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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行当 | 盐行 “百味之首”的兴盛与衰落

 人文武汉 2021-05-28

盐是百味之首,不仅能给食物提供基础味道,还可以提供人体所需的钡、氯化物、镁、铅、砷、锌、硫酸盐等物质。根据不同来源,食盐分为海盐、井盐、矿盐、湖盐、岩盐、土盐等。盐起源于我国五千年前的炎黄时代,历史悠久。

原汉口盐业银行 

武汉居于长江中游不产盐,但一直是中转码头,盐产品来自下游的淮盐(海盐)和上游的川盐(井盐)。“屑玉披沙品清洁;熬霜煮雪利丰盈。”这是武汉过去盐行(盐店)门口的一副对联,从中可以得知盐这一行,确实能赚钱发大财

盐与铁在古代属于专卖品,官府为限制工商发展,增加财政收入而实行的对盐和铁的垄断经营。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明政府采用了盐法道袁应振的建议,建立了垄断食盐运销的“纲法”制度,使当时的武汉地区成为淮盐最大的集散地

淮南“纲盐”由长江船运至汉口停集,根据清政府曾经的规定,沿长江的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四省是淮盐专销区域,分别称为“湘岸”、“鄂岸”、“西岸”、“皖岸”,总称为“扬子四岸”。盐商运盐第一步到达四省,必须凭专利执照的盐票,若没有此票,不能报运。规定一直延至国民政府第二步再分销至全省各州县和湖南湘、资、沅、澧四水各口岸

由于盐船都泊于汉正街附近的汉水一带,所以盐商们也就在汉正街附近觅屋居住,逐渐形成一条正式的街巷——淮盐巷随后还有淮盐一巷、淮盐二巷。清代淮盐运销办法是由官府发给“引凭”,每“引”可贩盐364斤.乾隆年间,户部规定湖北、湖南两省的淮盐都在汉口分销

在汉口承办淮盐分销的徽州商人,总商不少,在两淮的徽州吴姓、江姓、鲍姓大盐商,在汉口几乎均有他们的同宗代理人,有的担任匣商,如婺源人江瓒绪,一方面应酬官府,一方面办理淮盐转运。有的担任水商,又称贩商,引商的一种。明代实行开中法,有江湖行商专买内商引盐运销各地,须具报运司,额定引数,给以水程,限定运期,再行启运。如婺源人戴公选,“运盐湘汉间”。有的盐商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在汉口颇孚众望,如歙县人巴树蕃。“理盐禺,客汉久,广交游,自缙绅以及闾巷,无不知其名者。尤能急人之急,故有'小孟尝’之目。”(《汉口丛谈》)

汉口盐船码头原在陈公套,淮盐最大的最大集散地转运中心。及至清乾隆年间,武昌武胜门外的塘角处忽淤一洲,可以避风,而且洲浅,易于下锚,于是形成了较为理想的港口,盐艘贾舶萃集于此。

汉口的盐业贸易更是日趋兴盛,形成“市肆里遥,百货齐萃”的盐商聚落。汉口,成为大批盐商、运集居之地。汉口“盐务一事,亦足甲天下,十五省中,亦未有可匹者”。清代雍正、乾隆年间(1723——1795年),湖北额派淮盐557092引,后因巴东盐矿封闭,又增额2526引,合计559618引,总计两亿多斤,汉口因此有“十里通津住盐艘”之说,盐行也被称为“百行之首”。清末汉口八大行业中,盐行名列前茅,汉口盐行发展到10余家,年贸易额约四五百万两。在此期间,武汉盐业贸易先后形成淮盐业、精盐业、海味盐糖业等三大自然行业。

清代道光年间叶调元在《汉口竹枝词》中指出:“上街盐店本钱饶,宅第重深巷一条。盐价恁提盐课贱,万般生意让他骄。······街上不居居巷内,门悬三字小金牌。一包盐赚八厘钱,极少成多盈万千。”汉口有“盐行生意是神仙“的说法。(叶调元《汉口竹枝词》)由于盐商席丰履厚,晚清时一个叫金安清的人在《水窗春呓·河厅奢侈》中指出,汉口鹾贾的奢靡挥霍,与广东洋商、扬州盐商、江苏州县官员和南河衙门等可以相提并论。当时,汉口大王庙为盐商公建,“祠宇巍焕,址后直达正街,为盐务公议之所,是以供张甚华”。(《汉口丛谈校释》)

