宫适这样的心怀仁德的君子,在言说表达之时也有不达仁德“几微”之处的方法偏离,但这样的仁德省思能力是普通人未曾具有的。期望从政君子能从南宫适思辨方法的偏离中获得理性的从“正”,从而完美地行尚德行仁之道。本章通过仁德君子行政的“爱之”和“忠焉”教化之职责,让人们把握仁德的“爱”和“忠”两个不同面向,体悟从政君子的“爱之使其劳”和“忠焉尽己诲”的行仁之道。
老师说:“仁德君子应当从仁德的几微之处,体悟尚德行仁的必然要义,把握行仁积德的应为之道。在行仁积德的行政实践中,仁就体现在'仁之为人’的仁爱之中,体现在君子'直道为善’的忠诚之中。开启民众的仁爱之心,能不使其自觉劳作吗?引导民众的忠诚之善,能不让自己尽力教诲吗?只有这样,才能使民众百姓回归近仁崇善的习性,达成君子积善成德教化的亲仁目标。”
本章需要注意的是“爱之”和“忠焉”是指行政君子通过仁德之道的教化,使民众百姓“爱之”和“忠焉”,故“爱之”而能“劳乎”,是指民众百姓因亲爱而劳作不怠,不是指行政者的“劳之”教导。“忠焉”而能“诲乎”,是指行政者对民众百姓的教诲不倦,不是指民众百姓尽忠力谏。注意:现在“忠”已经成了下对上、辅对主的一种态度,但是春秋之时,忠还没有下对上尽忠的含义。这可以从《孟子·滕文公上》的“分人以财谓之惠,教人以善谓之忠,为天下得人者谓之仁”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孟子的“教人以善谓之忠”是上对下以善的教导,不是下对上的尽忠之义务。这和“能勿诲乎”的“诲”字是对应的。牛泽群在《论语札记》中说:“忠,古义并非专指对君或对上。……忠爱之说不顾历史语境,断以时意,延谬播误。……此章排比句,然'爱之’与'忠焉’不全相对,盖孔子已谙及物与不及物动词之别,故知劳、诲之对象未必一也。实此语非强调爱、忠、劳、诲之主谓项动作关系,乃明爱含劳、忠含诲,諟正爱、忠之理义,勿使曲偏。……《论语集解》引孔安国曰:'言人有所爱,必欲劳来之。有所忠,必欲教诲之。’看似经云亦云,不释之释,唯恐其县解,实明而未详,盖未尽料后世之况也。后世果能领悟,则爱至宠爱、嬖爱、昵爱、溺爱、最最敬爱,忠至愚忠、陋忠、绝对忠于,可以少膨胀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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