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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良丨南宋官藏本《續資治通鑑長編》傳續考

 书目文献 2021-08-03

注:此文發表於《文》2021年第2期。此據作者word版,引用請以該刊爲準。感謝張良博士授權發佈!

南宋官藏本《續資治通鑑長編》傳續考

張 良

提要: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一書始於私撰,終成官修。其間多次易稿,迭經呈進,又特受時人矚目,尚未成書即廣爲傳録。故有關《長編》的編纂、奏進始末記載紛紜,卷秩著録多有牴牾,令人莫衷一是。前人成果頗多,仍不免治絲益棼之憾。本文聚焦《續資治通鑑長編》南宋官藏諸本,回溯歷次呈進、存藏、著録、宣取、傳布的實際情況,關照其書同南宋官修國史、實録之間的聯繫,以及成書過程背後的制度性因素。由此,透過紛繁複雜且互有牴牾的文獻記載,釐清南宋官藏本的傳存譜系,明確不同藏本之間的差異,判定《宋史·藝文志》著録本的性質和歸屬。以此爲出發點,勾勒出各傳本系統在宋以後的遞藏情況,徹底釐清《永樂大典》收録本的來歷,及其阙卷情況的成因。

關鍵詞: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瀘州本;遂寧本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自孝宗隆興元年(1163)至淳熙十年(1183),歷經五次進奏得以畢功。其編纂及上呈始末前人縷述甚詳[1]。惟其傳本系統之分析尚不愜人意[2]。要言之,或昧於《宋史·藝文志》的撰作體例及文本來源,混淆中朝藏本與外間傳本所致。加之記載紛繁,難免頭緒萬端,其結論與原書流傳的實情存在隔膜。

李燾《續通鑑長編》在南宋一朝即多有著録,大致分爲兩個傳本系統:其一爲中朝藏本,與作者歷次進呈密切相關,包含歷次修訂成果,文本、卷帙層累疊加的特點至爲明顯,又因不斷修訂,同一系統中亦包含了體量、内容有别的幾種異本;其二爲民間傳本,李燾素以史學名世,《長編》自立意至成書逾四十年之久,尚未成書時已廣受矚目[3],歷次奏進本均爲時人過録節鈔,流傳於外,各家私藏書目頗見《長編》之名,早期多由此而來,而宋元時期各種冠以“通鑑長編”名目的民間刻本亦能從中追繹源流。在梳理南宋傳本源流過程中,應注意這一層背景。

有關《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帙的記載紛繁複雜,每令人莫衷一是,不易理出頭緒。實際上,這與其書分卷體式的遞嬗密切相關。李燾撰作《長編》,本爲追步司馬光《資治通鑑》故事,無論本人奏表還是時人評騭,均直言不諱;中秘謄録、結銜作序,每以司馬光成例爲準繩[4];淳熙四年(1177)孝宗表彰其纂修之功,亦有“無愧司馬光”之語[5]。故《長編》創修伊始,編纂體例及修書規程大致趨步前哲,初次進呈開國十七年史事,便仿效《通鑑》年爲一卷的體例。其後乾道四年(1168)進呈五朝本,亦作如是劃分。惟其卷帙不均,一年之内載筆過多,故淳熙年間進神、哲、徽、欽四朝,即在年爲一卷基礎上,“以字之繁略,又均分之”[6],大致合乎通行的分卷體式。嗣後淳熙二年(1175)進神、哲二朝四百一十七卷,三百四十册,四年(1177)進徽、欽兩朝三百二十册,淳熙十年(1183),又在此前二次進呈基礎上“重别寫進”九百八十卷奏上,即以内容多寡均分而成,不再拘泥於年爲一卷的舊例。

《續資治通鑑長編》不同進呈、謄録本的存藏情況也值得關注。此書曾分别收貯於秘書省下的秘閣、史館等處,國子監、經筵所也曾過録副本或調取其書。李燾《長編》的著録情況多有齟齬,與其不同版次多方傳録、存藏密切相關。而在撰述《長編》的同時,他還負有纂修《四朝國史》及重訂《徽宗實録》之責,《長編》與兩部官書至爲密切,值得進一步考索。

基於以上情況,本文謹重新梳理南宋《續資治通鑑長編》的成書經過、體制變化及存藏過程,並揭示早期流傳的面貌。不妥之處,望方家指正。

一、《長編》歷次進呈及存藏概貌

《續資治通鑑長編》的編纂始於高宗紹興年間,李燾意在接續司馬光《資治通鑑》創爲國初九朝編年史。周必大稱其“日繙史册,彙次國朝事實。謂司馬光修史,先爲《百官公卿表》十五卷,後頗散逸,乃徧求正史、實録,傍采家集、野史,增廣門類,起建隆,迄靖康,合新舊官制,成一百四十二卷,其重編者僅七之一。《長編》之書蓋始於此”[7]。孝宗隆興元年,李燾在榮州任内奏上太祖一朝《續通鑑長編》十七卷,自建隆迄開寶十有七年,年爲一卷[8]。有旨付史館收存[9]。此爲《長編》奏進之始。次年,李燾除潼川府路轉運判官[10],任内通曉世務,治績顯著,受到時任四川制置使的汪應辰賞識;吏事之外則筆耕不輟,著述頗豐,“凡經傳歷代史書以至本朝典故,皆究極本末,參考異同,歸于至當。隨事論著,成書不一,皆可以傳信。”史才亦受推重[11]。乾道三年(1167)八月,李燾由外任召赴行在[12],爲國史院編修官[13],與汪氏舉薦不無關係。恰逢宋廷編修《四朝國史》,李燾此次赴任,實際擔負了總纂國史之責。

入都當年,太祖至哲宗七朝《長編》已大致完成。乾道三年八月,汪應辰倡言於朝:“切見左朝散郎李燾所著《續資治通監》,自建隆迄元符悉已成書。”並提議取其所撰太宗以後事迹,由“朝廷給劄,付本官抄録,發送秘書省校勘,藏之秘閣”[14]。次年四月,李燾即奏上“建隆元年至治平四年閏三月五朝事迹共一百八年,計一百八卷”,亦年爲一卷;内文裝爲一百七十五册,加《目録》一册,共計一百七十六册[15]。詔藏秘閣。其中太祖一朝在隆興元年初次進呈本基础上稍有增補,此次重别抄録,彙同太宗至英宗四朝一併奏上[16]。五月一日,以纂述有勞特轉兩官[17]。是爲《長編》第二次進呈。

此後李燾續有增秩。乾道五年(1169)四月,遷秘書少監;當年冬兼權起居舍人[18];依舊爲國史院編修官[19]。十二月二十三日,李燾上表稱:

⑴“臣先因《續資治通監長編》頗嘗收集參究,實録外略得一二。惟是《徽宗實録》疏舛特甚,難遂準憑下筆。”

⑵“臣頃因轉對,嘗具奏章,乞依祖宗典故,就委史院官重修《徽宗實録》,……未蒙施行。”

⑶“猥因進《續資治通鑑長編》,自建、乾訖治平,凡一百八卷,乃蒙誤恩,特與增秩,每懼不稱陞下奬擢之意。其治平以來自合依詔旨接續修進,乞特許臣專意討論徽宗一朝事迹,纂述《長編》。《長編》既具,即可助成正史。”詔從其請。[20]

