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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旧石器时代晚期文化新发现——山西大同墅城遗址石制品!

 Kath2633 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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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大同墅城遗址地理位置示意图 /

2016年8月,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系与山西省考古研究院以及山西省大同市考古研究所联合组成考古调查队,对大同市云州区墅城遗址进行试掘,发现了数量较多的文化遗物。墅城遗址位于兼埔村西南1千米,隆德原著墅城小区世家小镇东北500米处,桑干河北岸时令小支流石板沟西岸;地理坐标为39°57′28″N,113°27′57.9″E,海拔1000米。(图一)由于建筑施工,遗址所在地层破坏较严重,因而我们对该遗址进行了抢救性的发掘,发掘面积为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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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遗址地层和附近断壁观察,地层自上而下分为6大层(图二):


图片/图二  墅城遗址地层剖面图(北壁) /


第①层:为耕土层,土质疏松,包含植物根系、瓷片、钙板以及动物化石残片。厚0.30米。

 

第②层:为灰黄色黏土质粉砂层,土质较疏松,发现少量的石制品和破碎的动物化石,还有少量的植物根系,为第一文化层。厚0.30米。

 

第③层:为黄灰色粉砂质黏土层,土质较致密,无包含物,厚0.83米。该层可分为5小层,自上而下分别为:③a层,棕红色淤泥层,厚0.10米;③b层,黄灰色粉砂质黏土层,厚0.17米;③c层,棕红色淤泥层,厚0.16米;③d层,黄灰色粉砂质黏土层,厚0.32米;③e层,灰绿色粉砂层与棕红色淤泥层交错层,厚0.08米。

 

第④层:为灰绿色粉砂质黏土层,土质较致密,发现石制品和动物化石,为第二文化层。厚0.50~1.10米。

 

第⑤层:为浅橙黄色细砂层,土质较致密,含有细小的砾石和云母,厚0.70~1.30米。

 

第⑥层:为灰绿色粉砂质黏土层,质地致密,土质较纯,仅发现少量动物化石,为第三文化层。厚0.60米,不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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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化层发现石制品4件。石制品类型包括楔形石核、镞、刮削器。石料均为燧石质。

① .细石核 

2件。楔形石核,处于剥片的初级阶段。2件石核均依托于右侧的节理面,截面形状呈“D”形;台面经小幅度修整,较平;核体较凸的一面经修整,形成刃状的底缘。


标本SC-②-3,楔形石核,黄色夹灰条纹燧石质,以断块为毛坯,片疤面为台面剥片,台面角71°。台面有从左侧向右修理的二个片疤,底缘向两侧边修整成刃状。剥片面长18.42毫米,宽10.06毫米,至少剥片二片。高18.50毫米,宽15.12毫米,厚22.36毫米。重6克。(图三,1)


标本SC-②-5,楔形石核,灰黄色夹砖红色条纹燧石质,以节理断块为毛坯,片疤面为台面剥片,台面上可见从右侧向左修整的疤痕。细石核利用右侧较平的节理面,左侧加工修整,截面形状呈“D”形,底缘右侧边向左侧修整成刃状。与剥片面相对的后端成刃状,未修整。剥片面长8.45毫米,宽8.59毫米,至少剥片一片。高17.13毫米,宽10.16毫米,厚19.50毫米。重5.8克。

 ② .刮削器 

单凸刃刮削器  1件。标本SC-②-4,以棕黄色燧石质石片为毛坯,石片右边错向加工,加工深度2.54~6.10毫米,加工宽度68.44毫米,加工厚度1.68~5.44毫米,刃角32°。刃缘形态锯齿状,边刃形状为凸刃,截面形状为三角形,片疤形态结构为普通状。石片左侧为节理面,左侧下部有反向加工的二个疤痕。长71.78毫米,宽37.10毫米,厚18.26毫米。重48.7克。(图三,3)


 ③ .石镞 

1件。标本SC -②-2,以红褐色燧石断片为毛坯,通身两面加工,形状为三角形。加工深度2.62~5.70毫米,加工宽度12.68~19.22毫米,加工厚度2.32~3.14毫米。边缘轮廓为直刃,刃缘形态平齐,截面形状为菱形,片疤形态结构为叠鳞状。石镞较平的一面有侧向左压剥形成的片疤。尖刃角26.5°,尖面角43°,边刃角34°~48°。长18.92毫米,宽12.44毫米,厚3.66毫米。重0.8克。(图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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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  墅城遗址第一文化层石制品 /

