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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隆年间“两淮盐引案”钩沉

 野田高梧 2019-02-24

因为牵涉人员特别广,涉案金额巨大,两淮盐引案,被称为清乾隆朝三大案件之一。盐政的官吏们私自“超发”盐引,从中克扣、提留“引银”竟高达一千多万两,这起一度震惊朝野、决定此后两淮盐业走向的贪污舞弊案,还要从清朝乾隆三十三年说起。

这里我们先简要讲讲清代的“盐引”的大概情况,盐引作为朝廷发给盐商的食盐运销许可凭证,在清代地位尤为重要。各地盐商数不甚数,户部印发大批盐引来补充国库,康熙年间的盐引泛滥成灾,盐引制曾一度面临取消的危机。雍正初年,康熙朝留下一个国库空虚、天灾不断、贪官遍地的烂摊子,无论朝廷拔多少款都被地方瓜分,为四处赈灾筹银,雍正下令抄没许多贪官的家财,还严令禁止户部“超发”盐引,乾隆登基后,盐引制扭转了颓势,大量的盐商们捐纳赈灾,使得国内的灾民屡屡得到安抚。

乾隆曾六次下江南,就接见过当时的“八大盐商”,仅在扬州一地,徽州盐商的资本就相当于当时国库存银的大半。盐商为什么如此有钱?并不是因为他们垄断着全国的盐业市场,而是由于盐引的存在。据《清朝野史大观》记载:“乾嘉间,扬州盐商豪侈甲天下,百万以下者,谓之小商”,百万家产还是“小商”。

清乾隆年间“两淮盐引案”钩沉

乾隆三十三年(1768)六月初五,刚刚上任不久的两淮盐区盐政尤拔世决定向皇帝发一份重要的奏折。尤拔世揭开了一个掩盖已久的大窟窿。其中汇报,前任盐政普福以及赵之璧曾奏请预先支取第二年的盐引,单是乾隆三十二年,就预提了 20 万引。当时户部规定,正常盐税每引仅为一两左右。不过预提来的盐,盐商每引要交三两的税,这三两包括正常的盐税和预提的利息即余息银。这样算来,盐政应该向户部上交 60 万两银税,但他只交了 27 万两,剩下的 30 余万两银子到哪去了?除了替前任狠狠地算了一笔账,尤拔世一不做二不休,奏请皇帝把乾隆十一年到三十二年,总共 22 年的预提盐引的收入都算个明白。

尤拔世的奏折令乾隆惊愕不已,赶紧令军机大臣检查户部档案,结果发现,户部并没有两淮盐政预提盐引的备案,也没有收到银税的记录。为了不打草惊蛇,乾隆秘密派江苏巡抚彰宝火速前往扬州,跟尤拔世一起详查此案,同时将前任两淮盐政普福押到京城由军机大臣审问。

调查持续了二十天。六月廿五,彰宝初步查明,是之前的两淮盐政和盐商勾结侵吞银两造成的。彰宝查出,这 22 年间,两淮总共预提盐引 496 万余道,其中 442 万引需要交余利银,总额过千万银两。而尤拔世之前的 4任盐政均隐匿不报,以致户部连这笔钱的影子也没看到。无论何种情况,皇帝要求悉数追缴这千万银两。

清乾隆年间“两淮盐引案”钩沉

彰宝等办案官员再次提审涉案人员,两淮盐商巨鳄黄源德、江春,前盐政高恒、普福,前盐运使卢见曾等悉数在列。当时盐业专营,盐政为肥缺,能当上盐政必为达官显贵。比如其中的高恒便是乾隆的皇贵妃慧贤的弟弟,案发前后已位居总管内务府大臣、吏部侍郎职位。乾隆将主要人员全部革职,陆续查封家产,令彰宝等逐人逐款查清,势必搞个水落石出。

但接下来案件的审理并不顺利。案件审理初期,涉案官员以各种理由推阻调查。盐官方面并未获得有力证据,盐商在受审时也竭力为盐官开脱。

乾隆连追八道谕旨要求彻查此案,但盐商和盐官俨然铁板一块,案件僵持。乾隆气恼之下,慢慢转变了策略。乾隆一方面在诏书中严厉警告盐商:如果继续执迷不悟,一旦查实将处重罪。“何必为普福狡展隐匿,甘心代人受过耶?”同时打出“感情牌” ,称自己多次下江南,都是各位盐商承办诸事,自己感念在怀。

清乾隆年间“两淮盐引案”钩沉

案情的转折点在一个月后,皇帝恩威并施,最终将盐商拉到朝廷这边来。这一年七月,两淮盐商的身份由被调查人转换成重要证人。自此皇帝实现了局势的大逆转。在盐商的帮助下,朝廷掌握了盐政官员的贪污实据,最终成功瓦解两淮盐商和两淮盐官的同盟,使得两淮预提盐引亏空案得到彻查。

乾隆三十三年九月份,历时三个月的两淮盐引案基本查清。虽然没有统计具体的涉案人数,但从盐商到地方盐官再到中央大员,可以数出名字的就达二十余人。最终认定高恒侵占的数额为三万两千两,普福为一万八千余两。对两人的判决称,作为盐政大员,任意把手伸向原本应归公库的银两,秋后处决。

其他大员如前任盐运使卢见曾被判处死刑,大名鼎鼎的大学士纪晓岚竟也受牵连,被革职发往乌鲁木齐。因为纪晓岚的长女嫁给了卢见曾的孙子,纪晓岚获知皇帝要抄卢家家产后秘密报信,结果被皇帝获悉,一怒之下将毫无关涉的纪晓岚也发配了。

清乾隆年间“两淮盐引案”钩沉

值得一提的是,两淮盐引案为“纲盐盐引”的没落埋下伏笔,但真正的改革是在六十多年后,即清道光十二年(1832),清政府为了消除盐业“引商”们的暴利进而改革《盐法》,改“纲盐制”为“票盐制”,对持有盐引“窝本”的庄家与大户课以“重税”,新式盐引被称为“盐票”,价格随行就市,以此打破盐业的垄断与专营。

票盐制的利害之处并不是取消了盐商和引商对盐引的垄断,而是取消了行盐地界,即“引岸”(也称“赴岸”)限制,“招贩行票,在局纳课,买盐领票,直运赴岸,较商运简捷。不论资本多寡,皆可量力运行,去来自便”。该策实行后,盐价“暴跌”,“楚西各岸,盐价骤贱,民众为之欢声雷动”,显见的效果是“打压盐价”,作为“庄家”的大户盐商则纷纷“崩盘”。

盐商们交不起朝廷规定的重税,又没生意可做,于是家产被“抄”;屋舍园林,一律“罚没”;家族子孙,流离失所,甚至外出乞讨。“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红楼梦》语),正是当时十分真实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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