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外表的优美和纯洁,应是内心的优美和纯洁的表现。——别林斯基 众所周知,事物的美包含了两个方面,即“形式美”和“内容美”。 而在时间顺序上,形式的感知要先于内容的感知,因此形式是内容产生的必要基础。 所谓“形式”就是每一个事物的个别特征。 其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 主要包括: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节奏韵律及变化统一。 在具体实践中,有三种关系:形式美 超越 内容美;形式美,不能适应内容美;形式美与内容美统一。 人类是万物之灵长,即是审美的主体也是审美的客体。 美不自美,因人而彰!因此人体美在人类审美活动中位居第一。 本系列探讨形式美五大法则在人体美中的运用。 一,多样统一。 形式美最基本的法则是多样统一即和谐。 a.“多样”:指各个元素、部分的差异性、审美主体、客体、审美活动的多样性 b.“统一”:各个要素、部分间的有机联系、服从整体的构造 。 人体美包括两方面,就人的形体、体态、容貌而言,由形式美法则决定,要求人体线条挺拔,富于变化,匀称,有魅力,各部分的比例以及肤色、动作、姿态符合人类的普遍尺度。 比如人体整个色调统一而协调具有和谐性的特征,就能给人以色彩美的感觉。 就人体美的本质而言,它是健、力、美的统一,展现出人的活泼、勇敢、热情、蓬勃向上的精神状态。 二,单纯和齐一。 单纯:相同、相似的元素组合在一起。 齐一:某一单元形式按照统一规律重复,即同一形式连续重复的出现。 单纯齐一的明洁总给人带来一种 节奏感、秩序感和有序性。 单纯和齐一在人体美中比比皆是。 比如人体处处左右对称、人体皮色是同一种颜色,尽显女性曲线美的“S”形曲线,在女性身体各部位重复出现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