/  1.楔形核(SC-②-3) 、2.镞(SC--2)、3.刮削器(S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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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文化层共发现石制品152件,类型多样,其中石片和断片、断块所占比例较重(n=108,71.1%),石核(n=16,10.5%)和石器(n=28,18.4%)所占比例较少。(表一)


/表一 第二文化层石制品类型和石料统计表 / 

(单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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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料

根据表一的统计可知,石核中除1件为石英岩外,其余均为石英;石片、断片(块)中石英占绝对优势,燧石次之;石器中以石英为主,石英岩、燧石占据次要地位。石料中石英占绝对优势,燧石和石英岩为辅助石料,此外还有极少量的灰岩、石英砂岩、砂岩、蛇纹大理岩。通过对遗址周边地区的调查,发现桑干河及其小支流石板沟的附近蕴含丰富的脉石英砾石块和断块,石英石料易获取且距离较近。

(二)大小

按照最大长度可将石制品分为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巨型5种类型。石制品尺寸以小型为主,微型次之。(图四)

图片/图四  石制品大小示意图 /

石制品重量统计显示,石制品大部分小于50克,其中1~5克者居多,其次是5~10克和10~50克者,其余较少。石制品形态显示出石片、断片(块)、石器以宽薄型为主,石核以宽厚型为主。(图五)

图片/图五  石制品形态示意图 /


(三)类型

石制品类型包括石核、石片、断片/块、石器。石器中包括刮削器、砍砸器、矛头、钻。


① .石核 

16件。占石制品总数的10.5%,其中锤击石核14件,砸击石核2件。石核长为12~45.36毫米,平均长23.83毫米;宽为15.12~58.48毫米,平均宽34.72毫米;厚为8.84~52.56毫米,平均厚24.56毫米;重为4.60~150.70克,平均重30.33克。

 

(1) 锤击石核 

锤击石核中有5件单台面石核,5件双台面石核,4件多台面石核。


标本SC-④-90,多台面石核,以灰白色石英质断块为毛坯,片疤面为台面剥片,有三个台面;台面角73°,至少剥片数为九片。石核有三组剥片行为,A组为主台面剥片,有二个剥片面;B组以A组剥片面为台面,有二个剥片面;C组以B组剥片面为台面,与A组共用一个剥片面。高45.36毫米,宽35.70毫米,厚22毫米。重30.9克。(图六,1)


标本SC-④-38,双台面石核,以橙黄色石英岩质砾石块为毛坯,砾石面与片疤面为台面剥片;台面角80°~105°,至少剥片数为七片。石核有二个相对的台面,A组以砾石面为主台面剥片,有二个剥片面,B组台面与A组相对,有一个剥片面。保留有40%的砾石面。高30.48毫米,宽58.48毫米,厚52.56毫米。重150.7克。(图六,4)


标本SC-④-130,多台面石核,以灰色石英质断块为毛坯,节理面和片疤面为台面剥片,有三个台面;台面角74°~108°,至少剥片数为十一片。石核有三组剥片行为,A组为主台面,有三个剥片面;B组台面与A组相对,共用二个剥片面;C组以A组剥片面为台面,以A组台面为剥片面剥片。高30.36毫米,宽44.24毫米,厚34.82毫米。重59.5克。(图六,2)


标本SC-④-153,多台面石核,以灰白色石英质节理断块为毛坯,节理面和片疤面为台面剥片,有三个台面;台面角72°~90.5°,至少剥片数为八片。石核有三组剥片行为,A组以节理面为台面,有一个剥片面,B组台面与A组相交,且共用一个剥片面,B组与C组共用一个台面,剥片面与B组相邻。高23.6毫米,宽48.06毫米,厚45.52毫米。重56.9克。(图六,5)


(2)砸击石核 

标本SC-④-13,以浅灰色石英质断块为毛坯,片疤面为台面剥片,有二个台面;台面角50°~96°,至少剥片数为三片。砸击石核的一端破损成尖状。长33毫米,宽17.24毫米,厚13.62毫米。重9.1克。(图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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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六  第二文化层石核 /

/ 1.SC--90、2.SC-④-130 、3.SC-④-13、4.SC-④-38、5.SC-④-153 /

 

② .石片 

41件。占石制品总数的27%,其中锤击石片33件,砸击石片8件。石片长为11~64.18毫米,平均长26.14毫米;宽为6.88~50.68毫米,平均宽21.26毫米;厚为4~23.80毫米,平均厚9.79毫米;重为0.30~70.60克,平均重8.68克。

