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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配方幼儿奶粉归类难疑解析

 科归类 2021-06-29

《特殊配方婴幼儿奶粉还是特殊配方婴儿奶粉》与《特医食品归类的灵魂拷问》两篇文章已阐明了21069090.01所列四种特殊配方婴幼儿奶粉之症结,本期继续通过一些商品实例来详述现行本国列目下特殊配方幼儿奶粉的归类难疑所在。

往期精彩回顾

特医食品归类的灵魂拷问

特殊配方婴幼儿奶粉还是特殊配方婴儿奶粉?

如往期所述,由于我国还没有单独针对特殊医学用途幼儿配方食品的国家标准,因此受限于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不论是以乳类为主要原料的“普通”配方幼儿奶粉,还是非品目04.01至04.04所列货品制的“特殊”配方幼儿奶粉,厂商在包装标签上通常都只能标为“幼儿配方奶粉”,而不可能出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类似字样。换句话说,此类产品在归类时无法如婴儿配方奶粉一样,简单地通过标签名称对归入品目19.01的普通配方幼儿奶粉和归入21.06的特殊配方幼儿奶粉加以区分。

普通配方婴儿奶粉特殊配方婴儿奶粉

通过标签名称一目了然

普通配方幼儿奶粉特殊配方幼儿奶粉

单看标签名称难以区分

但标签上的商品名称并非确定归类的唯一依据,幼儿配方奶粉所适用的税则号列还可以参考产品包装上的配料表。例如,以脱脂牛奶为主要原料的幼儿配方奶粉应归入税则号列1901.1010,乳糖、麦芽糊精、乳清蛋白粉等制的幼儿配方奶粉则应归入2106.9090。

普通配方幼儿奶粉特殊配方幼儿奶粉

通过配料表来确定税则号列

然而,归类最大的难题还是在于特殊配方幼儿奶粉十位商品编码的确定。这是因为21069090.01的列目为“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氨基酸配方、无乳糖配方特殊婴幼儿奶粉”,而“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氨基酸配方、无乳糖配方的概念来源于GB 25596-20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所称“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氨基酸配方”“无乳糖配方”是综合所适用人群的特殊医学状况及相关技术要求确定的产品类别,而非单一的产品工艺特性。例如,某些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奶粉也可能经过乳蛋白适度水解的工艺。

经乳蛋白适度水解工艺的

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食品

由于GB 25596-2010或任何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都不存在将特殊配方幼儿奶粉按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氨基酸配方、无乳糖配方进行分类的方法,故此类产品的包装标签也不可能标示其具体的配方类别。也就是说,对于归入税则号列2106.9090的特殊配方幼儿奶粉,既不存在客观的标准表明其属于21069090.01所列之商品范围,亦无明确的依据证明其不能归入21069090.01。

商品归类最大的灾难不是归类差错,也不是归类不一致,而是缺乏归类的标准!

·END·
 

科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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