在旧汉口,经营盐业的分为运商与销商。运商是由产区购盐运到汉口销售,销商则向运商购盐零售给消费者或者转售外地商贩。

盐票是记名式,载有堂名,称为“花名”。每张盐票每年可报两次,称为“春网”与“秋网”,这因为淮盐在春秋各可收获一次。每张盐票每次可进盐司马秤4000担(司马秤每担合市秤127斤),称为一票,为淮盐的专用计量单位。

盐票是世袭的,盐票的持有者自己不愿运盐,可将盐票租与别人承运而收取“票租”。每张盐票运一次的票租,鄂岸的票租自1931年以后一般约500600元。盐票不但可以出租,还可以转售,但花名始终不变。

运盐工具主要靠的是木船,称为“帆运”。淮盐先由产区运至扬州附近的十二圩集中,然后再装木船运往各省。木船运盐,路上时间长,木船一般可装盐一票合250吨,由十二圩逆水而上,若无顺风,寸步难行,由十二圩抵达汉口往往要几个月。鄂岸的盐在1931年经过交涉已经全部改为由产区装轮船直接运汉,称为“轮运”。

盐商由产区运来的盐,必须在汉口或汉阳“归仓”,以一票为单位,按照进仓先后排定号次,顺序销售,称为“轮档”。这种只准独家销售的制度,是盐务机关对于盐商的一种保障,在这种制度下,盐商没有竞争对手,不论盐质好坏,都可安稳按照牌价出售,而牌价又有相当优厚的利润。

由于盐价日高,一般穷苦百姓便偷买价格略低的“私盐”。有些本钱小的商贩,为了生活,便冒险贩卖私盐,甚至有些妇女也做这生意。叶调元《汉口竹枝词》云:“贩盐妇女捷无双,五六包盐力可降。怀挟满身腰却细,桅杆夹上几回撞。”叶氏自注云:“包重八斤半,捷者能举五六包,藏匿时以腹撞桅,使之扁窄。”一个妇女,身带数十斤盐,其艰苦可想而知。但小量的私盐,尽管偶尔能逃过税卡的检查,所得也极少。比起那些获利数以万计的盐商来说,实在微不足道。更何况贩卖私盐是违法的,若被抓住了,将会是身家财产难保。

1909年,汉口食盐贸易量为140万斤辛亥革命后,“纲盐”制度废除,盐商们有的改业,有的回籍,淮盐才真正日趋冷落。到1921年,久大、通益等公司的精盐来汉倾销,淮盐的销路被夺去半数,汉口淮盐经销业更形衰落,1932年淮盐163票,按每票5390·12斤计算,为86186万斤,精盐3346·75斤。1934年淮盐75票,为40·43万斤,精盐3844·98万斤。

由于太平天国起义和抗日战争的影响水路运输淮盐,那么清朝廷及民国政府实行“川盐济楚”。通过设卡征收税厘,四川税额大量增加。川盐济楚后,川盐盐课急剧增长,咸丰年间在征收关厘厂厘局厘以后,每年课入达200余万两,最高时可达到四五百万两。由此四川财政由外省协济一跃而为协济外省。

同时,在楚岸也对川盐征收税厘,仅厘金一项,据同治七年1868李鸿章称鄂省财赋以盐厘为大宗,每年川盐济楚湖广所收盐厘不下100万两。川商不比徽商,运输木船必须双层夹板,因川江水流湍急,险滩众多,若单层船舱一旦被撞,则盐将流失殆尽,所以川盐运至汉口后,木船笨重,无法再回四川,因此就在汉口卖掉。而徽商则又可用木船运送粮食到长江下游,从而两头得利。

到抗战胜利后,改为自由经销,取消了凭票运盐的制度,运销业务才进入完全衰落的时期新中国成立后,19502成立中国盐业公司,直属中央贸易部(后改为商业部)管理,主要经营华北、华东、中南三大地区盐产品的采购、运输、调拨、销售、保管及出口业务,并在中央贸易部的授权下,领导与管理批发私商的盐业贸易。食盐是生活必需品,永远不会断产,但经营方式却发生重大变化,武汉作为私营食盐的中转地不再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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