此事意義重大,標誌《長編》從私人撰述到官修史書的轉變。乾道六年(1170),先前奏上的五朝一百七十六册全部交予秘書省,有旨依司馬光《通鑑》式樣繕寫[21],正式位列國家典謨,其地位已與之前存於史館、秘閣以備史官參考不可同日而語。今考《永樂大典》《宋會要稿》轉録《長編》遺文,多見卷首冠以“帝紀”之名,與温公書體式一致(參見表1)。又因《徽宗實録》疏舛特甚,難以憑據,上言重修亦未遑施行。而李燾進奏之後,當時還没有纂輯的徽、欽兩朝《長編》,在官方修史層面,事實上已取得近乎國史、實録的地位,爲官修史書直接依憑。淳熙四年新修《徽宗實録》告竣[22],據朱熹目驗,新録“大抵是用《長編》添修,然亦有不盡處”[23]。周必大亦稱,《長編》“自熙寧至靖康六十年中,朝廷之所設施,羣臣之所議論,推原審訂,登載甚詳。今之史志,摭取實多”[24]。可見其接續實録、正史,在宋代官方史書修纂中佔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

表1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首冠以“帝紀”之例

而《長編》性質的變化,必然會對其纂修體例産生影響。如果説乾道三年之前,作爲一種私人著作,《續通鑑長編》尚能追步《資治通鑑》年爲一卷的體例;那麽自肩負起徽、欽兩朝國史材料來源的職責後,勢必諸事必録,巨細靡遺,本已極爲龐大的篇幅因之再度擴展,年爲一卷的體例也愈發不合時宜。因此淳熙元年(1174),在瀘州任上的李燾提及神宗至欽宗《長編》纂修計劃時稱:“顧此六十年事,於實録、正史外,頗多所增益,首尾略究端緒,合爲長編。凡六十年,年爲一卷,以字之繁略,又均分之,總爲二百八十卷。”[25]分卷體例與先前投進諸本已有很大區别。

先是,李燾因屢次上言觸怒虞允文,於乾道六年六月出任湖北轉運副使一職[26];八年(1172),又帥潼川,兼知瀘州[27]。到淳熙元年二月,虞允文去世[28],李燾的仕宦生涯方出現轉機。秘書丞陳居仁倡議多用明習典故之人[29],周必大亦不失時機加以保舉[30],於是李燾得以赴行在就職。然此時瀘州失火,仁甫“行及國門,乞祠待辨,除江西轉運副使。”[31]淳熙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時李燾在江西任上,又奏進神、哲兩朝《長編》計四百十七卷,三百四十册[32];二十七日,即因此次投進而轉授秘閣修撰[33],再次赴都出任史職。次年(1176)正月,擢爲秘書監,權同修國史並實録院同修撰[34]。淳熙四年七月五日,又進徽、欽兩朝《長編》三百二十册[35]。隨著乾道四年,淳熙二年及四年三次進呈,北宋九朝一百六十八年《長編》大致完備(簡便起見,後文稱之爲“瀘州本”)。於是詔諭旌表,稱其編纂之功“無愧司馬光”[36]。淳熙四年八月,李燾官拜禮部侍郎,仍兼工部,拜表稱“自建隆迄于靖康,成書殆且千卷”[37]。可見此本既保留了年爲一卷的體式,又依據字之繁略而均分之,殆成千卷規模。而其書奏上後亦藏於史館,時纂修《四朝國史》多有採録[38]。值得注意的是,成於淳熙五年(1178)的《中興館閣書目》著録有建隆至靖康《長編》一百六十八卷,包羅百六十八年史事[39];指的就是乾道四年至淳熙四年所奏之本。

此後,李燾又進一步整齊《長編》全文。自淳熙四年出居常德以來[40],吕祖謙多次致書,極爲關心修潤之事:“武陵民淳事簡,公退,想多閑暇,《長編》莫曾下手再整頓否?”又言:“《長編》既已斷手,莫若及此暇時,參訂修潤,整頓凡例,刊削枝葉,兩存者,折衷歸於一是,遂爲完書。若秪廣記備言,以待後人,恐年祀浸遠,未必能明今日去取之意,使千載有遺恨,良可惜也。異時復還禁近,筆削之工,便不能專,此似不可失耳。”[41]稍後李燾復信應提到了改訂之事,於是東萊回復道:“聞復刊緝《長編》,條例當益嚴密,第恨阻遠,不得陪侍筆削爾。”[42]淳熙六年,李燾起知遂寧府[43];九年(1182),全書修訂完畢,計正文九百八十卷,六百四册;又《修换事目》十卷,《舉要》六十八卷,《總目》五卷;以上四種共計一千六十三卷,六百八十七册[44](因此本纂成李燾遂寧府任上,但以“遂寧本”稱之)。次年(1183)三月上於朝[45],自此《長編》全書方告畢功。李燾爲此書萃聚了一生精力,恰如其在進書表中所言:“臣網羅收拾垂四十年,綴葺穿聯踰一千卷,牴牾何敢自保?精力幾盡此書。”[46]淳熙十一年(1184)李燾去世,周必大作詩憑弔,有“經學淵源史筆高,文章餘力捋風騷”,“鳴佩甘泉不乏人,誰能博古更通今”之句[47],可謂其一生學術的寫照。

二、《宋史·藝文志》著録《長編》的來源

這樣在淳熙十年之後,南宋官府收藏了兩部首尾完具的《續資治通鑑長編》,其一爲乾道四年至淳熙四年三次遞呈之本(瀘州本),此本奏上後即藏於史館,可爲因事設立的國史院直接利用,其間神、哲、徽、欽《四朝國史》取資於此書極多;其二爲淳熙十年“重别寫定”之本(遂寧本),奏上後藏於秘閣[48]。兩本内容事目、卷册劃分存在差異,傳録情況亦有不同。

光宗紹熙二年(1191)十月,國子監丞彭龜年奏稱:“《續資治通鑑長編》一部,計一百五十四册,用黄帕三幅封進。外臣照對,此書元有兩本:一本燾知瀘州日投進,其書頗有未備去處;燾知遂寧府日,遂别删修一本投進,比之瀘州之本最爲詳密。燾又有一本,書名《長編舉要》,撮其凡目,尤可參考。缘本監所録止是瀘州本,其遂寧府所進本及《舉要》現藏秘書監,欲望聖慈一并宣取,庶幾可備乙夜之覽。謹録奏聞,伏候敕旨。”[49]彭龜年爲乾道五年進士,後遷國子監丞[50]。時有旨宣取國子監所藏《續通鑑長編》進呈乙覽,故有此奏[51]。紹熙四年(1193)三月,彭龜年除秘書郎;十二月任起居舍人[52]。五年(1194)正月上《内治聖鑑》,奏表云:“昨蒙陛下官之成均,成均舊有《國朝會要》及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録本,因得竊讀,于是祖宗修之身、刑之家者,可以略見一二。”[53]由此可見,孝宗朝之後,國子監曾收藏了一部瀘州本《長編》的過録本,其原本藏於史館,共計八百三十六册,而抄入國子監之後則合併爲一百五十四册;紹熙二年,國子監本又爲經筵所宣取,以供講讀。至於淳熙十年在遂寧府進呈的“重别寫進”本則一直收貯於秘閣。

《宋史·藝文志》收録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一百六十八卷,《四朝史稿》五十卷[54];並不見《長編舉要》及《修换事目》之名。錢大昕指出:《宋志》著録百六十八卷“蓋以一年爲一卷”,頗中肯綮,惟其來歷未能著墨[55]。前人對《宋志》著録本的性質多有誤解[56]。值得注意的是,《中興館閣書目》亦見有《長編》一百六十八卷,解題云:“建隆訖靖康。”[57]與《宋志》所記卷數一致。《宋史·藝文志》主要依據宋代四種國史志雜湊拼合而成[58],而四種國史志在今本《宋志》中所占比重存在差異。從時間來看,李燾《長編》一條的著録來源顯然是《中興四朝國史藝文志》,而《中興志》則沿襲自《中興館閣書目》及《續書目》[59]。因此《宋志》所收《長編》一百六十八卷最初來源就是《中興館閣書目》。

《中興館閣書目》成書於孝宗淳熙五年[60],此時《長編》瀘州本已經奏上,而遂寧本尚未寫定。故《宋志》一百六十八卷本顯然是五年之前收入中秘的瀘州本。惟其如此,今本《宋志》未收《舉要》《事目》就可以理解了。

