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警惕那些内向、压抑、从不表达愤怒的人,他们比你想的复杂

 谢耳朵馆长 2021-06-07
每天耕耘最有趣、最实用的心理学
心理学并不万能,目前来讲也不是最为前沿和证据论据确凿的科学。
说到科学,它绝对不是人们一般意义上所理解的那个“盖棺定论”,而是关于自然界、社会和思维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
科学,是在人们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对人类实践经验的总结。是一个建立在可检验的和对客观事物的形式、组织等进行预测的,有序的知识系统,是已系统化和公式化了的知识。
科学的对象是客观现象,内容则是被形式化了的科学理论。科学的形式是语言,其中包括自然语言与数学语言。科学知识具有实证性和可证伪性的特点。
那么,心理学算不算科学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无法确凿论证。但多数情况下,人们都把心理学称为一门“软科学”,意思是它可以被感知、被理解、被少数实验证实的。但是,在很多方面,无论是相关知识还是对人心理的解释,心理学都不具备普遍性。
它的兴起不过百年, 1874年《生理心理学原理》的出现,才将心理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因此,若从这个角度来看待心理学,以及心理学所推导的人的心理,我们应该会较为客观理性地看待心理学以及其分析内容,而不至于陷入绝对论。
从心理学意义上来讲,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特而且独一无二的小世界。
尽管从外貌上看,人都具有共同特征,但是不同的生活环境、成长经历、学识水平,却会让人变得与众不同。
关于这一点,从每个家庭不同的教养方式、同等课堂上同等内容的传授,学生们的吸收和表达完全不同,就能看出来。而著名的视觉心理实验“兔子和鸭子”、“花瓶与人像侧面”等心理学视错觉试验,更是证明了人们在面对同一客观世界时,完全不同的关注点以及心理状态。
那么,日常生活中,我们该如何以心理学的研究视角,来观察和识别外界和人呢?

心理学观察法

心理学发展到现在,已经有了比较突出的实验研究取向,因此实验法是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方法。而除了实验法外,还有一些研究方法,比如观察法。

【观察法】
心理观察法是直接地、系统地,在自然情况下对人的心控外部活动,进行的一种观察,观察的目的是分析研究其心理活动的规律。观察过程中,往往会通过感官或借助特殊心理仪器,来收集被观察对象的资料。
由于科学本身就起源于观察,因此客观、准确的观察,是大部分科学研究工作的前提。在此,我们还可以把观察分为参与观察与自然观察两大类。
(1)参与观察
如果观察者与被观察者之间,是持续互动的关系,则这种观察叫做“参与观察”,即观察者本身,是作为被观察者群体中一员进行的观察。这种观察法的特点是,因为观察者的身临其境,所以可以获得更多更为深入的“内部”信息。
而在采用“参与观察法”时,观察者应该尽量减少自己与被观察者之间相互作用而造成的负面影响。即:观察者在观察时,往往需要对被观察者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和意图。
(2)自然观察   
所谓自然观察,是指在自然情境(即被观察者不知道或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观察)中,对某个观察对象的行为进行观察。这一观察法的特点,是对被观察者的行为没有任何干预。
自然观察法的主要目的,是描述个体的行为,从而回答“被观察者是什么”、“怎么样”等问题。此外,自然观察法还可能收集到一些人类行为经验等方面的数据。
观察法通常适用于这些情况:
1.出于多种原因,对心理学研究的对象,无法进行控制;
2.被研究对象在被控制条件下,会发生意想不到的质的改变;
3.受限于科学试验道德伦理方面的因素,不应该对被研究对象进行控制时;

日常生活中,研究人员或心理学爱好者在使用观察法时要注意的方面是:
1.保证观察行为有明确研究目的。
2.是系统性观察,而非单一片面关注。
3.随时随地做好相关试验记录。
4.认真区分主观传言与客观事实,并做好标记。
5.尽量在被观察者处于自然状态的情况下进行观察。
6.尽量用好记录设备,例如录音机,录像机等。
以上,是我们对心理学观察法的一个粗略说明。而它与我们今天要讨论的主题“警惕那些压抑、内向、从不表达愤怒的人”的关系,是非常清晰明了的。
首先,作为心理学爱好者,对身边的社会现象以及人的心理状态往往会非常敏感和有兴趣。然而,兴趣归兴趣,科学是科学。如果想要准确了解他人,看清楚世界真相本质,就需要有一套科学而可行的方式方法。
在不明白方法之前,所有对外界的理解和判断,都是建立在自我主观臆断的基础上的。有些时候我们能够根据眼前的事情现状,做出一些准确的判断。
但更多的时候,尤其是现象纷繁芜杂,当事人情况有所变化时,我们往往不能根据个人经验、兴趣或爱好就作出准确的判断与理解,甚至于更多时候,我们的自我臆断是错误的。
譬如,一个人的压抑状态是如何被看到的呢?当然是我们在与其相处的过程中感受到的,这种压抑状态的形成,可能来自家庭,也可能来自其他事情,在无法得出准确答案之前,我们不能对这个人下一个“他很危险,要原离他”这种负面结论。
如果一个人的性格表现得很内向,而且很少表现出愤怒的一面,那么我们会不会就做出“此人潜伏太深,也许是个变态,要对他有所警惕”这类简单臆测呢?
未经证实的感受,以及未经严密逻辑推理的现象,不能也不应该成为事实,更不能成为我们判断一个人的依据。
- The End -
作者 | 汤米
编辑 | 一粒米
第一心理主笔团 | 一群喜欢仰望星空的年轻人
参考资料:Burns, D. D.(1999). The feeling good handbook, Rev. Plume/Penguin Books.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