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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这3类单据非员工亲笔签字,单位必赔,没商量

 神州国土 2021-05-14

单据,是我们生活中时常会见到的,尤其是对于上班族来说,你如果问他们在工作中最在意的东西是什么,相信绝大多数职场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工资。然而大部分纠纷都因单据而起。

确实,人们最在意的还是实际到手的工资,相对于其他那些包吃包住的,有其他福利待遇的的公司来说,肯定大多数人会选择实际所发工资的单位。

现在,劳动仲裁中绝大多数的纠纷也是由工资问题引发的,存在不少单位违规发放工资的现象。很显然,单位有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根据《劳动法》的相关条例,是要面临高额罚款,严肃处理的。

如果你在进入职场后,遇到这些单位你该怎么办呢?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以下3种单据没有员工的签字确认,就是违法的,公司是必赔的,要被高额罚款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工资条。按照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每个月在工资到账前给每个员工发放他们自己的工资条,一式两份。

一份发放给劳动者本人保存,另一份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给单位存档2年及以上以备查。单位不给劳动者发工资条是违法的,没有员工本人签字的工资条是无效的。

二、罚款单。每个用人单位有自行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但是不可否认有的单位的规章制度是不合理的。用高额扣费,不正规罚款手段来剥削劳动者是违法的。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开罚单,应列出事项、时间、劳动者以及金额,经劳动者本人签字后才能进行罚款,劳动者有权拒绝不正当罚款。面对强制性罚款和用人单位私自罚款的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赔偿。

三、考勤表。劳动者的考勤是由单位来做,而考勤结果不管在哪个单位都会直接影响该员工的工资,在劳动纠纷举证时,没有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的考勤表是不能作为有效证据的,因为单位存在作假的可能性。

所以说,以劳动者本人没有签字的考勤表作为给劳动者扣工资的依据,属于违规扣发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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