表2  《續資治通鑑長編》歷次存藏概貌

此外,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亦有《續通鑑長編》一百六十八卷,其“册數至餘三百,蓋逐卷又自分子卷或至十餘。”又有《續通鑑長編舉要》六十八卷[61]。前述二種當爲陳振孫傳録本,“册數至餘三百”亦絶非中秘體式之舊。此本來歷已不可考,然陳目的著録方式無疑受到了《中興館閣書目》影響。《遂初堂書目》史部國史類著録《續通鑑長編》並《舉要》《考異》三種[62],亦屬遂寧本系統。此外,趙希弁《讀書附志》還收録“蜀本”一部,其中太祖至英宗一百七十五卷,神宗朝二百二十八卷,哲宗朝二百二十卷,徽宗朝三百二十三卷,獨缺欽宗朝,共計九百四十六卷[63]。值得注意的是,此蜀本神、哲兩朝共有四百四十八卷,較瀘州本四百一十七卷多出三十一卷。今遂寧本分卷不詳,這部“蜀本”的分卷模式極有可能反映了淳熙九年“重别寫定”的一些面貌。

《續通鑑長編》成書不久即流佈於外,廣爲傳刻。淳熙十一年,周必大在李燾身後作輓詩追懷,其中有“千卷《長編》已刻閩,争傳副墨價兼金”之句[64]。可見此時《長編》副本已流傳至閩地。稍後趙希弁《讀書附志》亦提及刻本,並與家藏本對勘,稱其“所藏蜀本視書坊所刊者爲詳”[65]。寧宗慶元四年(1198),朱熹致書李壁(李燾之子)云:“《長編》改定本只寫改處,不知有多少册,得爲致之爲幸。或云建炎、紹興事亦已成書,不知然否,尤所欲得,但恐字多難寫耳。”[66]可知當時朱熹尚未親見“重别寫定”本原書,既稱“只寫改處”,當爲《换撰事目》無疑。其時朱熹僻處東南,尤喜讀李燾《續通鑑長編》,徽、欽兩朝尤爲矚意。嘗語人曰:“兩日無事,閑讀《長編》,崇觀以來率是如此。”[67]又云:“偶看《長編》,至燕雲事,便覺胸次擾擾。”[68]其日夜摩挲之本,自當源於瀘州本系統。《朱子語類》:“近看《長編》有一段:'徽宗一日問執政:東州逆黨何不爲處分了?’都無事之首尾。若是大反逆事,合有首尾。今看來,只是此事。”[69]略見初次進呈時草率之迹。嘉泰二年(1202)二月,趙彦衞奏:“近來忽見有本朝《通鑑長編》《東都事略》《九朝通略》《丁未録》與夫語録家傳品目類多,鏤板盛行於世。”[70]宋元以來,各種民間節本大行於世,附會李燾之名的僞作亦層出不窮。乃至“長編”之名亦追步“通鑑”,逐漸經典化,爲不少後出的編年體史書因襲。

三、南宋中朝傳本的下落

(一)明内府藏本流散始末

今本《續通鑑長編》爲清代四庫館臣從《永樂大典》“宋”字韻下輯出,不見徽、欽兩朝及英宗治平四年(1067)四月至神宗熙寧三年(1070)三月、哲宗元祐八年(1093)七月至紹聖四年(1097)三月事迹。《四庫總目》云:“徽、欽二紀原本不載,又佚去熙寧、紹聖間七年之事。”[71]裴汝誠先生據此推測,既稱“原本不載”,則“説明徽、欽二紀是《永樂大典》原來所無”;而“佚去熙寧、紹聖間七年之事”,屬“清初《永樂大典》已遭散失的結果”[72]。惟僅據《四庫總目》屬辭加以推測,至於四庫館臣是依據什麽得出前述看法,則語焉不詳。

考《永樂大典》殘卷,尚存治平至熙寧若干年《續通鑑長編》原文。如⑴《大典》卷八七〇六“僧”字韻引《續通鑑長編》:“熙寧元年十一月,中書言:'太皇太后生辰,凖條給祠部牒二百,以半度僧。今凖内降給紫衣及師名共六十四道,餘並給度牒。’詔具條制進入。”[73]又⑵卷一九六三七“目”字韻:“《續資治通鑑長編》神宗帝紀:熙寧二年,乙未,兵部員外郎、集賢殿脩撰兼侍讀周孟陽爲工部郎中同提舉萬壽觀。孟陽老而目昏,每進讀,面覆案上,音吐梗澀,左右往往竊笑,故遷官而罷之。王安石言:'先帝舊臣,宜與優遷。’曾公亮、趙抃以爲當遷待制。”[74]⑶卷七五〇六“倉”字韻:“《通鑑長編》:范景仁曰:'常平倉,始於漢之盛時。賤則貴而斂之,恐傷農也;貴則賤而散之,恐傷民也。最爲近古,雖唐虞之政無以易也。’”[75]《長編紀事本末》繫之於熙寧三年正月條下[76]。⑷卷一三四九六“制”字韻:“《續通鑑長編》:宋哲宗紹聖二年,侍御史翟思言:'昨日嘗疏錢勰批答鄭雍詔書有“群邪共攻”之語,又聞却作群邪交攻,意有未盡,須至再陳。恭惟陛下以武王之孝,繼志述事;以大舜之知,任賢去邪。朝廷清明,天下欣慶。今勰乃以臣等忝任風憲,指爲群邪,則未知勰之處心積慮,仰視陛下爲何如主也。伏望聖慈詳酌盡理施行。’”文辭較《長編紀事本末》轉述有大段刊略。此外,還有⑸卷八〇九〇“城”字韻:“《續通鑑長編》:哲宗紹聖四年,知太原府孫覽議復取葭蘆,遂敗夏兵。虜師度不能支,遁去。覽曰:'可矣。’乃遣王愍、折克行將兵出麟府,張世永、王舜臣出嵐石,遂城故葭蘆。未就,虜數萬猝至,覽按兵不動,而使張世永將輕騎由麟州道出其後擊之。虜前不能進,而後爲世永所擊,大敗。卒城葭蘆而還。”[77]按《哲宗紀》,此事繫於三月[78],恰爲輯本失載。

以上諸條散見《永樂大典》各韻,今檢覈《長編》節本並《宋史全文》諸書均不見對應記載,可知與《大典》“宋”字韻下所載《長編》同源。故遲至《永樂大典》成書時,治平、熙寧間若干卷尚未遺失。那麽,元祐、紹聖所闕事迹當初是否爲明人所見呢?按《宋會要輯稿·職官》“都大提舉茶馬司”條附入小字:“《續通鑑長編》:宋哲宗紹聖二年八月辛卯,朝散郎、直秘閣、都大提舉成都府利州陝西等路茶馬陸師閔權陝西路轉運使,仍兼領茶馬事。”[79]陳智超先生指出:“《宋會要》作爲政書,一般是不會引他書作注的。”[80]另從竣稿年份看,《輯稿》此段只可能出自虞允文、陳俊卿乾道六年所上《續會要》,或張從祖嘉定三年(1210)進呈之《國朝會要》。《續會要》成書時間在《哲宗長編》之前;《國朝會要》告竣於《長編》之後,兼爲個人撰作,似有條件採納《長編》原文作注。然此書經進呈御覽,著爲典册,其體例似不應偏離舊式。按《永樂大典》編修凡例:“若諸史中文有重複者止存一家,或事文互有詳略則兩存之,或事同而文有詳略者則存其詳者。先儒詳論亦各依次附載。”[81]其“詳略兩存”之法,常見以大小字區别主次,二者各有不同來源,繫以事目、時序互相耦合爲一個單元,不同材料因此呈现穿插排布的面貌[82]。因此從種種迹象來看,《輯稿》中這一段《長編》佚文同樣爲明人所加。

綜上可知,《續通鑑長編》元祐、紹聖諸卷在永樂年間尚存。由此向前追溯,《大元大一統志》“葭州”條下同樣收録了紹聖四年二月事一則,起首標《通鑑長編》之名[83]。可見《長編》元祐、紹聖一段在元明兩朝的流傳軌迹。

圖1 《永樂大典》卷8089—8090

顯而易見,《永樂大典》“宋”字韻下“熙寧、紹聖間七年”部分在四庫館輯佚《續通鑑長編》時已經缺失。遺憾的是,四庫館臣僅據“宋”字韻大段抄出《長編》原文,散在他韻下的佚文則未能系統搜稽。如《大典》卷八〇八九至八〇九〇爲一册,其中收録了《長編》遺文,而該册所附四庫館簽條僅標注《元一統志》及《魏初集》二種(參見圖1)。卷一五〇七三至一五〇七五、卷一三一九三至一三一九四亦可見《長編》零簡,亦不見卷首簽條著墨。類似情形十分普遍,茲不一一。

那麽在明初永樂年間,《長編》徽、欽兩朝事迹是否部秩具存呢?

