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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凌迟”多残忍?刘瑾被凌迟3357刀,袁崇焕只剩一副骨架

 小天使_ag 2021-06-14

在如今这个法治时代,“法制”一次常常被人们提及。随着法律的普及程度提高,人们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再只武力解决,更多的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了维护法律具有公信力,使得人人遵守自然也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自古时候起就有许许多多的刑罚,其中最令人胆战心惊,也是最残忍的刑罚便是“凌迟”。那么这“凌迟”究竟有多残忍?据记载在古代受过凌迟之刑的,人往往死状凄惨,使人不忍直视,例如明朝的大太监刘瑾,就被凌迟3357刀,刑罚持续了整整三天。明朝受到凌迟的还有一人,那便是袁崇焕,据说到最后他只剩下了一副骨架,身上的所有肉都被割下。

“凌迟”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古代法律制度极其惩罚措施,也进行了长时间的演变与发展。自夏朝开始,就应经出现了有关刑法的记载,我国法律制度的正式建立是在战国时期,诸侯国都开始注重法律的制定,颁布相应的法律法章维护国家统一与安定,巩固统治。秦朝延续了商鞅的《法经》并且在此基础上进行补充,更新形成了《秦律》,并在《秦律》的基础之上颁布了《九章律》。这些法律的编撰对后世的法律的编撰产生了深远持久的影响。到了唐代,建立了完整的法律体系。而《唐律疏议》是中国历史上最完整的法典,为如今的我们提供了非同一般的参考价值,文学价值和历史价值。

刑罚作为法律的伴生物,是法律执行过程之中必不可少的。因此各朝各带的刑罚也有着改进与延伸。夏朝到春秋战国便有五刑。五刑顾名思义便是五种刑罚,这五种刑罚分别是:莫、劓、剕、宫、大辟。到了汉朝时期,认为五刑过于惨剧人寰,开始对刑罚进行改革,这一变革一直到南北朝时期,才形成了笞、杖、徒、流、死新的五刑体系,而这一体系一直为后世所沿用,直到清朝灭亡才停止了新五刑的使用。

而各朝各代除了五刑之外还有种各样残忍的刑罚,例如明太祖对于贪官污吏便常常使用“剥皮”作为刑罚,到最后还发展成了“活剥”。再例如“腰斩”“五马分尸”、“鱼鳞剐”等等惨绝人寰,毫无人性的惩罚措施,这些措施往往使得犯人在受刑的同时还能感受到刑罚所带来的痛苦,也可以说是生不如死,这么看来许多剧本之中常用的砍头反而显得不痛不痒。而和鱼鳞剐相类似的便是“凌迟”,“凌迟”可谓是处罚之中最残忍的一种手段,若是说其为众多刑罚之首也不为过。

就拿文章开头所提到的刘瑾来说,刘瑾作为权倾朝野的大太监,曾经也是考权谋之术为自己谋得一个良好前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可当他所做的事情败露之后,被皇帝以逆反的罪名,处以极刑。这个极刑便是“凌迟”。据相关资料记载,行刑的人将在刘瑾清醒的情况下,一点一点的将他身上的肉割下,并且保持着刘瑾的神志,用各种药物吊着刘瑾,避免其断气,历经三天,刘瑾身上被砍了3357刀,最后一刀结束,刘瑾早已是一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模样。这三天的场面有多残忍,受刑的人有多痛,足以想象。

如果说刘瑾受刑是活该,毕竟他也不是什么好人的话,那么同属于明朝的袁崇焕受“凌迟”更是在觉得愤懑不平。同时为袁崇焕所受的痛揪心。袁崇焕可谓是一心为国,在崇祯二年还成功击退了皇太极的侵犯,可因为朝内有魏忠贤对其不满上奏弹劾他,外敌皇太极未除去这一心头大患采用反间计,离间袁崇焕与明思宗之间的信任。在这内外夹击之下,袁崇焕一颗衷心换来凌迟这一场酷刑。一颗赤诚之心在宣判那一刻便已死,一腔热血流尽,只剩下一具白骨,而那一身的血肉被割离,成为了奸邪敌人的“胜利品”。正因为“凌迟”这一项刑罚过于残酷,毫无人性,晚清时期众人抗议,要废黜凌迟。

光绪三十一年,这个迫害了众多受刑者的惩罚终于被废除,“凌迟”终究成为史书之中的一片笔墨,这残酷的刑罚终于离世人远去。千百年后的今天,刑罚经过不断地改进与完善,变得更加合理更加的人道,更好地服务于法律,而不是破坏法律。如今,了解这些刑罚如何产生,如何消失,再结合其相应的朝代,能给我们许多的启示,这些启示同时也是一种警示,吸取前人的教训,不要让前人的错误再发生在如今或者未来的我们身上。这也是某种意义上上的:“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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