 

锤击石片中完整石片31件,不完整石片2件。完整石片中以Ⅰ2-3型为主,即石片以人工台面、人工背面为主,石片多为剥片中、后期的产物,说明石核的利用率较高。不完整石片均为右裂片。

 

石片角41°~120°,平均值93.4°,主要集中于90°~100°;台面角56°~115°,平均值84.7°。根据石片的尺寸大小,可知石片属于小型,微型的较少;重量大都小于1~10克,属于小型,推测可能与石料的大小及文化传统有关。根据石片的宽长和厚宽指数,可以看出石片的形态中宽薄型占绝对优势。

 

石片台面类型按照李炎贤的分类标准分为天然台面、素台面、刃状台面、点状台面、缺失台面。遗址中石片台面类型以素台面为主,占到78.7%;天然台面次之,占到15.15%;刃状和点状台面各1件。

 

石片的台面形状根据卫奇先生的分类,共有8种类型。(表二)台面形状中倒三角形、四边形和倒弓形占优势,反映出当时人类是在石核台面上选择棱角和突出位置剥片,逻辑思维结构相当稳固;刃状和尖状台面是台面破损造成的。


/表二  完整石片台面形状统计表 / 

(单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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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片背面无背脊者较多,纵脊者占据次要地位。背面片疤方向分为四组:片疤受力方向从上到下为Ⅰ组;从右到左为Ⅱ组;从下到上为Ⅲ组;从左到右为Ⅳ组。石片的背面片疤方向分单向、双向、多向。单向中以Ⅰ组单片疤为主;双向中以Ⅰ与Ⅲ对向为主。(图七)石片背脊方向中对向和多向占有一定比例,说明转向剥片行为成熟,石核剥片率较高。

图片/图七  完整石片背疤方向统计图 /

石片侧边形态中双直刃、直-凸刃和凸-凸刃较多,说明石片的形制较规整,打制技术较高。石片的尾端形态以刃状和截面状为主,尖灭者也占有一定比例,这可能和石料、打击力度及制作工具有关。石片的背面保留天然面者较少,推测大多数石片属于剥片中、后期阶段的产物。

 

③ .断片/块 

67件。占石制品总数的44.1%。断片/块长为12.22~43.38毫米,平均长24.74毫米;宽7.84~31.26毫米,平均宽17.34毫米;厚2.72~18.40毫米,平均厚10.10毫米;重为0.40~26.30克,平均重5.62克。

 

④ .刮削器 

25件。占石制品总数的16.4%,其中单直刃6件,单凸刃8件,单凹刃2件,不相邻两边刃3件,三边刃1件,多边刃1件,凹缺刮器4件。刮削器长为19.56~66毫米,平均长34.54毫米;宽为16.08~64.58毫米,平均宽25.25毫米;厚为7.36~21毫米,平均厚11.87毫米;重为2.60~111.80克,平均重15.95克。

 

标本SC-④-47,以黑褐色石英砂岩质石片为毛坯,石片左、右两边正向加工,加工深度5~9.72毫米,加工宽度41.84~49.92毫米,加工厚度4.64~9.88毫米 ,刃角39°~63°;刃缘形态准平齐,边刃形状为直刃,截面形状为三角形,片疤形态结构为普通状。石片背面有相对的剥片痕迹,背面保留有45%的砾石面。长66毫米,宽64.58毫米,厚21毫米。重111.8克。(图八,1)


标本SC-④-84,以灰褐色石英质石片为毛坯,石片左、右两边和远端正向加工,加工深度4.51~13.91毫米,加工宽度25.12~39.15毫米,加工厚度5.46~13.92毫米,刃角54°;刃缘形态准平齐,边刃形状为凸刃,截面形状为四边形,片疤形态结构为普通状。石片背面保留有90%的砾石面。长40.84毫米,宽34.80毫米,厚14.72毫米。重27.9克。(图八,2)


标本SC-④-91,以灰色石英质石片为毛坯,石片右边错向加工,加工深度3.28~6.92毫米,加工宽度33.94毫米,加工厚度2.18~6.12毫米,刃角56°;刃缘形态准平齐,边刃形状为凹刃,截面形状为三角形,片疤形态结构为叠鳞状。石片背面保留有35%的砾石面。长34.22毫米,宽20.66毫米,厚10毫米。重8.7克。(图八,3)


