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地方志的地方特色

 yzsr273 2021-07-28

    地方志的地方特色,又称地方性,是地方志首要的基本特征。地方志的地方特色,要求地方志一定要揭示出该地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由自然、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诸因素所构成的本质特征。由此,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地方特点的宏观把握。首届修志引以为戒的很重要一条,便是在追求对地方特色的把握中,只重视微观,而忽略宏观。要之,所谓地方特点,应该是一个整体概念,它表现于地方的各个方面。既表现在自然环境及其变迁方面,也表现在社会分工及其发展和制度变革等方面。地方志要反映地方特点,不仅仅是体现在个别门类的设置上。个别门类可以从一个方面体现地方特点,但却难以全面反映一个地方的地方特色。

    是不是记述了地方的事也就突出了地方特点?否。只有真正反映出一地的本质特征,才能说真正体现出地方特点。要想真正反映地方特色,很重要的一点,便是对地方特色的认识和把握。因此,修志工作者很重要的一个条件便是对该地的熟悉和了解。而且,即使对该地相当熟悉和了解的人,在接受修志任务时,也还要对该地进行相当地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和认识,甚至还要不止一次地广泛研讨,真正地深入认识该地的地方特点。纵向,要从历史上来把握;横向,要同其它地区进行比较。只有在充分认识和把握地方特点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反映地方特点。

    由于地方特色是地方志最重要的根本特征,因而,本届修志对如何突出地方特色的做法作了相当多的探讨。有些做法,还引起争议,成为修志工作中的热门话题。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做法:

   (一)总体展示法。即从志书篇目到志书各部分共同体现该地的总体特色。志书篇目的总体要求是统一的,但是,各地志书篇目又绝无一模一样,这是由各地特色不同所致。在制定篇目的时候,就要考虑如何反映该地的特点。一地的特点,又不可能是孤立存在的,这就要求我们从各相关部分共同反映。如风景旅游胜地,绝不能只从几个旅游点反映,要追溯历史,还要写出人文景观。又如要突出石油城的特色,不能只记石油的开发和生产,还要记地质、资源以及由石油工业兴起和发展而带动起来的地方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等的发展。

     (二)直接揭示法。一般来说,地方志述而不论,地方特点总是寓于记述之中,让具体资料来体现。但是,志书中也有一些特殊部分,如总序、概述和章节下面的小序,不但能记述,而且可以适当进行画龙点睛式的议论。这样,就可以在这些部分直接揭示明确说明哪些事物是该地的特点。

     (三)提前详记法。即把某些具有地方特色的事物,置于同一层次的首要位置上详记。如某地产名酒,历史悠久,享誉海内外,就在志中把造酒工业置于工业篇的首章,并且详细记述。

     (四)增设类目法。即对具有特色的事物,在有关章中增设类目,详加记述,甚至可以对其中的一些特色事物,专文撰述,作为全志或有关章节的附录,还可以出现专记的形式,在正文中出现。如沿海市、县可以在“自然资源”章中,增设“海洋资源及其开发利用”一节。在少数民族地区,有的医术极有特色,诸如藏医藏药、蒙医蒙药、壮医壮药等。这些地方在卫生章(或篇)中,就可增设相应类目,详加记述。有些地方一些极有特色的事物,如果分类记述可能会出现肢解的现象,破坏事物的整体性,用专文专记的形式来反映,就集中有力。如南京长江大桥,一般要按志书分类记载,公路桥归公路部分,铁路桥归铁路部分,桥头堡公园归园林部分,很难看到全貌,而且容易造成疏漏,读者又不易查找,如果写成专文《南京长江大桥》,那就不会有这些弊病了。

     (五)浓墨重彩法。即对有地方特色的事物施以浓墨重彩,详细记述。这种方法,顺理成章,也容易掌握。

     (六)图文并茂法。即对有地方特色的事物,除详细记述外,还可以辅之图、表,使事物愈加形象鲜明,富有直感,表格可使资料愈加密集,一目了然。

     (七)扬长揭短法。一些志书在强调特色的时候,往往只注意到反映地方的优势和长处,而忽略了该地的劣势和短处,以及它们形成的历史原因。本届修志实践证明,地方特色应是优势和长处、劣势和短处两个方面的综合。因为只有全面正确地反映一地的长短优劣,才能为正确地制定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提供客观依据,便于扬长避短,全面发展。扬长的目的很明确,是为了发扬光大;揭短的目的也很明确,是为了避短,变短为长。扬长揭短法,是地方志展示地方特色的一个很重要的做法。

     (八)同中求异法。在地方志中不可回避地要记到一些全国、全省、全区的共有事物,对这些共性事物的记载,要细心地同中求异,在相同的背景下,要找出做法的细微差异,效果的细微差异,努力记出同中之异。

     (九)升格法。即把具有地方特色的事物升格,记载时,目上升为节,节上升为章,章上升为篇的做法。对此做法,有人极力赞同,有人坚决反对。当然,对于某些特殊的事物,它们记述的内容已越了领属篇目的范围,此时,做“升格”处理是合理和必要的。一般情况下,升格法不可乱用不可滥用。因为随意升格会造成父子同级,破坏志书的整体性,反使志书层次不清,交叉混乱。对待升格法,应慎之又慎。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