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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校教育”并不是浪漫的事

 木香草堂 2021-07-25

如果具体观察,我们会发现“非学校教育”并非都是光鲜、洒脱的案例——

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下乡养儿》讲述的并不是一个浪漫的故事:

女孩“天天”害怕上学,害怕与人交流,换过五个幼儿园仍然不能适应。父母带着她上过了很多培训班,找过多位专家,都没有效果,不得已才到乡下养孩子。经过3年,最终改善了孩子的状况。

当然,也有一部分家长对学校教育理念、教学内容和方式不太认同,试图自主探索适合自家孩子的教育模式。此外,市场也是重要推手,创办能够满足家庭教育需求的学习机构,正在成为一些人的创业方案。

前不久,由白梓霖和侯洁夫妇创办的终南山书院被媒体报道后引发公众关注。书院创办的初衷是想给女儿一个快乐的童年。目前,书院常住的有9个孩子,打坐、吃素、针灸、诵经、射箭、采草药等是学子们的日常课程。在创办者看来,这种打坐、诵经、针灸等传统教育意味很强的教育模式,是对现行教育的探索和补充,也是对另外一种教育出路的尝试。

2011年,2岁女童的妈妈宋夏艳在大理创办了“蔬菜超人妈妈教育共生社区”,聚集了十几个来自全国各地的家庭。他们不办学校,家长带着孩子生活在社区,共同深度参与教育。学堂内部的资金物资共享,无固定学费。请的老师都是从网络上征集来的志愿者。

2010年,家长叶万红在广州佛山创办了六月小学堂。在这个学堂里,语数外课程根据孩子不同的学习进度而定,开设的课程更为灵活,欣赏课、科学课、劳作课等混龄进行。倡导“爱和自由,规则与平等”的教育理念,让孩子在“完整的成长”中成为“完整的人”。

就规模而言,21世纪教育研究院2013年9月发布的一份报告称,中国大陆“在家上学”的群体规模约为1.8万人。如果再加上家庭学校、国学学校等就读形式,当前国内接受“非学校化教育”的学生人数已达到10万人左右。

这些非学校教育实践在理念、内容和方法上更为多元,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非学校教育”的合法性问题。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接受“非学校化教育”的孩子游离于校园之外,这不符合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同时,如果这些孩子以后要参加中高考,由于没有完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历,学籍也是一个大问题。

另一方面,私塾、学堂等也多存在“非法办学”嫌疑。蒲公英评论作者熊丙奇认为,如果这些私塾不注册为学校或培训机构,其办学就存在“合法性”问题,使办学质量、校舍安全、受教育者权益保障等方面出现监管漏洞,也使自身陷入严重的生存困境。

二是让孩子接受 “非学校教育”,家长要耗费大量的财力和精力。

蒲公英评论作者白毅鹏认为,“下乡养儿”的这种教育模式的经验复制困难重重,家长的工作固然可以为孩子有所舍弃,但职业的功能,比如个人价值实现、家庭责任承担等,也能不顾一切的“拼”了吗?

更何况,家长自己创办私塾,要花费多少精力和财力才能对孩子实施这么多项有针对性地教育课程呢?

三是“非学校教育”可能增加孩子融入社会的难度。

网友“张立美”认为,在群体性社会中,孩子在学校里接受基础教育,与同学、老师在一起生活,除了学习文化知识外,更重要的是可以培养孩子的情商和团队意识,训练孩子人际交往的沟通能力,这些都是一个“健全”的人所不可或缺的能力。“非学校教育”纵然可以提高孩子的学业和创新思维,但对孩子的长远发展不利。

教育因人而异,适合孩子的才是最好的。“非学校教育”应与学校教育相互借鉴和补充,而不是彼此不屑。

21世纪教育研究院的调查显示,让孩子接受“非学校化教育”前四位的原因依次是:“不认同学校的教育理念”(54.19%)、“学校教学进度过慢”(9.50%)、“孩子在学校没有得到充分尊重”(7.26%)、“孩子厌倦学校生活”(6.70%),均与学校有着密切关系。

不可否认,当下的一些学校教育确实存在不足,过于整齐划一、呆板的教学方式不利于孩子综合素质的提升,工厂式教学也违背了因材施教的原则等。但是,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和素质教育的进一步实施,学校教育的理念和方法等也在发生转变。用过于浪漫的眼光来看待“非学校教育”,恐怕不妥。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非学校教育”与学校教育互相借鉴、补充,同时,进一步畅通家校合作路径,让家长更多地参与到学校教育中来,共同促进教育的进步。

对此,美国的经验值得借鉴。自1993年起,美国各州先后通过了父母自教自养法案,确立了自主式教育的合法地位,加之其家校联合机制的成熟,与公立学校之间能形成很好的对接机制,孩子随时进入公立或私立学校继续学习,而公立学校的设施也对这些孩子开放。有些州有“家庭学校”教育法,规定这些接受“非学校教育”的孩子必须完成公立学校的法定课程和考试。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育与人类发展系主任刘云杉在接受光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家上学”最为理想的设计,应该是生命教育、情感教育和生活教育的结合。家长有充分的教育表达权,但在家学习应该学什么,如何学,也需要谨慎面对。“在家上学”应该和制度化学校特征互为补充,而不是替代的非制度化教育,这样才能有一个更为良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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