标本SC-④-36,克拉克当型凹缺刮器,以灰黑色石英质砾石块为毛坯,石块一侧边单向加工,加工深度9.48毫米,加工宽度21.62毫米,加工厚度8毫米,刃角67°。刃缘形态平齐,边刃形状为凹刃,截面形状为三角形,片疤形态结构为普通状。石块既做石核又做凹缺刮器,保留有20%的砾石面,做石核用时为盘状石核,以片疤面为台面剥片,两面向心剥片,台面角52°~62°,至少剥片9片。长31.14毫米,宽32.16毫米,厚17毫米。重17.8克。


标本SC-④-63,克拉克当型凹缺刮器,以浅黄褐色石英岩质石片为毛坯,石片左边错向加工,右边反向加工,远端正向加工,加工深度7~10.66毫米,加工宽度38~64毫米,加工厚度5.22~13.18毫米,刃角43°~60°。刃缘形态准平齐,边刃形状为左边直刃、右边凹刃、远端凸刃,截面形状为四边形,片疤形态结构为普通状与叠鳞状。石片背面保留有90%的砾石面。刮削器长65.08毫米,宽49.34毫米,厚15.74毫米。重57.1克。(图八,7)


标本SC-④-166,普通型凹缺刮器,以灰白色石英质砸击石片为毛坯,石片左侧边两面加工,加工深度4~8.14毫米,加工宽度26毫米,加工厚度3.14~7.76毫米,刃角66°;刃缘形态平齐,边刃形状为凹刃,截面形状为四边形,片疤形态结构为普通状。长44.2毫米,宽28.04毫米,厚17.1毫米。重21.1克。

 

 ⑤ .砍砸器 

1件。标本SC-④-39,以浅灰褐色石英断块为毛坯,相邻的两侧边单向加工,加工深度8.34~18.56毫米,加工宽度65.78毫米,加工厚度12.44毫米,刃角73°。刃缘形态准平齐,边刃形状为凸刃,截面形状为多边形,片疤形态结构为普通状。断块为扁平状,砍砸器为小型适宜手握。长70.44毫米,宽54.76毫米,厚28.28毫米。重136.6克。(图八,5)


⑥ .石矛头 

1件。标本SC-④-86,以白色石英质石片为毛坯,石片右边正向加工,利用石片左边陡直钝厚的一边,形成一个凸出的尖刃。加工深度4毫米,加工宽度32.74毫米,加工厚度6毫米,边缘轮廓为直刃,刃缘形态准平齐,截面形状为四边形,片疤形态结构为普通状。尖刃角31°,尖面角96°,边刃角66°。石片应为右裂片,腹面微凹,近端较厚重,远端相对较薄。长61.82毫米,宽31毫米,厚15.7毫米。重37.2克。(图八,6)


 ⑦ .石钻 

1件。标本SC-④-67,以灰褐色燧石断块为毛坯,周身两面加工,形成两个相对的尖刃。加工深度2~6.62毫米,加工宽度13.14~26.82毫米,加工厚度2.04~7.56毫米。边缘轮廓凸刃,刃缘形态准平齐,截面形状为三角形,片疤形态结构为普通状。尖刃角为39°、46°,尖面角为95°、91°,边刃角为40°~52°。长26.88毫米,宽22.14毫米,厚9.42毫米。重5.5克。(图八,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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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八  第二文化层石器 /

/ 1、2、3、7.刮削器(SC--47SC-④-84、SC-④-91、SC-④-63、4.钻(SC-④-67、5.砍砸器(SC-④-39、6.矛头(SC-④-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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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制品工业特征

第一文化层,石制品发现较少,类型包括楔形石核、刮削器、石镞;打片和加工方法有锤击法和压制法;石器加工精致,工具组合为刮削器和石镞。石制品工业属于典型的细石器文化。

 

第二文化层,石制品较为丰富,根据对石制品的分析,可知遗址第二文化层的石制品工业属于典型的小石片石器工业,特征简单归纳如下:

 

(1)石制品石料以石英为主,就地取材,遗址中燧石和石英岩石料仅次于石英,为辅助石料,说明当时人们已经开始有意识的选择优质石料来剥片。

 

(2)锤击石核和石片处于主导地位,因而剥片方法以锤击法为主,砸击法辅之,未见第一文化层中的压制法。石核以简单剥片概念指导,基本不预制和维护石核,断片、块占比较重说明石制品剥片次品率较高;石核中2组和3组剥片行为占据主导地位,说明转向剥片技术成熟,石核的利用率相对较高。石片中以Ⅰ2-3型为主,推测大多数石片属于剥片中、后期阶段的产物,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石核的利用率较高。