幸運的是,明初纂成的《永樂大典目録》尚存[84],其卷三四詳細記録了“宋”字韻下北宋九帝各自所佔卷數。值得注意的是,徽宗、欽宗兩朝僅佔八十八卷,尚不及神、哲兩朝的二分之一。而進呈於淳熙四年的徽、欽《長編》計三百二十册,與兩年前進呈的神、哲兩朝(三百四十册)大致相埒,此爲瀘州本册數,嗣後又經重别寫定,然體量對比亦不至發生太大變化。從各卷體量來看,《永樂大典》“宋”字韻下徽宗、欽宗諸卷很有可能並未收録《續通鑑長編》。

表3 《永樂大典》“宋”字韻卷數[85]

圖2  清翰林院點對《永樂大典》見存目録(“宋”字韻)

而清翰林院點對《永樂大典》見存目録則爲確定徽、欽兩朝《長編》存佚提供了重要依據。此目所標“宋”字韻下闕卷一二四三〇至一二四七三(參見圖2.1),核《永樂大典目録》,闕卷包含英宗朝全部内容。而今所見《永樂大典》本《長編》中,英宗一朝自即位到治平四年四月史事焕然具存。顯然,該目録的編制時間當在四庫館初輯《續資治通鑑長編》,也就是乾隆三十八年(1773)之後[86]。考乾隆五十九年(1794)十月十七日軍機處奏言點對《永樂大典》事:“遵查《永樂大典》止有一部,現在翰林院衙門存貯。原書共二萬二千九百三十七卷,除原缺二千四百四卷,實存二萬四百七十三卷,共九千八百八十一本。外有目録六十卷。”[87]又嘉慶二十年(1815),許乃濟又重加點查,傅增湘曾過録其《御製校永樂大典詩跋》:“《永樂大典》只有一部,現存翰林衙門敬一亭。原書共二萬二千九百卅七卷,除原缺二千四百四卷,實存二萬四百七十三卷,共九千八百八十一册。嘉慶乙亥夏偕同清秘堂諸友重加編查,因取首册倩供事録出,藉見此書大概。……是年六月十七日,仁和許乃濟謹識。”[88]所述《大典》闕卷情況與乾隆五十九年如出一轍,其工作顯然是在前者基礎上展開的。此目附有黏簽(參見圖2.2),補録《大典》遺失情況。據張昇考察,該存目“是乾隆五十九年編成的,記載當時《大典》缺卷數爲二四〇四卷,而新、舊粘簽反映的是嘉慶二十年至咸豐十一年之間《大典》新缺失的情況。”[89]可謂確論。

通過比照清人點對目録及《永樂大典目録》可知,遲至乾隆五十九年,《永樂大典》卷一二六八七至一二七五八尚能爲館臣寓目,這當中就包含了“宋”字韻下欽宗朝全部及徽宗朝大部;而《四庫總目》成書於五十九年之前,徑稱“徽、欽二紀原本不載”,則《永樂大典》並未收録兩朝《長編》。由此可以斷定,永樂年間抄入《大典》的《長編》爲七朝本,其徽、欽兩朝已全數脱落;而今本《長編》佚去的熙寧、紹聖七年事迹尚多見《大典》他韻徵引,可斷定明初尚存。

表4 《永樂大典》“宋”字韻闕卷表

編成於明英宗正統六年(1441)的《文淵閣書目》著録有“《宋鑑長編》一部一百四十册”[92],從標目作“宋鑑長編”這一點來看,或爲永樂年間抄入《大典》之本;而《閣目》通行的《讀畫齋叢書》本在此條又標注“闕”字,或許在明神宗在位期間盤點館藏時,此書業已不存[93]。纂定於萬曆三十三年(1605)的《内閣藏書目録》中即不見此書蹤迹,僅“《續通鑑長編》六册”,注云:“莫詳撰者姓氏,鈔本。”亦不全[94]。天啓年間,錢謙益“於内閣抄李燾《長編》,只卷初五大本,餘不可得”[95],或爲此“六册不全”之本,且顯非燾書之舊。那麽,明初藏本又在何時下落不明呢?

明憲宗在位期間,詔商輅等纂修《續資治通鑑綱目》,今見成化十二年(1476)《御製序》云:“顧宋元二代之史,迄無定本,雖有《長編》《續編》之作,然采擇不精,是非頗謬。……乃申敕儒臣,發秘閣之載籍,參國史志本文,一遵朱子凡例,編纂二史,俾上接《通鑑綱目》,共爲一書。”又《凡例》云:“凡事迹悉據正史。正史或有闕略異同,參取宋《長編》,元《經世大典》等書增入訂正。”[96]無不標舉《長編》名目。可見成化年間,此書尚爲文淵閣匱藏。值得注意的是,此書在弘治年間重刻時,逐條附入張時泰《廣義》〔上於弘治元年(1488)八月〕及周禮《發明》〔上於弘治十一年(1498)八月〕,成爲一種合璧本[97],而《發明》亦引據“長編”,如宋高宗紹興二十一年(1151)八月韓世忠卒,《發明》云:“李燾《長編》書太傅寧國節度使,而不書其位號。”[98]所述爲紹興後期人事,顯非仁甫原本;周禮字德恭,餘杭人,因累科不第,隱居䕶國山,以著述爲業[99];進書時尚爲餘杭縣儒學增廣生員[100],其所見“長編”無疑屬於書坊射利之僞作,與李燾原書不可等而視之。商輅《續通鑑綱目》後世多以合璧本通行,清初“御批”本即以此爲底本,卻隱去張時泰、周禮之名[101],使全書文本層次堙没不彰。四庫館臣或據此認爲商輅時中朝已無《長編》原本,乃稱成化續修《通鑑綱目》百方别購,終不能得[102],實爲莫大誤會。

孝宗弘治五年(1492),大學士丘濬請訪求遺書,稱其時“藏畜數多,不無亂雜;積歷年久,不無鼠蠧;經該人衆,不無散失。”然有司遷延,遂致因循。武宗正德年間,“爲人盜竊,殘缺日甚”[103]。沈德符亦稱:“正統十四年英宗北狩,而南京所存内署諸書悉遭大火,凡宋元以來秘本,一朝俱盡矣。自後北京所收,雖置高閣、飽蠹魚,卷帙尚如故也。自弘、正以後,閣臣詞臣俱無人問及,漸以散佚。”又云世宗“一心玄教。朝講漸稀”,内廷藏書乃不時賜予侍臣。至萬曆年間,内府藏書“腐敗者十二,盜竊者十五。楊文貞正統間所存《文淵書目》,徒存其名耳。”[104]趙琦美在萬曆三十九年爲《梁溪集》所作跋文稱:“辛亥,余官奉常,得交中翰范君可㥅,因假内閣藏本《梁溪集》三十六册,輒録一部。”而文集散亂之迹觸目驚心[105],可見當時内府書籍凌亂無序的情況。遲至萬曆年間,收入《永樂大典》的七朝《長編》終於下落不明。

