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新中国前三十年的工资制度(四)

 茂林之家 2021-06-06

四、1956年的第二次全国性工资改革

1956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性工资改革,奠定了毛泽东时代工资制度的基本框架。实行这次工资制改革,需要经济上一系列前提条件,其中,首要的条件就是国家的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

1949年,中共政权接受的是国民党政府丢下的一个不堪入目的烂摊子:经过了自辛亥革命以来数十年的战争摧残,经济千疮百孔,工业破产,农业凋敝,通货膨胀,物价飞涨,市埸混乱,投机商人乘机捣乱,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这一时期,对中国西南部和沿海岛屿的解放战争尚在进行,国民党政府撤走时留下的数十万特务和数以百万计的“反共救国军”对新政权造成极大的破坏和威胁,接着是抗美援朝战争的爆发。新成立的人民政府的财政状况是左支右绌、难以为继。

1950年6月6日,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中上,毛泽东作了《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书面报告。在这个报告中,毛泽东提出,要在三年左右的时间里,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毛泽东在报告中提出,为实现此目标,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做好八项工作。

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土地改革的完成;(2)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3)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量节减。

必须做好的八项工作是:(1)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土地改革;(2)巩固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统一领导,巩固财政收入的平衡和物价的稳定,合理调整现在工商业和税收;(3)整编行政机构,复员一部分军队;(4)有步骤地谨慎地进行旧有文化教育事业的改革工作,争取一切爱国的知识分子为人民服务;(5)认真地进行对失业工人和失业知识分子的救济工作,有步骤地帮助失业者就业;(6)认真地团结各界民主人士,开好各界人民代表会议;(7)坚决地肃清一切危害人民的土匪、特务、恶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8)巩固和发展党的组织,加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和全党的整风运动。

经过三年的努力,至1952年末,经济全面恢复,几乎所有主要工业产品的产量都达到并超过了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历史最高水平。恶性通货膨胀终于得到抑制,物价全面趋于稳定。在物价的稳定中,国营工业企业和国营商业起到了“定海神针”的作用。国营商店供应的粮食、农副产品和其他民生物资,由地方政府统一定价,不仅价格稳定合理,且货源充足,不掺杂使假,不缺斤短两,老少无欺,很快就博得了在民众中的信誉,使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习惯于到国营商店买东西,而私营商店如果不在价格和经营风格上向国营商店看齐,很快就会陷入门前冷落的窘境。

1953年是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起始年。“一五”计划提出要在全国完成156个重点项目的建设,另外还包括694个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达427亿元人民币(以新币计算),初步奠定我国工业化的基础。最初正式公布这一计划时,大多数人都感到又兴奋又怀疑,因为这是中国以往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规模宏大的建设计划,很多民主人士和经济专家都怀疑在当时处于一穷二白状态的中国大陆能否实现这一雄心勃勃的计划。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刚刚在经济上获得温饱、人格上获得解放的劳动者的生产和工作热情如此高涨,各项经济指标一破再破。至1956年底,本来应在1957年底完成的“一五计划”提前1年全面完成,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不得不紧急追加1957年的经济计划,而新追加的高指标的1957年计划又一次得到提前完成。这才引出了当时党内高层中出现的“反冒进”和“反'反冒进’”两种思想的分歧。

1956年第二次全国性工资改革的另一个背景是:1953年起开始实行全国粮油统购统销政策。

建国之初,粮食奇缺,除了长期饱受战争之苦的广大农村地区的生产尚难以迅速恢复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进口粮食的来源断绝。据当时上海交通大学研究所的调查统计,从1922年到1930年平均每年进口洋麦2516956担,上海面粉工业所用的洋麦占其面粉产量的28.78%,即每年有三个半月用洋麦做原料。自1931年以后,洋麦入口激增,低价倾销我国。上海进口洋麦数逐年增加,到1933年,每年12个月中有10个月用洋麦做原料。(交通大学研究所调查报告:《解放前洋麦进口情况》,1954年)。1946年至1949年,上海等各大中城市中,面粉厂的原料,几乎悉数来自美国小麦。1949年以后,进口粮食来源基本断绝。各地城市普遍出现严重粮荒。加上建国初各地土匪(多数打着国民党“反共救国军”旗号)猖獗,政府派出的征粮工作队和粮食运输车队屡屡遭到土匪袭击,无数征粮工作队员牺牲在粮食征收工作中。

1953年,虽然财政经济状况全国好转,但至关重要的粮食紧缺问题依然严重。毛泽东责成中央财经委员会拿出办法,正在养病中的中财委负责人陈云连夜赶回北京主持此项工作。中财委先后拟出了8种方案,最后选定了统购统销方案。同年10月1日,陈云在天安门城楼上对毛泽东说:“不搞这个(指”粮油统购统销”),我们没有出路!”。

1953年10月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此决议是邓小平起草的)。开始在全国实行粮油统购统销政策。此政策禁止粮食、食用油(包括油料作物)的自由交易,取缔了一切私营的粮食中间商,将农民提供的粮油剩余产品全部控制在政府手中,同时,对一切吃商品粮的人口有计划地实行粮油定量供应。在那个整体粮食紧缺的时代,这种统购统销政策,对保障粮食在全国人口中作尽可能合理的分配,使人们不论贫富都能公平地获得自己的那一份口粮,满足人们对粮食的基本需要,是起了很大的作用的。粮食的统购统销政策,为1956年取消以实物为计算基础的“工资分制度”,实行直接支付货币的工资制度,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1956年第二次全国性工资改革还有一个重大背景,就是对农业、城市手业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三大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通过三大社会主义改造,绝大多数原城市个体手工业者通过合作的方式成立了集体所有制企业,绝大多数原城市个体商户联合成立了集体所有制的商业企业,绝大多数的民族工商企业改制成了公私合营企业,以后又进一步演变成国营企业。这就使得一方面,政府得以掌控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定价权,对绝大多数商品实行政府制定或核准的“计划价格”,并在以后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基本冻结物价;另一方面,由于基本消灭了私营经济的成份,在国民经济中基本只留下了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两种公有制经济成份,这就为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和实行统一的工资制度创造了前提。

1955年3月1日,在物价基本稳定、人民币币值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实行了人民币的币制改革,发行了人民币新币,规定:人民币旧币10000元兑换新币1元。

(待续)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