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平遥市场监管、赛柏蓝-基层医师公社 整理 / 乐高
近日,山西省平遥县人民法院宣布一项判决,某中医诊所实际经营者刘某民因销售假药罪,受到刑事、民事双重处罚。 平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相关判决情况予以通报,以儆效尤,供基层医护参考。 2020年4月至7月,刘某民通过非法渠道(无供货方购进资质和相关票据),购进假药“特效骨筋痛”、“麝香杜仲天麻丸”销售。1.被告人刘某民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4.禁止被告人刘某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药品销售及相关活动;5.责令被告人刘某民在判决生效10日内在市级媒体公开向消费者赔礼道歉。6.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刘某民支付所销售的假药价款10倍赔偿金,共计24000元。现在有些村卫生室和诊所盈利微薄,想丰富收入可以理解,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清楚相关政策才能避免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可以有效避免踩雷。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例如,在中成药中添加西药成分。比方说,降糖类的添加二甲双胍,降压类的添加氢氯噻嗪等。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以A类原材料代替B类原材料生产的违法行为,涉嫌原材料冒充也是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例如,国家药监局已经禁用某类药品的药用标准,用这些被禁药品制作就是假药。其次,国家已经停产停用了的药品,如果私下还能买到,也是销售假药。2.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医疗机构在进药时要仔细询问,没有拿到生产许可擅自生产药品属违法行为,没有达到检验要求擅自销售也是违法行为。
3.变质的; 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甲氨蝶呤注射液被微量长春新碱污染,就是按照假药论处。 5.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此类情况大多出在药品宣传上,在宣传推广时夸大适应症、不相关的疾病也宣传能干预,也是按照假药论处的。售卖“假药”终归是害人害己。传统销售渠道监管未来越来越强,医疗机构想避开市场监管环节几乎成为不可能的事,而且给患者造成的伤害,最终医疗机构和负责人也要承担应负的责任。本文版权归赛柏蓝-基层医师公社(ID:jicengyishi)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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