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是我国古代出版事业较为鼎盛兴旺的时期。明朝出版承接宋元,在其基础之上进一步发展。由于政治环境较为宽松,总体来讲,明代出版事业生气勃勃,无论是机构设置、品种规模,还是经营方式、图书体制都与从前相比有了新的建树。尤其是在明朝后期,商业繁荣,市民阶层出现,新思想不断涌现,图书品种日新月异,向出版的近世化的方向大踏步迈进。 明代出版事业的大繁荣,宽松的出版管理政策功不可没。在明代,真正载于正史的文字狱几乎就没有发生过,一些流传于野史的和明太祖朱元璋有关的文字狱事件多为后人所捕风捉影捏造。明朝不像宋朝那样前后颁布数十次有关于出版的各种禁令,也不像元朝有出版之前事先审查的制度,更不用和文字狱严苛的清朝相比。 明代的出版机构按主体划分可以分为官刻、坊刻和私刻三种:官刻就是中央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出资或主办的出版印刷业。官刻刻书内容多为儒家经典、史学著作以及帝王御纂之书,主要将其作为教化民众及维护封建统治的工具。官刻由于财力雄厚,人才荟萃,刻书时不惜工本,质量也有保证,对全国出版业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明代官刻的规模和参与部门数量在历朝历代之中都首屈一指,国子监和司礼监是最主要的官方出版部门。此外,地方政府和各大藩王王府也参与到了官刻出版的活动之中。 与官刻相比,私刻和坊刻因为受到的局限性较少,无疑对于出版业走向全面繁荣与持续发展有着更为重要的贡献。私刻是指不以赢利为目的,由私人出资刻印的图书。因为私刻不重视经济利益,而多以学问崇尚、文化推广、知识传播为目标,所以,技术最高、质量上佳。坊刻的出版主体是书商,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商业行为,以出版面向市民的通俗读物为主。明代由于取消了书籍税,建阳、南京、苏州等地不少老字号书坊得以发展并长期延续,从而使当地成为了全国著名的出版中心。在明代,民间刻书的能力与总量全面超过官府,使得中国出版业进入了民间为主体的多元化新阶段。 如果从时间上衡量,明代的出版事业至少可以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出生于1505年(武宗正德皇帝登基的那一年)的江阴人李诩曾在文章中写道:“余少时学举子业,并无刊本窗稿……今(万历年间)满目皆坊刻矣,亦世风华实之一验也。”后人一般以此为据,将正德朝(公元1506-1521年)定为前后两期的分界。 前期由于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种种原因,商业出版萧条,出版书籍主要以官刻为主,起到社会教化和政治宣传的作用,图书数量较少,“国初书版,惟国子监有之,外郡县疑未有,观宋潜溪《送东阳马生序》可知矣。宣德、正统间,书籍印版尚未广”;后期商业出版大繁荣,图书品种和数量均较之前期有了大幅度的增长,面向普通消费者的大众出版开始成为主流,在科技、文学、史学、思想等众多方面均取得了不少的成就。也有人在这一划分的基础上将正德朝以后进一步分为了正德到隆庆(公元1506-1572年)和万历到崇祯(公元1573到1644年)两部分。 除了品种和数量,明代出版尤其是中晚期还在诸多方面取得了前代未有的成就:在刻印工艺上,明代出版的图书定性为四角崭方、横细竖粗的“宋体”,一直到今天都还在为出版界所沿用;在印刷工艺上,采用活字印刷和彩色印刷的书籍数量大幅度增加;在销售和经营上,开始出现专业化、规模化经营出版的人员、作坊和地区,广告宣传在书籍销售中被广泛运用,版权意识也逐渐成熟;除此以外,还涌现了解缙、唐顺之、毛晋、陈子龙、冯梦龙等为数众多、不胜枚举的出版家。 总之,在明代,出版事业取得了革命性的发展:在图书复制技术上,后期占主流的雕版书取代了前期居主流的缮写本;从出版主体上而言,由政府扩展到了民间,后期私刻书和坊刻书的数量远远超过了前期占主流的官刻书。从地区分布而言,改变了古代刻书地区限于首都的传统,中叶以后几乎所有的地方政府都刻过书;在图书品种方面,中叶以后涌现了大量的面向普通市民的世俗图书;从流通方式来说,由于商品经济的的大发展,图书也日益成为一种商品以销售买卖的方式来进行流通而不再似前代由政府颁发。所以,综合以上五个特征,明代被认为是我国出版业从古代向近代转型的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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