而熙寧、紹聖間七年事迹又是何時遺失的呢?清人既未親見李燾原書,今本《長編》實爲四庫館輯本,而這七年脱漏的原因,可能同乾隆三十八年前《永樂大典》的散佚有關。《永樂大典》正本嘉靖後藏於北京宫城東南一帶,西至左順門南、北廊,東至宫墻,南至古今通集庫、實録庫一綫。文淵閣、東閣即在此範圍内。其書歸内閣收儲,以備不時調閲。嘉靖以後尚有宣取、引據《大典》的記録,因此隨葬永陵説可謂無稽。而明亡之後,大内一帶遭到較爲徹底的焚毁,收藏正本的區域自然無可倖免。至於副本,隆慶後即封存於皇史宬,直到順治十二年(1655)張能鳞入内檢書,方重見天日[106]。雍正年間,《大典》移置翰院[107],迄庚子國變,不再有大的變動。徐乾學云:“皇史宬所藏《永樂大典》,鼎革時亦有佚失。”[108]其説純屬臆測,張能鱗入宬檢書時,所見《永樂大典》尚爲完帙。而徐乾學此《序》作於康熙三十二年(1693),可知其時《大典》確有部分遺失[109]。因此順治十二年至乾隆三十八年之間,《永樂大典》“宋”字韻已出現亡佚,這也是輯本中缺少熙寧至紹聖一段的原因。

(二)明内府藏本的淵源

明内府所藏七朝本《續資治通鑑長編》亦由來有自。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袁桷上《修遼金宋史搜訪遺書條列事狀》[110],稱“宋世九朝,莫詳《長編》”,然“院中《長編》不備,諸書並缺”,無由參考[111]。實際上,元代官書多彙於秘書監,若非因事宣取提調,加以録副,則翰院無由庋藏。至元年間始修之《大一統志》多引《長編》原文,而《一統志》實由秘書監總其成[112],可確定《長編》曾爲元秘書監收藏。至正三年(1343)蘇天爵作《三史質疑》,亦節引《長編》太祖朝事。與袁桷《事狀》性質不同,《質疑》臚列書目多據官方實藏,可知元末修史者尚能見到《長編》殘帙,而此書或許就是滅宋之際所獲臨安内府本。

孝宗朝以來,《長編》歷次進呈本均存於秘閣、史館等處。理宗紹定間,儒臣請命經筵節略李燾《長編》以奉乙覽,未果[113]。景定三年(1262)六月,以“《徽宗皇帝長編》一時抄録,尚未成編”,詔令史館專員修潤。四年(1263)六月,由賈似道奏上[114]。十月,又詔李獻可等精加校正《徽宗皇帝長編》,刊梓於秘書省[115]。按《李獻可除司農寺丞兼國史制》,“惟爾先人,史學名世,……朕患《祐陵長編》之繁蕪也,方命諸儒裁訂,皆言爾有父風,兹以扈農起家,實將屬史籍焉。爾其疾驅,以叶成一代之大典。”[116]獻可時在史館,尚見李燾纂修遺迹[117],唯棗梨之事似有始無終。

表5  高斯得所見紹聖三年《長編》文字

而徽、欽兩朝《續通鑑長編》最終失墜,是否同李獻可校刊徽宗朝一事有關呢?似不盡然。咸淳八年(1272)三月,高斯得曾兼任國史院編修官、實録院檢討官等職,旋授同修國史、實録院同修撰;此外還兼任侍讀,負有經筵講對之責。高氏曾於淳祐十二年(1252)九月二十三日進講,即引《哲宗長編》所載紹聖三年(1096)事迹轉相發揮(參見表5)。晚歲作詩,稱“我于咸淳際,偶讀紹符編,昏氣塞宇宙,臨文深慨然”[118]。不久都城爲元軍所陷,於是閑居於家,極意經史,著述頗多[119]。作《閑中讀書次地》一詩,内有“增損温公《鑑目》成,要把二巖書貫穿”之句,自注云:“巽巖《長編》終徽宗,秀巖《要録》惟高宗一朝,欲合爲一。”[120]《宋史·高斯得傳》稱其“所著有《詩膚説》《儀禮合抄》《增損刊正杜佑通典》《徽宗長編》《孝宗繫年要録》《恥堂文集》行世。”[121]高斯得入元而殁,自不可能附傳於宋朝實録、國史。細繹《高斯得傳》的材料來源,實以一份家傳爲底,其間穿插綴補文集篇章[122]。文人墓志行狀多於篇末縷述生平論著,幾成套路。有理由相信,《高斯得傳》中這段文字當源於家傳行狀一類的材料。周密云:“姚子敬處有恥堂《易膚説》,又有《增損杜佑通典》,甚佳,其家只有一本,恐難借出。”[123]所述本自目驗,當切近實情。而《易膚説》與本傳所列《詩膚説》題名相配,《增損杜佑通典》與本傳所述亦同爲一書。《高斯得傳》臚列諸書本自家藏,亦不難推想。值得注意的是,本傳以《徽宗長編》《孝宗繫年要録》列名著述,後者顯然是接續李心傳之作,依據的則是高斯得本人家藏材料。聯繫恥堂晚年“貫穿二巖”之志,實不難理解。而《徽宗長編》既與《孝宗要録》前後相配,宜非李燾原書,應出於恥堂重别輯録。高氏入元後依舊爲東南望族,其家堪稱文獻淵藪,而後人又不吝於傳布,如周密所記:“子昂云:高恥堂有《易説》《詩·書解》之類,尤好。”[124]又:“庚寅八月初三日,陳無逸云:恥堂有所著《徽宗意録》一書,甚好;《三卯録》《恥堂詩説》《易解》。本齋所鈔本朝帝紀、所修國史五十餘卷,并志。理宗朝朝報一廚;欲借度宗一朝,恥堂家有。《續通典》甚佳,在恥堂家;直齋《書解》、秀巖全集及詩鈔之類,可借。”[125]庚寅爲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前述記載得自口耳傳聞,所謂《易説》《易解》當爲同一部書的不同泛稱,而《徽宗意録》應屬《徽宗長編》别名,“意録”二字,同樣透露出重輯的性質。從周密的轉述中可以看出,高斯得家藏有大量前朝國史及官書朝報,無疑與南宋末年史館任職的經歷有關。

高斯得曾於中秘親見李燾原書,九朝具存。而鼎革後復有重輯《徽宗長編》之舉,説明内府所藏《長編》已捆載入北,不復爲外人所見。《宋季三朝政要》書前刊記云:“理宗國史載之過北,無復可考。”雖爲書賈射利之語,不盡合文獻事實,背後亦是勝朝遺民的黍離之悲。而燾書官本入藏元朝秘書監,至元纂修《大一統志》偶有徵引。其後輾轉相沿,迄於明初。收入《永樂大典》的本子極有可能源於南宋官府舊藏。至於徽、欽兩朝,則遺落在宋末至明初歷次輾轉播遷當中。

那麽,明人見到的這個七朝殘本究竟是瀘州本還是遂寧本?

