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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风华历沧桑 第88回

 昵称45199333 2021-07-11

百年风华历沧桑  

文/林高俊

第88回

   兴土改惟有共产党  兑承诺耕者有其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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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中国是农业国,拥有自己的土地是亿万农民生存的基础和热切期望。千百年来,从孟子到孙中山,无数圣人先贤都在呼唤和倡导“耕者有其田”。但真正为之锲而不舍、持续奋斗的,惟有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早在上个世纪20年代,中国共产党就进行了十年的土地革命(1927——1937)。1928年,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了《井冈山土地法》。“打土豪、分田地”成为当时最具号召力的口号。1933年6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发表布告,宣布土地归农民私有。1947年9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凡人民分配得到的土地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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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立伊始,在抗美援朝战争激烈进行的形势下,中央人民政府仍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从1950年冬季起,一场历史上空前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简称“土改”),在全国有领导、有步骤、分阶段地展开。为保障《土地改革法》的正确实施,从中央到地方,抽调大批干部组成土改工作队,每年30多万工作队员深入山寨乡村进行土改。土改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划成份,定阶级。划成分,是以对生产资料占有状况、劳动状况和生活来源状况为依据的,而不是以政治态度和生活水平为标准。家庭拥有土地,家庭成员不参加劳动,只依靠地租收入或雇佣农工耕种的,定为 “地主”,属于打倒阶级,家中土地要没收,只留下相当全村平均人口拥有的土地,自行耕种;家庭拥有土地,虽然也收取地租或雇佣农工,但自己和家庭成员也参加劳动,定为“富农”,不属于被打倒阶级,但多余土地要没收;家庭拥有土地,但基本是自给,不收取地租,定为“中农”,属于团结对象;家庭只有很少土地,主要收入依靠打工,定为“贫农”;家中没有土地,完全依靠打工为生,定为“雇农”。贫农、雇农是党在农村的主要依靠对象。

第二阶段,没收地主财产。主要五项,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房屋。同时征收富农超出规定范围的土地。

第三阶段,分配土地财产。采取自报公议的办法,将没收地主、富农的土地、财产,无偿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

第四阶段,复查。纠正成分的漏划、错化,土地分配不公等偏差。

到1953年春,土改圆满结束。全国3亿贫、雇农,无偿分配到7亿亩土地。此次土改,是人类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财产重分配,彻底摧毁了存在于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 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活动迅速恢复和发展。正是:

经年追梦梦难成,

田垄徒劳四壁空。

今日东风飞燕早,

家家无不饷春耕。

2021.7.7于隐秀斋


责任编辑:姚佳佳

轮值主编:李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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