 

(3)石器加工方法为锤击法;毛坯中片状占主导地位;加工方向以单向为主,其次为错向加工,极少数者两面加工;修疤连续,多为小型,其次为微型,中型较少;修疤结构大都为单层普通状。刃角34°~73°,平均为55.4°,刃缘角度属于中等,说明石器刃缘较为薄锐。刃长11.18~65.78毫米,平均长26.87毫米,刃缘形态准平齐者占绝对优势,体现出石器制作技术的简约化和随机化。

 

 (4)工具组合包括刮削器、砍砸器、石矛头、石钻。刮削器占主导地位,其余类型较少。刮削器中以单凸刃为主,其次是单直刃,还有少量典型的克拉克当型凹缺刮器。工具组合体现出典型的北方小石器工业特征,也有一些与西方文化较为相似的因素。

 

(二)年代分析

在遗址的第一文化层中发现的楔形石核,与虎头梁遗址中的ⅠA2型楔形石核相似,台面角为锐角,且形状呈“D”形,台面均较平,一个台面缩短,上下缘相对关系不变,另一个上窄下宽,这种工艺与阳原虎头梁石核的工艺复原程序相符。同时也与峙屿遗址中的扇形石核石器相似。(一侧边缘陡直;另一侧边缘呈圆弧形,经过连续修整疤痕短浅;有剥落小石片的痕迹,疤痕浅而窄长)通过与柿子滩遗址群、薛关遗址 、下川遗址的楔形石核对比发现遗址中石核与其不同,晋南地区的石核更接近于虎头梁遗址中的ⅡA1型(毛坯先修出楔状缘,然后纵向打击形成一个较平的台面)相似。

 

第一文化层中还发现石镞1件,两面加工,其中一面有压剥的长条形片疤,这种加工方法与柿子滩S29地点第1文化层中石镞加工方法相似,同时也与峙屿遗址中的菱形尖状器和虎头梁的Ⅲ型尖状器有密切关系。

 

第二文化层为灰绿色湖相沉积,与杜庄遗址的地层相似,石制品在原料和打片技术及工具组合上较为相似。遗址中发现的小型砍砸器和石矛头与峙屿遗址相似。

 

综上所述遗址第一文化层石制品与虎头梁遗址、柿子滩S29地点有着密切关系,根据细石核和石镞的分析,可推测其应为旧石器时代晚期晚段,绝对年代在9~11kaBP。第二文化层年代应与杜庄遗址和峙屿遗址相当或稍晚,文化时代属旧石器时代晚期早段,绝对年代在28~30kaBP。

 

(三)考古学意义

晚更新世晚期大同古湖开始消逝,到28kaBP年,古湖消失殆尽,桑干河形成,该时段内大同盆地内的旧石器遗址大都分布在桑干河及其支流两岸的二级阶地中。

 

旧石器时代晚期早段,桑干河上游大同盆地内发现了峙屿、杜庄、墅城等遗址,石制品属于典型的石片石器工业,同时期桑干河中游的阳原盆地内则发现了油坊、西白马营、益堵泉等遗址,石制品工业中包括典型的石片石器工业,甚至在油坊遗址中还发现了石叶和细石叶技术模式。同一时间段内同属于桑干河流域的上游和中游地区包含截然不同的两种石制品工业面貌,给我们提出了石叶技术和细石器起源及如何传播的复杂问题,值得我们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旧石器时代晚期晚段,在20kaBP年前后,细石器技术在桑干河上游和中游广泛分布。该时期早期的遗址上游有南坡遗址,中游包含二道梁遗址、马鞍山遗址、亭泗涧遗址等;晚期包括上游的墅城遗址、尉家小堡、山自造、神泉堡等遗址,中游的虎头梁、于家沟、籍箕滩等遗址。旧石器时代晚期晚段的早晚期出现不同的细石核类型,反映出该区域存在船形和楔形石核两种不同的技术类型,这两种技术类型之间的关系,及其与华北南部地区细石器遗址的关系也有待进一步的考证。

附记:参加本次野外工作主要有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系部分研究生,大同市考古所张志忠、李树云、靖晓亭,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和大同县文化局也对本次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在此谨表谢意。此外在此特别感谢绘图者于洋春子、丁志姣、尤昱丹。


执笔:石晓润、胡毓昕、李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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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 山西省考古研究院

山西大学

原文刊于《华夏考古》2020年第5期

责编 | 静    静

初审 | 石晓润

终审 | 郑    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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