不妨再次回到《續通鑑長編》呈進之時。淳熙元年,由瀘州赴都任職的李燾受到彈劾,罪名之一便是“《長編》記魏王食肥彘,語涉誣謗”[126]。乾道四年,李燾進太祖至英宗五朝《長編》,所謂“語涉誣謗”,即與此有關。今《長編》通行本於太平興國四年(979)八月但言德昭自刎始末,正文未及食肥彘染疾之事,與乾道四年進呈本不同;而李燾自注云:“此據司馬光《記聞》,《本傳》云德昭好啖肥猪肉,因而遇疾不起,今不取。”[127]顯然經過改訂。據此,則《永樂大典》所據,最初來源當是淳熙十年“重别寫進”之本,也就是“遂寧本”。

此外,遼寧省圖書館所藏宋刻“五朝本”正文注釋與此全同,可斷定此本絶非因襲乾道四年進呈之舊,而是源出於淳熙十年本。國家圖書館並日本静嘉堂文庫各有宋版《續資治通鑑長編撮要》一部,内文、行款與遼圖本如出一轍,字畫則更爲整飭,或是現存宋刻“五朝本”的較早形態[128]。通過比照“五朝本”及《永樂大典》本可知,前者内容均爲《永樂大典》本囊括;而《大典》底本絶非增補前者而成,宋刻本删削《大典》底本的痕迹至爲明顯[129]。

圖3 遼寧圖書館藏宋刻“五朝本”(卷20)

四、結論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歷經五次奏進,最終形成了兩種首尾完具的中朝藏本。其一爲乾道四年至淳熙四年三次遞呈之本,即所謂“瀘州本”;此本奏上後藏於史館。期間纂修《四朝國史》,取資於此書甚多。從文獻來源及著録時間來看,《宋史·藝文志》所收的就是這個本子。其二爲淳熙十年“重别寫定”之本,即所謂“遂寧本”,奏上後藏於秘閣。當時民間傳抄刻本多由此而來,尤袤《遂初堂書目》著録本及趙希弁所藏蜀本當源於此本。瀘州本宋亡後下落不明,而遂寧本歷經宋元明三代中秘匱藏,最終亡佚於明成化、萬曆之間。而藉由《永樂大典》傳録,至清代終於再次面世,成爲當下通行本的祖本。此本於明初抄入《大典》時即缺少徽、欽二朝史事,而高斯得家入元後重輯《徽宗長編》,或可透露出原本流散的蛛絲馬迹。至於熙寧、紹聖間零散篇卷,則是清顺治十二年至乾隆三十八年之間《永樂大典》副本散佚的結果。

圖4  《續資治通鑑長編》傳本系統概覽[130]


[1]參見楊家駱《續通鑑長編輯略》(臺北:世界書局,2009年),大致涵蓋了關涉李燾及《長編》的重要問題。裴汝誠、許沛藻《〈續資治通鑑長編〉考略》(中華書局,1985年)屬集大成之作,長時間内代表學界對《長編》傳本的一般認識。顧吉辰、俞如雲《〈續資治通鑑長編〉版本沿革及其史料價值》(《西北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83年第3期,第36—42頁);徐規《〈續資治通鑑長編〉評介》(倉修良主編《中國史學名著評介》第二卷,山東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41—56頁;收入《仰素集》,杭州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1020—1032頁)亦可參考。有關李燾生平,見方莊猷《南宋編年史家二李年譜》,《説文月刊》1944年第4卷,第474—501頁;徐規《李燾年表》(《文史》第2輯,中華書局,1963年),《〈李燾年表〉補正》(《文史》第4輯,1965年),《〈李燾年表〉再補正》(《文史》第16輯,1982年;以上三篇均收入《仰素集》,第15—64頁);王德毅《李燾父子年譜》,中國學術著作奬助委員會,1963年;王承略、楊錦先《李燾學行詩文輯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

[2]如裴汝誠、許沛藻疑陳振孫著録《長編》一百六十八卷“册數至餘三百”爲“餘六百”之誤,《宋史·李燾傳》所謂“《長編》九百七十八卷”爲“六百八十七册”之訛。(《〈續資治通鑑長編〉考略》,第15頁。)因昧於傳本源流所致。

[3]周密撰,吴企明點校《癸辛雜識·前集》,中華書局,1988年,第38—39頁。

[4]趙希弁《讀書附志》:“其書倣司馬氏《通鑑》踵爲之。”(《昭德先生讀書志》卷第五上,《四部叢刊》三編影印宋淳祐袁州刻本,第18b葉)陳振孫撰,徐小蛮、顧美華點校《直齋書録解題》卷四亦稱李燾作《續通鑑長編舉要》,“大略皆温公舊規也”。(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19頁。)

[5]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永樂大典》卷一〇四二一“李燾”條引《周益公大全集》,中華書局,2000年,第4331頁上欄。

[6]馬端臨《文獻通考》(上海師範大學古籍研究所、華東師範大學古籍研究所點校本)卷一九三,中華書局,2011年,第5612頁。

[7]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第4329頁下欄。《百官公卿表》於紹興二十九年奏上,宣付史館收藏。見《宋會要輯稿·崇儒五》,大東書局,1935年,第56册,第36頁。

[8]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一九三,第5611頁。

[9]李燾《進〈續資治通鑑長編〉表》,《長編》卷首,中華書局,2004年,第6頁。《乾道會要》引乾道三年汪應辰奏云:“其太祖一朝編年,已經投進,蒙付國史日曆所。”見《宋會要輯稿·崇儒五》,第56册,第37頁。

[10]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第4329頁下欄。

[11]汪應辰《與陳樞密(康伯)》,《汪文定集》卷七,《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部影印明嘉靖二十五年夏浚刻本,齊魯書社,1996年,第15册,第356頁上欄。

[12]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第4329頁下欄—4330頁上欄。

[13]陳騤撰,張富祥點校《南宋館閣録》卷八,中華書局,1998年,第132頁。

[14]《宋會要輯稿·崇儒五》引《乾道會要》,第56册,第37頁;並《玉海》卷四七,京都:中文出版社,1977年,第946頁上欄。

[15]李燾《進〈續資治通鑑長編〉表》,見《續資治通鑑長編》卷首,第7頁。

[16]李燾《進〈續資治通鑑長編〉表》,《續資治通鑑長編》卷首,第6頁。

[17]《宋會要輯稿·崇儒五》引《乾道會要》,第56册,第37頁;並《玉海》卷四七,第946頁上欄。

[18]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第4330頁上欄。

[19]陳騤《南宋館閣録》卷八,第132頁。

[20]《宋會要輯稿·職官一八》,第70册,第58頁。

[21]《宋會要輯稿·崇儒五》引《乾道會要》:“(乾道)六年三月二日,詔:降下《續資治通鑑長編》一百七十六册,並《資治通鑑》一册,付秘書省,令依《通鑑》紙樣及字樣大小繕寫《續通鑑長編》一部。”(第56册,第37—38頁。)《玉海》卷四七“乾道續資治通鑑長編(舉要)”條同。(第946頁上欄—946頁下欄。)《讀書附志》日期繫於正月,與《玉海》、《會要》有異。《文獻通考》卷一九三則未題具體日期(第5611—5612頁)。

[22]《宋史》(點校本二十四史)卷三四《孝宗紀二》,第663頁。

[23]朱熹《答吕子約(前書所喻正容謹節)》,《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七,日本靜嘉堂文庫藏元刻本,第38b葉。

[24]周必大《同趙相公王樞因四朝史志成書乞與李燾推恩(淳熙八年二月)》,《周益公奏議》卷一一,《宋集珍本叢刊》影印明澹生堂抄本,綫裝書局,2004年,第50册,第236頁下欄。

[25]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一九三(第5612頁);清乾隆間四庫館臣誤認爲此二百八十卷爲實際進呈之本(《四庫全書總目》卷四七,中華書局,1965年,第423頁下欄);楊家駱亦誤(《續通鑑長編考略》,第1—24頁)。裴汝誠指出,李燾淳熙元年上言“只是説寫作打算,而不是已將這六十年成稿投進”(《〈續資治通鑑長編〉考略》,第24頁),無疑是正確看法。

[26]陳騤《南宋館閣録》卷七,第85頁;並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第4330頁下欄。

[27]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第4330頁下欄。

[28]《宋史》卷三四《孝宗紀二》,第657頁。

[29]《宋史》卷四〇六《陳居仁傳》,第12272頁。按陳騤《南宋館閣録》卷七,陳居仁乾道九年(1173)七月除秘書丞,淳熙元年八月知徽州。(第89頁。)其上奏時間當在淳熙元年二月虞允文去世之後,八月知徽州之前。

[30]樓鑰《少傅觀文殿大學士致仕益國公贈太師謚文忠周公神道碑》(《攻媿集》卷九四,《四部叢刊》初編影印武英殿聚珍版本,第9a葉)。事在淳熙二年八月周必大兼直學士院之後。

[31]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第4330頁下欄。

[32]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第4330頁下欄;並《玉海》卷四七,第946頁下欄。

[33]《宋會要輯稿·職官六二》引《續宋會要》,第96册,第19頁。

[34]陳騤《南宋館閣録》卷七、卷八,第82、130、131頁。

[35]王應麟《玉海》卷四七,第946頁下欄。

[36]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第4331頁上欄。

[37]周必大《賜朝儀大夫權尚書禮部侍郎兼同修國史兼侍講兼權工部侍郎李燾辭免除禮部侍郎恩命不允詔》,《玉堂類稿》卷七,《宋集珍本叢刊》影印明澹生堂抄本,綫裝書局,2004年,第51册,第689頁上欄。

[38]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淳熙)七年,史院進《四朝正史》,……宰執奏:'正史頗採李燾《長編》,地里一志,又出其手。’”(第4331頁上欄。)《玉海》卷四六“淳熙修四朝史”條所載略同(第922頁上欄)。又《宋會要輯稿·職官一八》載嘉泰三年五月十六日資政殿學士傅伯壽言:“中興以來,修《徽宗實録》則采元符詔旨,修《四朝國史》則采《續資治通鑑》及《東都事略》。”(第70册,第60頁。)

[39]王應麟《玉海》卷四七,第946頁下欄。

[40]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第4331頁上欄。

[41]吕祖謙《東萊吕太史文集·外集》卷五,《宋集珍本叢刊》影印宋刻元明遞修本,綫裝書局,2004年,第485頁下欄、486頁上欄。

[42]吕祖謙《東萊吕太史文集·外集》卷五,第486頁下欄。

[43]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第4331頁上欄。

[44]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一九三,第5612頁。並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第4331頁上欄。

[45]《宋史》卷三五《孝宗紀三》:“(淳熙十年)三月戊辰,李燾上《續資治通鑑長編》六百八十七卷。”(第679頁。)按,此“六百八十七卷”爲“六百八十七册”之訛。《孝宗會要》云:“《長編》全書六百八十七册,(淳熙)十年修撰上之。”又《宋史》卷三八八《李燾傳》:“(淳熙六年九月)明堂大禮成,……頃之,垕、塾繼亡,上欲以吏事紓燾憂,起知遂寧府。七年,《長編》全書成,上之,詔藏秘閣。……上謂其書無愧司馬遷。”(第11918頁。)按,“垕、塾繼亡”在淳熙七年四五月間,遂寧本進呈事在三月,此“七年”當爲“十年”之訛;又“司馬遷”當爲“司馬光”。

[46]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一九三,第5612頁。

[47]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仁甫挽詞十絶》,《省齋文稿》卷七,《宋集珍本叢刊》影印傅增湘校清歐陽棨刻本,綫裝書局,2004年,第51册,第189頁下欄、190頁上欄。

[48]《宋史》卷三八八《李燾傳》,第11918頁。

[49]彭龜年《繳進宣取〈續資治通鑑長編〉奏》,《止堂集》卷一,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臺北: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155册,第770頁下欄;又紹熙五年正月奏云:“臣先任國子監丞日,准御前有旨,下本監取《資治通鑑長編》。臣隨即繳進,因奏國子監本不如秘書省本。後又聞有旨,取秘書省本付講筵所節録,竟未曾成書。”見《止堂集》卷三,第1155册,第791頁下欄。

[50]《宋史》卷三九三《彭龜年傳》,第11995頁。

[51]經筵進講《長編》當始於黄度奏請,按袁燮《龍圖閣學士通奉大夫尚書黄公行狀》,事在紹熙二年五月黄度國子監主簿任上,詔從其請,“取《長編》於國子監,又取諸秘書省,令經筵節録。”(《絜齋集》卷一三,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第1157册,第174頁上欄—174頁下欄。)葉適《故禮部尚書龍圖閣學士黄公墓誌銘》又言,奏進後又以“《長編》文字多,亦止。然由是知公,稍遷丞。”(《葉適集》卷二〇,中華書局,2010年,第394頁。)按《行狀》,黄度於紹熙三年(1192)七月除國子監丞。

[52]《南宋館閣續録》卷八,第293頁。

[53]彭龜年《進〈内治聖鑑〉疏》,《止堂集》卷三,第1155册,第791頁上欄。

[54]《宋史》卷一五六《藝文志二》,第5092頁。

[55]錢大昕《跋續資治通鑑長編》,《潛研堂集》卷二八,吕友仁點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494頁。

[56]楊家駱認爲“第四次進奏本正書即爲一百六十八卷”,與《宋志》呼應。見《續通鑑長編輯略》卷二上《〈續資治通鑑長編〉傳本考》,第2—1頁。

[57]王應麟《玉海》卷四七,第946頁下欄。

[58]《宋史》卷二〇二《藝文志一》,第5033頁。

[59]有關《中興館閣書目》《續書目》與《中興四朝國史藝文志》的關係,參見馬楠《離析〈宋史·藝文志〉》,《中國典籍與文化論叢》第21輯,鳳凰出版社,2020年,第117—163頁。

[60]陳振孫撰,徐小蛮、顧美華點校《直齋書録解題》卷八,第236頁。

[61]陳振孫撰,徐小蛮、顧美華點校《直齋書録解題》卷四,第119頁。

[62]尤袤《遂初堂書目》,《海山仙館叢書》本,第11a葉。

[63]趙希弁《讀書附志》,第19a葉。

[64]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仁甫挽詞十絶》,《省齋文稿》卷七,第190頁上欄。

[65]趙希弁《讀書附志》,第19a葉。

[66]朱熹《答李季章》,《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八,第67a葉。繫年參考陳來《朱子書信編年考證(增訂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7年,第468頁;顧宏義《朱熹師友門人往還書札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1209頁。

[67]朱熹《答黄直卿》,《晦庵先生朱文公續集》卷一,第21a葉。

[68]朱熹《與林井伯(某今年頓覺)》,《晦庵先生朱文公文别集》卷四,第22a葉。

[69]朱熹《朱子語類》卷一三〇,王星賢點校,中華書局,1986年,第3129頁。

[70]《宋會要輯稿·刑法二》,第166册,第132頁。

[71]《四庫全書總目》卷四七,第424頁上欄。

[72]裴汝誠、許沛藻《〈續資治通鑑長編〉考略》,第8頁。

[73]《永樂大典》卷八七〇六,第4026頁上欄。

[74]《永樂大典》卷一九六三七,第7317頁下欄。

[75]《永樂大典》卷七五〇六,第3344頁上欄。

[76]楊仲良《續資治通鑑長編紀事本末》卷六八,《宛委别藏》本。

[77]《永樂大典》卷八〇九〇,大英圖書館(British Library)藏本,第13b葉。

[78]《宋史》卷一八《哲宗紀二》,第347頁。

[79]《宋會要輯稿·職官四三上》,第84册,第72頁。

[80]陳智超《解開〈宋會要〉之謎》,第58頁。

[81]《永樂大典目録》,國家圖書館藏清抄本(索書號:02837),第1册,第10a—10b葉。

[82]參考高樹偉《〈永樂大典〉引宋人筆記研究》,北京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9年;林鵠《〈永樂大典〉編纂流程瑣議——以〈宋會要輯稿〉禮類群祀、大禮五使二門爲中心》,《文史》2020年第1輯,第279—288頁。

[83]趙萬里輯《元一統志》卷四,第382—383頁。

[84]張升《抄本〈永樂大典目録〉的文獻價值》,《歷史文獻研究》第33輯,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228—236頁。

[85]據《永樂大典目録》卷三四繪製。

[86]苗潤博《〈續資治通鑑長編〉四庫底本之發現及其文獻價值》,《文史》2015年第2輯,第228頁。

[87]張書才編《纂修四庫全書檔案》,第2372頁。

[88]傅增湘《藏園群書經眼録》卷一〇,第716頁。

[89]張升《〈永樂大典〉缺卷數新考》,《歷史文獻研究》2016年第1期,第307—314頁;史廣超《四庫館〈永樂大典〉缺卷考》,《圖書館理論與實踐》2009年第4期,第38—40頁。

[90]《永樂大典簡目》,卷首題“永樂大典”四字,原北平圖書館藏本,現藏臺北故宫博物院。

[91]據《永樂大典目録》卷三四、三五。

[92]楊士奇《文淵閣書目》卷五,《讀畫齋叢書》本,第13a葉。

[93]張升《明清宫廷藏書研究(修訂版)》,商務印書館,2015年,第38—39頁。

[94]張萱《内閣藏書目録》卷二,《適園叢書》本,第34a葉。

[95]錢謙益撰,錢仲聯標校《牧齋有學集》卷四六《跋〈東都事略〉》,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1514頁。

[96]商輅《續資治通鑑綱目》卷首,明成化十二年内府刻本,國家圖書館藏,索書號:03983。

[97]其中《廣義》一書弘治元年進御,見《内閣藏書目録》卷二著録(第321頁上欄)。又有弘治三年(1490)刻本傳世,題《續資治通鑑綱目廣義》。而明末諸本中除廣義、發明合璧本之外,還有陳仁錫評閲本。

[98]商輅撰,張時泰廣義,周禮發明《續資治通鑑綱目》卷一五,明弘治十七年慎獨齋刻本、萬曆間楊氏歸仁齋刻本、萬曆二十一年蜀蕃刻本、萬曆二十八年蘇州朱燮元刻本。王德毅《商輅與〈續資治通鑑綱目〉》囿於所見,誤以爲萬曆二十八年本爲合刻之始。見《中國歷史學會史學集刊》第41期,2009年,第13頁。

[99]《(萬曆)餘杭縣志》卷六,明萬曆刻本,第45a—45b葉。

[100]周禮《進〈續資治通鑑綱目發明〉表》,見商輅《續資治通鑑綱目》卷首,明弘治十七年刻本。

[101]商輅《續資治通鑑綱目》,清康熙四十六年内府刻本。而隱去二人之名的原因亦有案可稽,蓋聖祖不滿《發明》、《廣義》多醜詆遼、金、元之辭。參見王德毅《商輅與〈續資治通鑑綱目〉》,第13—14頁。

[102]《四庫全書總目》卷四七,第424頁上欄。

[103]黄佐《翰林記》卷一二,南京圖書館藏清初抄本,第3b葉。

[104]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一,中華書局,1959年,第4頁。

[105]華東師範大學圖書館藏明抄本《梁溪先生文集》卷末,參見苗潤博《李綱〈梁溪集〉版本源流再探——文獻著録與稀見抄本的綜合考察》,《漢學研究》第35卷第3期,2017年,第114—115頁。

[106]此處據高樹偉先生未刊稿《〈永樂大典〉正本毁于明末李闖之亂新證——幾則有關〈永樂大典〉正本材料的辨正》立論,謹致以謝意。

[107]張廷玉《澄懷園語》卷三:“此書原貯皇史宬,雍正年間移置翰林院。予掌院事,因得寓目焉。”《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部影印清乾隆刻本,第262册,第665頁上欄。全祖望《鈔〈永樂大典〉記》云:“及《聖祖仁皇帝實録》成,詞臣屏當皇史宬書架,則副本在焉,因移貯翰林院。”《鮚埼亭集外編》卷一七,清嘉慶刻本。按,《實録》成於雍正九年(1731)十二月,依全祖望説,移貯翰林院事當在雍正九、十年間。

[108]徐乾學《補刻編珠序》,《憺園文集》卷一九,《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部影印遼寧大學圖書館藏清康熙間冠山堂刻本,第243册,第112頁下欄。

[109]張升《〈永樂大典〉流傳與輯佚研究》,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56頁。

[110]孫瑜《袁桷的學術傳承、政治生涯及社會網絡——元中期南士境遇之管窺》,《北京大學泰兆論文集》,2003年。

[111]袁桷《修遼金宋史搜訪遺書條列事狀》,《清容居士集》卷四一,《四部叢刊》初編影印元刻本,第34b葉。

[112]王士點、商啓翁編,高榮盛點校《秘書監志》卷四,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72—73頁。

[113]真德秀《〈續通鑑長編要略〉序》,《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二九,《四部叢刊》初編影印明正德刻本,第17a葉。此序作於紹定五年十月,倡議經筵節略《長編》之事當發生於此前不久。

[114]《宋史》卷四五《理宗紀五》,第885頁。

[115]《宋史全文續資治通鑑》卷三六,美國國會圖書館藏元刻元印本,第24b葉。

[116]劉克莊《李獻可除司農寺丞兼國史》,劉克莊撰,辛更儒點校《劉克莊集箋校》卷七一,中華書局,2011年,第3302頁。

[117]周密撰,吴企明點校《癸辛雜識·後集》引李賢可説:“昔李仁甫爲《長編》,作木廚十杖,每廚作抽替匣二十枚,每替以甲子誌之,凡本年之事,有所聞必歸此匣,分月日先後次第之。”第81頁。並周密撰,鄧子勉點校《志雅堂雜鈔》卷下,中華書局,2018年,第125頁。

[118]高斯得《讀哲宗長編》,《恥堂存稿》卷六,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第1182册,第97頁上欄。

[119]周密撰,鄧子勉點校《志雅堂雜鈔》卷下,第138頁。

[120]高斯得《閑中讀書次第》,《恥堂存稿》卷七,第1182册,第119頁下欄。

[121]《宋史》卷四〇九《高斯得傳》,第12328頁。

[122]張良《高斯得經筵進講修史故事發覆——兼論〈中興四朝國史〉的成書時間》,《文獻》2020年第3期,第78—79頁。

[123]周密撰,鄧子勉點校《志雅堂雜鈔》卷下,第124頁。

[124]周密撰,鄧子勉點校《志雅堂雜鈔》卷下,第124頁。

[125]周密撰,鄧子勉點校《志雅堂雜鈔》卷下(第125頁,標點有改動)。同卷又云:“直齋所著有《詩書解》一册,《易解》、《繫辭録》、《史抄》。”(第122頁。)諸書或自恥堂家傳録。

[126]周必大《敷文閣學士李文簡公燾神道碑》,第4330頁下欄。

[127]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〇,第460頁。

[128]裴汝誠《〈續資治通鑑長編〉考略》,第14頁。

[129]如康定二年(1041)二月條,宋刻五朝本删去甲申一條記事,將是日龐籍上奏一事前提至辛巳;其後又删去乙酉、丙戌二條,本當繫於丙戌的田況奏議由是亦附於辛巳。又同年三月,删甲寅、丙辰、戊午、丁卯記事,將范仲淹(丙辰)、張方平(丁卯)上奏提至月初辛亥。

[130]虚綫表示推測。《遂初堂書目》、《直齋書録解題》著録與《舉要》、《考異》配合,符合遂寧本特徵;趙希弁所見蜀本卷數與瀘州本不同。故推測三種書目著録者均爲遂寧本,然並無確據。

【作者简介】

张良,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博雅博士后。
相关链接:

张良丨跋苏天爵《三史质疑》

張良丨廣客談校注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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